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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铺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学籍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9-27 10: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火烧铺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学籍管理制度

1.培训学员学籍管理安全培训中心专人负责。

2.安全培训中心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规定的人员、专业、文化要求接纳培训学员。凡经各煤炭局通知的各单位学员,要按规定的日期和注意事项到安全培训中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安全培训中心有权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报到时应填写《学员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报到册》,负责报到的工作人员逐项检查学员填写的内容。

4.学员在报到注册时按工种,县级单位分类,交个人照片三张,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档案卡。

5.学员的平时作业成绩,考勤、考试成绩及培训期间的奖罚、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核对、存档。

6.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及作息时间,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培训的学员,可以申报退出培训,但事后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7.学员考试试卷及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应及时存档,并妥善管理,考试与考核其中一科不及格者,可通知补考一次,作专门记录,补考合格后才能办证。

8.学员培训情况应及时反映送培单位,查阅、借阅、复印学员培训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做好记录。

9.认真及时办理培训学员操作证书或结业证书。每期培训结束后十五日内办理好操作证书或结业证书。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10.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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