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矿党委果断召回“不作为”管技人员
本报讯 近日,杨庄矿党委对该矿综掘二区区长、党支部副书记和2名一般管技因工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进行严厉问责,果断启动召回程序,实行召回管理。
为全面整治管技人员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切实打造一支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管技人员队伍,杨庄矿党委研究制定了管技人员召回管理办法。
对管技人员召回的情形有:工作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得过且过不作为的;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职工群众认可度不高、反映比较大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安排,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坏影响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一年内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违反请销假制度,贻误工作,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淮北矿业检查中,一年内被挂老虎牌2次及以上的;因信访稳定工作不力,造成职工集体到淮北矿业及以上机构上访的;在年度履职考核中处于末位的;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信访稳定、社会公德等方面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或较坏影响的。
召回管理程序有四项,一是提出建议。单位正职由矿党委提出召回建议;单位副职及以下管技人员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提出召回建议;矿党委工作部可根据年度履职考核情况或日常考核了解情况,提出管技人员召回建议。二是研究决定。召回人选建议由矿党委工作部审核,提交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召回谈话。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矿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与召回人员进行谈话。四是办理手续。从召回之日起,办理召回人员停职或免职待岗手续。召回时长为3个月,每月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反省不深刻的,延长待岗反省时间。待岗反省期满,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参与1-6个月的专项工作,进行跟踪考察。根据跟踪考察情况,对被召回人员给予同级岗位调整、留级降职、降级降职、撤职安排,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标准执行。对于不服从召回管理或受到2次召回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直至解聘管技人员身份。 (左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