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分片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10-07 22: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减少运输环节因轨道质量造成影响,保证安全运输,落实责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区域责任人界定:
1、上山四车场、211及230反贯的绞车及挡车设施。责任人:路满枝
2、无极绳绞车、二车场JD-1.6绞车及205轨道大巷的挡车设施、230运输大巷绞车及挡车设施。责任人:刘刚
3、井下主车场双速绞车及东翼轨道巷挡车设施、1#煤绞车及挡车设施。责任人:李建军
二、管理规定:
1、要求各区域责任人每天对所辖区域所有轨道的铺设情况,接口的连接状况进行认真巡查,清挖地滚,检查安全设施的灵活,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出现1例因轨道质量影响正常运输处罚区域责任人100元。
2、各区域责任人必须在所辖巷道内备存5—10块道木,5公斤道钉,与道轨相符的道夹板,螺丝,以防在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急使用。出现1例备存道木,道钉,道夹板缺少 处罚责任人50元。
3、各区域责任人巡查巷道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每查1例在开车时间内行走大巷。处罚责任人100元。
4、各区域责任人在巷道内作业时,必须与该巷道绞车司机当面讲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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