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
不可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加班的,应先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二倍加班工资。该规定为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规避其法律强制性义务。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月份或季度为周期安排补休,也有少量公司或规定在当年内对超时部分进行补休。但无论采用哪种模式,1年内不补休视同放弃的约定无效。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费注册
热点资讯
网付优惠
支付方式
平台支付
网银支付
现金支付
关于我们
关于资讯
资讯优势
联系我们
商业合作
商家资讯
广告投放
投稿须知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