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企业管理,突出计划的严肃性,保证我矿各个时期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矿生产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编制原则
1、遵循国家、公司的政策法规,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
2、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实际,客观的反映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后,编制可能完成的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
3、采取以销定产。编制计划时要搞好分析预测,分析制约因素,使得计划指标尽可能得到实现。
4、考虑各项指标的协调平衡,尽可能使各个时期的计划安排趋于合理,经济效益更好。
二、编制程序
1、每年11月末前,各基层单位及职能部门,根据煤炭销售情况,在力求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编报下一年度生产建议计划报生产技术科汇总,经矿审查批准后上报公司。技术科依据批准的年度生产计划,逐月下达月份生产经营计划,并以此计划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年度、月份考核,并落实督促计划的执行和实施。
2、对公司临时要求编报计划,由技术科负责,各基层单位及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按公司要求及时编报。
三、生产计划的执行与考核
1、生产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经努力也无法完成生产计划时,由基层单位向矿提出调整修改计划申请,说明完不成计划的原因,对生产影响程度及调整计划指标的具体建议等,经矿分析按研究确定调整后的生产计划进行考核。
2、未经公司及矿同意和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擅自变更计划指标。
四、管理要求
1、各单位在编报生产技术指标时,核定指标尽量趋于经济合理,各项计划指标力求不断优化,满足生产需要。
2、调度室做好生产统计,及时交流生产信息,保证计划及时上报。
3、月、年计划确定后,各执行单位只具备查询执行权限,修改调整权限在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