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特急 内煤安办字〔2016〕97号
各监察分局(站):
2016年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经初步核实,事故发生时井下171人,升井140人,受困31人,其中17人遇难,4人存活,10人正在搜救中。事故抢险救援正在紧张进行。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大事故,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入11月以来,我区接连发生多起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监察分局(站)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我区煤矿事故以及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瓦斯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遏制煤矿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八查”要求。要认真落实11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11月27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以“八查”(查超层越界、查复产复工验收、查淘汰退出、查“六大系统”、查采煤工艺和方法、查超能力和超强度生产、查通风系统、查安全生产投入)为主要内容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定期沟通、联合执法和通报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要立即针对煤矿超层越界开展专项联合行动。要完善执法方式,采取突击检查、夜间抽查、暗访暗查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仍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行为。
四、严查复产验收手续。要加强对停产停工煤矿的监察。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停产措施、是否明停暗开;对建设煤矿,重点检查手续、资质和是否有边建设边生产行为;对于生产矿井,重点查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严防长期停产停工的煤矿以灾害防治或隐患排查整改等名义擅自复产复工。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各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