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山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井下上、下山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建设、达到消除各类轨道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制度。
1、绞车司机、运输工必须具备上岗资格,班中必须遵章作业,并认真填写各类台账。
2、必须定期对全矿上下山轨道运输线路、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3、新铺设、安装的轨道、绞车必须在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4、轨道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5、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6、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绞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
7、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8、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巷道内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牢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9、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线路做到吊挂整齐。
10、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