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矿难32人亡:监管为何“马后炮”?
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查明,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有32人不幸遇难。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新华网12月4日)
赤峰煤矿发生了这样大的矿难,责任人被控制那是跑不了的必然,但各地发生了那么多的矿难事故,也绝非偶然。从诸多矿难发生后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出事之前,早已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而煤矿责任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甚至还有意加以隐瞒。这是将矿工的生命置于利益之后,也是将安全生产寄托于侥幸之心。
任何矿难的发生,都有着侥幸的影子,但侥幸心理的产生,也是一种长期的习惯养成。在一些煤矿,明明发现了安全隐患,但却没人把它当回事。因为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安全隐患都会马上带来矿难,而矿主在这种认知之下,停产处理安全隐患就是不可能的事。这还因为,在煤产区有很多这样的矿主,他们之间离的都很近,相互之间是一种看得见的利益攀比关系,因此谁都不可能主动停工处理安全隐患,而长此以往,他们的侥幸心理就是一种共同的习惯养成。
然而,在任何地方,对煤矿的安全管理都有着专职的监管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以安全制度为尺子来考核这些煤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就应当及时给予停业处理。但是,这些监管部门,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放任矿主们随意而为,但这也是一种监管上的侥幸心理。而这种监管上的侥幸心理,与矿主们面对安全隐患时的侥幸心理,当这二者加在一起,在时间轴上,矿难的发生就会是跑不了的必然。
本质上说,绝大部分矿难的发生,都是监管不作为的问题,虽然每次矿难发生之后,都会处理一批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但这样的马后炮处理,已越来越不能平息人们对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愤怒。因为这样的马后炮处理,已经固化成了一种人们不能接受的套路,甚至是一种事故公关的辞令,但这并能解决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深层问题,而只能让人们感到,诸多的马后炮处理,还会接着写出矿难悲剧的续集。
因此,对于治理矿难,根本上还要回到防患于未然的轨道上来。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自我反思,想一想自己身为专职部门,却为何没有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要想一想,监管方面的诸多规章制度为何成了形同虚设的一纸空文?如果将这些深层问解决了,也就解决了很多事后诸葛亮的现象,和套路马后炮的宣示。归结起来只有一句话:安全警钟要在制度上时时鸣响,而不能等到发生了矿难事故,拿矿工们的生命来敲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