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操作程序通则
井下作业操作程序通则
1、排班(派班)
职工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排班室,进行点名考勤,参加排班会,接受班长排班指令。排班人员(班长或队长)安排本班工作任务,交代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作业注意事项。
2、佩带
作业人员做到“四全二紧一正规”,即工作服,胶鞋、安全帽、矿灯齐全,裤带和扣子系扣紧,电瓶系在腰后,灯头要挂在安全帽的正前方。携带材料、工具、钎杆等要时刻注意前后行人,以防伤人。
3、检查
进入作业巷道时,用眼睛看,鼻子嗅有无炮烟,若有烟要及时通风排出后再进入,达到作业现场先检查照明,悬挂好照明线路,包扎好破损处。然后仔细检查作业面矿岩情况(敲邦问顶)确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有支护的现场,在作业前,要检查支护有无损坏、崩倒,倾斜支护应立即处理,对上班刚放炮的作业面,要检查有无盲、残炮,如有应立即通知炮工处理,其他人员回避。
4、作业
集中精力,相互配合、相互照应、严格技术规范。
5、交接班
口头或用电话向队领导汇报完成任务情况和安全状况以及隐患处理或遗留问题。班长与班长,工种与工种之间进行当面交班,为下一班指令提出建议与注意事项。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下井人员十不准
A、不准下井前喝酒 B、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齐不准进下井
C、不准残疾人下井 D、没有照明工具不准下井
E、睡眠不足情绪不正常 F、未经安全教育
G、不准在井下打闹 H、大小便
I、情况不明 J、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