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全是煤矿工人根本利益的保障,国家对安全生产期望值越来越高,对事故容忍度越来越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进一步夯实长周期安全管理基础,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发生,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防范事故的警觉性,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支持保障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责行为,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落实;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以安全教育与培训为抓手,扎实推进“双机制”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打牢安全基础;重点抓好班组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提高基层、班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意识;着力提升“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源头治理防范事故发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砥砺前行。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新增职业病;不发生环保整治责任事件;不发生车辆交通责任事故。
(三)矿井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轻微伤害同比下降50%,地面单位实现“零伤害”。
(四)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及以上的非人身伤害事故。
(五)不发生任何导致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或处罚责任事件。
(六)不发生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治理不到位事件;不发生机电运输严重管理缺陷责任事件;不发生生产调度指挥失误事件。
三、安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消除推诿扯皮、“两张皮”现象
1.各部门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界面,制定管理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各矿井要以责任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承若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此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于1月底完成。
2.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评机制,每季度安委会考评1次,真正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考核金额200-1000元,问责采取警告、约谈、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级、撤职方式。此项工作人资部于2月底完成。
3.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治理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三位一体”安全预防管理体系、班组建设为切入点狠抓“三基”管理工作,以安全活动培育员工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提高安全会、调度会、班前会质量,形成事事有人干,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监督,事事有人考核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格局。此项工作各矿井于2月底完成。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确立为基本安全目标,其它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范围,考核金额5万至10万元,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事故惩处高压态势,凡是发生重伤事故的,当班安监员、区队长一律就地免职;凡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法》从严从重处理,对矿长、班子主要责任人、安监站长就地免职。
5.将轻伤指标控制作为奖罚激励机制,矿井每超过控制指标1起或1 人次的,考核矿井30 万元,安监站5000 元;地面各部门、各单位每超过控制指标1 起或1 人次的,对正、副职干部考核1000 至2000 元。矿井每减少控制指标1 起或1 人次的,奖励矿井30 万元,安监站10000 元;综合部、物业中心、救护队实现“零伤害”,对正、副职干部奖励2000 元至3000 元。凡是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责任事故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向公司领导班子“说清楚”;同时,对事故相关责任领导、管理层给予红牌警告或行政处分。
6.严厉打击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安全技术不交底行为,凡是出现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指导现场作业的,未经审批更改擅自施工作业的,不清楚规程、措施内容的,只布置工作不交代安全事项的,将严肃追究领导、直接管理者责任,主要责任人一律进“三违”学习班,“三违”培训后提交保证书至HSE部,经确认思想认识到位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7.公司领导对分管部门、分管专业出现的重大隐患负连带管理责任,对矿井重大风险进行监管,防止风险升级;
8.安全总监要全面统筹公司生产安全、消防、车辆、网络等“大安全”管理,对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研判和负责,制定对策遏制任何事故发生。
9.HSE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管专业负连带管理责任;生产与机电部对矿井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影响制约生产及重大灾害治理负连带管理责任;综合部对通勤车辆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负连带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中心对锅炉特种设备、供电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基建办对地面外委施工负连带管理责任;营销中心负责运煤车辆源头限载安全管理,1月底制定相关管理考核规定。凡是出现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公司考核的,连带管理责任考核不低于主体责任10%。
(二)强化安全重点管理,筑牢安全基石。
1.严格瓦斯防治。落实以矿长负总责,总工程师负技术总责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严格《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要求,严厉打击瓦斯管理造假行为,从严治理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凡是月度出现两次以上瓦斯超限责任事故的,按照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并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处分。
2.严格防灭火管理。强化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变化带、回采期间防灭火措施落实,严格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因预防性工作安排或落实不到位,出现煤炭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异常导致矿井停产的,除经济考核外,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3.严格顶板管理。加强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安装回撤等重点环节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凡因支护参数、支护工艺、未及时发现隐患进行返修等原因造成顶板冒落、大面积悬顶影响生产的,除经济考核外,对相关部门、矿井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安全生产部门、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加强粉尘防治。进一步规范防尘设施设置标准,加强地面风选系统、综采回风顺槽降尘工作,制定表单每班安排人员检查清扫井下作业点、选煤系统积尘,严防煤尘堆积。降尘设施不正常使用或不佩戴防尘口罩作业,将严肃追究领导、直接管理者责任,主要责任人一律进“三违”学习班。
