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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昌森:煤矿安全生产要牵“牛鼻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8-04-12 11:29 来源:煤矿安全网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总体向好的态势,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灾害威胁和各种风险仍大量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01-2015年,山西省煤矿共发生重特大事故75起、死亡1854人,年均5起、124人。其中,2009年是分水岭,2009年以前重特大事故多发;2009年以后重特大事故大幅减少,2011年以来杜绝了特别重大事故

今年1-10月,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降低53.57%和44.78%;预计百万吨死亡率0.056,同比降低0.032。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0人;侥幸事故3起,险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文丨 卜昌森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原文发表于12月26日《中国能源报》16 版

全文约 3100 字 建议阅读 6 分钟

七大风险需防范

在当前全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山西省“塑造美好山西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的大背景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风险集聚,主要面临“七大风险”:

经济低位波动带来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是安全投入不足;职工薪酬拖欠,人心不稳;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流失严重,技术力量弱化;企业领导抓安全的精力分散等。

资源整合矿井潜在隐患突出。主要是隐蔽致灾因素多,整合后遗留下大量采空区,地质资料不清,图纸不实;部分矿井明合暗分,没有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主体企业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个别矿井整合重组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跟不上,民资入股和层层转包现象“死灰复燃”;部分矿井资源储量不实等。

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带来新的安全风险。主要是地域多元,由一市到跨全省甚至跨省界生产经营;产业多元,由一个高危行业转入多个高危行业;股权多元,由单一投资主体向多个投资主体转变。企业迅猛扩张,加之背上资源整合矿井包袱,企业管理力量、技术力量被摊薄的问题十分突出。7大省属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前拥有矿井总数111座,现在达到526座,净增415座,增加了4倍。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仅没增加,有的还在流失。管理弱化的问题异常突出。

老矿井安全风险急剧增加。生产系统复杂、战线长、作业点多,采场变化频繁,造成井下同时作业人员多,安全管理难度大;矿井延伸到深部开采,矿压、水压加大,风险防控难度日趋加大;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保矿保生存的压力极大,安全投入没有资金保障。

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全省煤矿普遍面临瓦斯、煤尘、水、火等灾害威胁。特别是瓦斯和水害仍然是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两大杀手。部分煤矿在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规定不落实、抽采不达标以及“抽、掘、采”失衡的情况;防治水工作缺专业技术人员、缺专业物探施工人员、缺专业钻探施工人员的问题十分突出。

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去产能”潜在的安全风险加大。面临关、停或整合的煤矿可能出现“最后的疯狂”,违法作业、冒险生产;去“僵尸企业”可能引发“干部怕下岗、工人怕失业”等思想波动,人心不稳,影响安全生产;重组整合过程中因企业主体变化可能造成管理空档、安全管理工作松懈等。

煤价反弹加剧安全生产压力。煤价反弹诱发多出煤的冲动,正常生产的矿井可能会趁机超能力生产,基本建设矿井可能会边建设边生产,停产的矿井可能会蠢蠢欲动、伺机开工复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强化五措施保安全

当前,各类安全风险正处在由量变到质变、由风险到事故的“临界点”。稍有松懈,就很有可能由“临界点”转为“着火点”、“事故点”,由“易发期”转为“多发期”、“高发期”。必须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牵住“牛鼻子”,打好主动仗:

进一步严格煤炭资源开发开采准入。

一是通过多种制约因素的系统集成,形成“多位一体”准入机制,把安全准入与环保准入、质量准入、效益准入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二是设立“禁采”“限采”“缓采”“停采”的区域和资源种类,禁止规划和开采不安全、不环保、低质量、低效益的资源。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对已经批准开采的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灾害非常严重、风险程度高、安全无保障、无效益或效益低下的矿井或煤层,分类别设定时间表,依法有序退出。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技术设备准入、人员素质准入、人流密度准入,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

进一步严格落实煤炭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抓企业内生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是抓两个关键人、健全三个关键团队。两个关键人是矿长和总工程师,抓住两个关键人就抓住了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

三个关键团队:一个是健全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确保其思想真重视、责任真落实、管理真到位;另一个是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管理团队,要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再就是健全以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为主的现场管理团队,要求其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真抓严管。

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矿井整治力度。资源整合矿井井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工程技术人员少,安全管理基础差,地质条件复杂,安全监管监察难度大。

对此类矿井,应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要查条件、分类别。根据煤矿瓦斯、水害重大灾害威胁程度及日常监管监察情况,筛选出不放心矿井,对其实施重点监控;

二是要严厉打击明合暗分行为,确保矿井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真正将企业主体责任、办矿主体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要疏通资源整合矿井关闭、退出机制,对已经批准开采的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灾害非常严重、危险程度高、安全无保障、无效益或效益低下的矿井或煤层,分类别设定时间表,依法有序退出。将效益回报无望、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尽快关闭淘汰。

进一步加强瓦斯和水害治理。既要突出指标,更要着力治本。

一是抓紧出台我省瓦斯、水害治理有关规定。山西煤监局经过征求企业、专家意见,多次讨论后起草了《山西省煤矿防治瓦斯规定》、《山西省煤矿防治水规定》,去年已上报省政府,应尽快审议、出台。山西煤监局也正在起草制订《山西省煤矿老空水防治规定》,完成后也将尽快上报。

二是对瓦斯、防治水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严格准入,使用能干的、会干的、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员。同时通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让职工熟练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等技能,培育本质安全型员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是组建专业监管监察队伍,实施专业化执法。依靠具有真才实学的专家队伍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山西煤监局去年以来在全系统组建了瓦斯、防治水和煤层气三支专家型执法队伍,效果明显。

四是引导企业在技术服务上走“专业化”之路。重点成立瓦斯、防治水专业化服务公司,实现让专业人干专业事、专业工程专业队伍施工,以专业化的技能、专业化的素养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安全。

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针对当前煤炭市场反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现象抬头的现象,进一步加大动态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五假三超”,即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对承担释放产能任务的煤矿严格执行在限定时间内全年不多于330天组织生产的规定;对未列入释放产能的煤矿继续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发现“五假三超”行为的一律严格依法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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