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安全监管局“五注重”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注重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抓实、抓牢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树牢企业抓安全就是保效益促发展的安全发展理念,同时,要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
二是注重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准绳。使从业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相互推诿扯皮。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制定企业相适应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是注重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为从业人员上岗的强制标准,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投入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和要求,保证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通过安全培训熟悉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是注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力度,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现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要跟踪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五是注重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起到惩处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栾川县安全监管局 庞西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