5.加强水害综合治理。做好回采工作面初采前探放水工作,扎实开展雨季“三防”专项治理,规范图纸标注,补充和完善防治水资料,杜绝水害事故。
6.强化机电运输管理。进一步完善起吊、运输作业标准,严格斜井人车、架空乘人装置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确保万无一失,认真抓好斜井提升、绞车运输、供电管理、架空乘人、无极绳绞车运输标准化管理工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凡是出现设备检修不到位、验收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8小时及以上的,对矿井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外,对矿井机电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7.严格搬家回撤等特殊时段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到场制度,强化规程、措施风险源头管控;凡行业要求和公司安排特定时段高风险作业没有亲临现场值守的,经查实后一律就地免职;凡出现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执行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安全保障和监管体系人员考核500元至1000元;对矿井回撤、安装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安全绩效的,给予相关单位5万元至20万元奖励,给予公司跟班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奖励不低于主体责任单位奖励的10%。
8.严控车辆出行风险。加强公司派出车辆、物业中心送餐车、环卫车、八号井通勤车及矿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强化矿区道路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段、时段管控,加强雨、雪、雾天气下的道路通行管理工作,提高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控能力。严格落实日常出车前安全确认、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冬季行车安全员监护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法律意识,保障行车安全。
9.严格外委等同化管理规定,承办部门、单位要严把资质审核关,严禁未经培训或超年龄人员进场作业,风险作业必须实行旁站式监管,违反者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200至1000元。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长周期安全基础。
1.持续提升HSE管理体系提升工作。各矿井要在1月底前制定体系提升计划,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作业风险、设备风险监管清单,推广十大HSE安全管理工具沿用,反复固化岗位危害辨识、手指口述等工作,着力研究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双机制”有机融合,有效落地到区队、班组,树立各级管理人员“闭环”管理意识,任何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真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在公司年中内部评审、年终管理评审中成绩显著单位,给予10至20万元奖励,对落实不力单位给予5至10万元考核。
2.继续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生产与机电部要在3月份前牵头指导协助矿井进一步修订完善“五大标准”(作业标准、操作标准、回撤标准、安装标准、行为标准),要把标准化落实到人头上、岗位上、落实到思想上、行为上,要做到职工的一举一动按标准、设备台台件件、管路条条线线、工作场所方方面面都达标,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各级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素质、责任落实的重要考评指标,让员工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富有成效单位年终奖励20万元;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中有一项专业不达标的考核2万元;凡是出现上级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的考核10万元,同时对专业管理相关人员、归口管理科室、区队等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500至2000元,同时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3.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预控意识。各分管专业领导要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作业风险进行认真辨识、评估,进行分级管理,监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认真组织排查分管专业范围内的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待反复性隐患,要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凡是在分管专业出现的风险管控措施失效,能解决、能处理、不应该存在的隐患,一条风险、一条隐患考核 200至1000元,出现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除经济考核外同时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4.各矿井要以班组建设为契机,坚持 “员工零违章、班组零隐患、区科零轻伤”目标,进一步完善区队长、班组长使用、管理、培训、考核和淘汰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履职尽责能力评估考核,着力提高科区长、班组长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安全责任心,提升执行力;严把班前确认、班中巡查、班末验收、班后考评“四关”,入小、入细、入微地抓好每个生产环节,深化“合格班组”管理和“示范班组”创建,提升班组自主管理水平。
5.各矿井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安全文化是实现严格监督管理阶段到自主管理阶段的一道“桥梁”,实现长治久安需要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来实现,党群、工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各矿井、物业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形成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培育人人“我能安全”、“我想安全”文化。
6.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各矿井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新上岗、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整理自身事故汇编,针对生产不同时段、时期进行警示教育,重点强化岗位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基本能力培训,提高员工自保互保意识。
(四)抓好重点工作推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生产与机电部1月份完成矿井生产计划及考核办法制订工作,人资部要统筹规划矿井用工,防止超强度生产,矿井按照生产计划,认真编制采掘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详细计划,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不得出现矿井采、掘失调或接续紧张等重大隐患,否则考核相关部门责任人及矿井领导班子年薪5%至10%。
2.生产与机电部要着力加快推进八号井瓦斯永久抽放系统建设工作,提前谋划瓦斯抽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矿井瓦斯防治能力。
3.生产与机电部要做好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确保系统与行业对标要求一致。
