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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10-03 14:5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安全生产信息,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需要获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本机关)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指南所称信息,是指本机关各司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依据职责权限,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分类如下:

(一)机构与职能;

(二)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规划与科技

(四)财务工作;

(五)工作动态;

(六)行政执法;

(七)应急管理;

(八)统计信息;

(九)办事指南;

(十)其他。

  二、信息的公开范围

  本机关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对信息分类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公开,所形成的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实时更新。

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由目录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项目组成。

下列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的;

(四)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

(五)尚未形成,需要进行汇总、加工、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或者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搜集的信息;

(六)处理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目录索引编码规则

  信息目录索引是按统一标准建立的,便于公众查找和获取公开信息的代码。

  本机关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对应一个由发布机构代码、生成年份代码和流水号组成的目录索引号。该索引号共计20位字符,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形如“000013661/2009—12345”。前段码为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后段码为“4位年份数字”和“5位数字流水号”两部分,中间用“—”链接。

  目录索引编码具体表现形式为:

 

  四、信息公开方式

本机关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及规章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对外公布,并视情况采用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公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需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所掌握信息的具体情况予以提供。

有证据证明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本机关不予提供。

五、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登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在网站首页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通过查询功能获得所需信息。

2.指定地点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档案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平安嘉苑安全大厦3层307房间。

公交线路:803、464、417、985、358、682、849、695、479、858、运通117、850、484、602、629、851、358、653、758大羊坊站路东。地铁5号线北苑北站北侧路东、立水桥南站南侧路东。

接待时间:8︰3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264328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依申请更正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或更正信息时,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或《信息更正申请表》(以下统称《申请表》),并通过网上(http://zfxxgk.chinasafety.gov.cn/pubinfo/ modules/sqgk/sqgk_sq.jsp)在线提交或邮寄(传真)、现场提交《申请表》等方式,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审核申请人身份信息是否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受理,并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登记回执;不予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传教育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公交线路:127兴化路站,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西侧)。

接待时间:8︰3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4463613

传真号码:010—6446324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电子邮箱:suyq@chinasafety.gov.cn

七、答复时限和方式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申请表的方式,向申请人出具申请的审核(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及办理结果告知文书。

本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般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八、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部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局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传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46361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2.信息公开监督部门:

监察部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局。

联系电话:0106664327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3.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主管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446315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版)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公民版)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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