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点环节 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期,煤炭市场回暖,电煤保供任务艰巨,极大地调动了煤矿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进一步加大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风险。从州安委办、州煤安局督查、检查情况来看,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和监管部门以及煤矿企业对煤矿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把生产与安全片面理解为对立矛盾的关系,要生产而忽视安全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煤矿企业在探放水工作、密闭构筑和管理、瓦斯管理、顶板管理以及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等重点生产环节上的管理有所滑坡,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行为有所抬头;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在煤矿 “三级安全确认”上执行不到位,存在检查上不认真、确认上不负责、重点环节上盯不死的现象。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摆正煤矿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煤矿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煤矿安全事关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企业的生产发展,是确保煤矿生产发展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落实好煤矿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煤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坚决落实好煤矿“三级安全确认”制度,盯死看牢重点环节
各县(市)政府和监管部门、驻矿安监员要认真执行煤矿“三级安全确认”制度,按时开展“三级安全确认”工作。要认真按照州安委办印发的煤矿安全确认表逐项开展检查、逐项予以确认、逐项填写检查确认情况,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要对探放水工作、密闭构筑和管理、瓦斯管理、顶板管理以及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等重点生产环节实行盯死看牢,督促煤矿企业扎实落实逢掘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和基点标注、牌板管理、退杆验证的探放水制度,扎实落实登记编号、启封上报的密闭管理制度,扎实落实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区域防突、局部防突措施,扎实落实监测监控、“三专两闭锁”等瓦斯管理措施,扎实落实顶板管理制度,确保对上述重点环节盯死看牢。
三、严格执行失职追责,强化过程问责
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考核年度之内,对在省、州检查中,除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说清楚”制度和“一查一考”制度之外,发现以下问题的,给予以下处理:
(一)在煤矿生产建设和维护期间驻矿安监员没有到岗到位的,每发现一次,直接在该县(市)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总分中扣2分;驻矿安监员在当班期间没有按照煤矿安全确认表逐项开展安全确认的,每发现一次,直接在该县(市)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总分中扣1分。
(二)煤矿存在掘进过程中未进行物探、钻探探水或假探、假钻的,存在假密闭或巷采的,发现第一次的,直接在该县(市)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总分中扣3分,由州安委办挂牌督办并责成县(市)政府追究驻矿安监员监管失职责任;发现第二次的,除按照上述意见处理外,由州安委办责成县(市)政府追究县(市)监管部门监管失职责任;发现第三次的,除按照上述意见处理外,由州安委办建议县(市)党委、政府对县(市)监管部门负责人作组织处理。
(三)县(市)监管部门发现煤矿存在掘进过程中不探、不钻或假探、假钻,存在假密闭或巷采,但没有依法依规给予煤矿行政处罚的,每次直接在该县(市)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总分中扣3分,由州安委办挂牌督办并责成县(市)政府追究监管部门监管失职责任。
本通知请立即传达到县(市)监管部门、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
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