4.生产与机电部要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职能化“四化水平”,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促效益提升。
5.HSE部在3月底前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环保治理相关奖惩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职业卫生防治、环保治理意识。
6. HSE部1月底完成安全生产标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以及矿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7.HSE部在3月底前协助指导矿井完成重大风险岗位应急处置卡编制。
8.人资部商HSE部在2月份前制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待遇。
9.八号井、七号平峒在1月份前完成矿井规章制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更新矿井风险数据库,进行分级管理。
10.八号井、七号平峒要将综采隅角一氧化碳超限治理提高标准,加大技术攻关,同时借助科研院所、专家,做到有害气体不超限;同时,八号井要制定巷修工程实施计划,七号平峒要完善A3采区人车提升工作。
(五)强化环保措施落实,稳步推进环保达标工作
1.矿井、物业中心要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充实环保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此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于1月底完成。
2.各单位要加强环保设施管理,明确设施管理责任人,规范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100%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并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奖惩制度,凡是发生环保整治责任事件,对责任单位、部门考核1万元至5万元,相关责任人考核1000元至5000元。
3.坚持源头防治,进一步加大废水、废渣、废气治理力度,认真落实矿山生产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生产与机电部、物业中心要加快推进八号井及公司电锅炉更新项目实施工作,在采暖期前必须实施完毕。完善废水处理设施,HSE部在6月底前完成矿井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作,进一步咨询矿井污水处理系统改造事宜,防止环保责令整改事件发生。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各矿井按照《矸石场管理标准》,加强本单位管辖的矸石场安全管理工作,凡发现矸石场自燃、冒烟未采取黄土覆盖处理或发生人畜伤亡事故的,均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4.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横幅、标语、专栏、会议等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5.公司每季度、矿井每月至少召开1次环保专题会,传达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环保工作要求,全面总结公司环保治理形势任务和环保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环保工作重点。
(六)其它方面要求
1.积极推行安全群防群治工作,设立总经理安全奖励基金和继续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季度兑现,大力推行举报违章奖励机制,调动广大员工主动参与到安全管理全过程,让员工自觉遵守和履行
2.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隐患实行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反馈、治理销号、闭环管理,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同类隐患反复出现进行顶格处理。
3.继续深化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家属对职工安全思想引导和教育作用,鼓励各矿井通过召集家属座谈会,查摆分析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通过家属对安全知识的传递和嘱咐,促使职工增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责任意识。党政工团发挥安全文化宣传职能,借助安全月活动,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守护生命”演讲比赛等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传播至每一位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和技能。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入井宣誓、班组建设、班前会每日一题、员工心情看板等固化工作,从中总结创新良好实践,不断夯实安全文化建设基础,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4.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各矿井、物业服务中心对管辖范围内使用的锅炉、空压机、制氮机、行车、氧气乙炔瓶等特种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巡检,完善锅炉作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机电部门落实解决,消除设备缺陷和使用风险。
5.物业中心要按照《供配电系统管理标准》规定,规范“两票”操作,每季度对35kv区域变电所、地面供电设备、线路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研判极端天气给供电系统带来的安全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可靠。
6.严格有限空间、井下动火作业许可,大型设备组装、解体作业(采煤机、端头支架、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落实专人现场负责安全管理。做到一事一措施,否则一律按严重“三违”考核。
7.各矿井要针对二氧化碳冷爆破在充装、运送、安装、使用和拒爆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8.各矿井要加强调度员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调度人员专业素质,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及时行使调度员十项权利,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等应急处置命令。
9.公司及矿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办公例会和1次季度安委会,传达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和“三位一体”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
10.着力解决技术管理上存在的说的多,落实少、检查少、问责少问题,要求矿井总工程师每月、副总工程师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技术人员专题学习或研讨;组织技术能手参与编制设计、规程、措施,并对技术失误、反复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追责,生技部开展季度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委会。
11.进一步加大“三违”处罚力度。严重违章,班组成员负连带责任,凡是进入“黑名单”管理人员考核期内不得提拔任用,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岗位调整或自行联系工作岗位;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12.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24 小时值班制,做好矿区安保维稳工作,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对值班脱岗、不负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认清安全、环保、追责三个形式,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抓住重点,盯住细小环节,细化2018 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凝心聚力,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实现2018 年安全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