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愿补签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02-27 11: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依据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5]11号的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履行了诚实磋商义务,就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了相对较为合理的条件(该合理性的考量可适当参考同岗位、同工种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形成的事实劳动权利义务或其他合理性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但因劳动者个人主观原因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