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方案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
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
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5月14日,焦煤公司中马村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名矿工遇难;2018年5月22日,义煤公司新义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名矿工遇难。在短短时间内,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河南能源”)所属焦煤公司中马村矿和义煤公司新义矿,接连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6名矿工遇难,性质恶劣、损失惨重,影响极坏、令人震惊。
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河南省副省长刘伟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河南煤监局”)、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煤管办”)以及有关企业所在地党政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矿“5﹒14”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22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义矿业“5﹒2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豫政办明电〔2018〕57号);省政府安委办领导同志在听取河南能源主要领导对于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时,对河南能源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吸取教训、面向未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发展得更快、更强、更好。
为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我省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部署为统领,以实现今年后七个月安全生产零死亡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为总抓手,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为重点,凝神聚力,背水一战,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坚决打赢安全风险管控攻坚战,迅速扭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煤炭企业实现零死亡,非煤企业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瓦斯、水害、冲击地压、自然发火等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完成年度计划指标;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五优”矿井创建达到规划目标。
三、活动内容
在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框架下,采取“1+4”的组合方式,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大反省’、安全生产‘大教育’、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提升’”四项子方案。四项子方案在集团公司总的活动方案统一组织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相互融合、整体推进。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
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的重点内容,是集中利用四个月时间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四个一”活动分别为:一是开展一场亲历切肤之痛的大反思活动;二是组织一轮振聋发聩的事故警示宣讲活动;三是开展一场全面摸清家底的大调研活动;四是召开一次触及思想灵魂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通过在各级各层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省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以对党、对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的高度,用身边的事故教育身边的人,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都必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切实做到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真正用心抓安全,做到“守土一方”保“一方平安”。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全力做到“四学四提升”,全面做好“三项工作”。
全力做到“四学四提升”:学法规,学技术,学案例,学技能;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素养,做到依法治安;提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技术水平,做到科技保安;提升全体员工对事故危害的警惕程度,做到敬畏守安;提升一线员工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做到遵纪稳安。
全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工作,提高安全培训管理水平;二是做好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提高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做好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真实有效。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重点内容,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两项活动。
两项活动分别为:一是持续开展好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责任、查作风、查隐患排查整改“五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扎实开展好全方位、全过程、拉网式的“专家会诊”活动。
开展两项活动,要坚持安全“零”理念不动摇,坚持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动摇,坚持“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不动摇,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隐患一票否决。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挂牌督办,落实整改。对安全没有把握的,必须采取“停、缓、减”整改措施,绝不能冒险组织生产,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要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规行为,排查识别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头面、安全设施、运行设备和系统装置,问责曝光一批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大提升”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做好“七项”工作,提升“七种”思想意识和素质能力,具体为:
一是通过反思事故教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树牢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二是通过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四是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五是通过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六是通过安全绩效考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七是通过安全责任追究,打通“中梗阻”,提升安全管理执行力。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大提升”活动,确保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原则,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加快“智慧能化”和“智慧矿山”建设,运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高科技手段,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做到减人提效、降本增安,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马富国
常务副组长:刘银志
副组长:薛志俊刘同胜王文良宋录生
王俊旭宋福印赵廷钊盛天宝
李永久柴明贵张世芳邢奇生
闫长宽谢述新马耕王文
李保甫郭启文
成员:集团公司总助、副总师,集团公司各部室、事业部、有关共享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谢述新(兼),办公室副主任杨联合(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方案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以具体责任情况排序)
1.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方案
责任领导:王文良宋录生谢述新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科技发展中心、工会、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健康监察局
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
责任人:刘慧发辛新平杨联合王伟孙春晓蔡胜之王卫华
2.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方案
责任领导:王文良宋录生王俊旭宋福印赵廷钊
邢奇生谢述新
牵头部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人力资源部
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研究总院
责任人:杨联合周建峰
3.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方案
责任领导:宋录生等集团公司有关班子成员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研究总院
配合部门:机关其他有关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
责任人:辛新平杨联合贾明魁强岱民冯怀成
4.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方案
责任领导:宋录生等集团公司有关班子成员
牵头部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科技发展中心、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战略发展部、企业改革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
责任人:杨联合辛新平强岱民李中超
冯修民孙春晓周建峰冯怀成
(三)实施紧急状态管理
从2018年5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集团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紧急状态管理,并提出“七个一律”管理措施:
1.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立即停止一切采掘活动,重新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恢复生产;
2.所有突出矿井和邻突非突矿井的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凡是未按要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的,一律停止掘进施工;
3.所有矿井石门揭煤、即将贯通的掘进工作面,一律停止掘进施工;
4.所属受水害或火灾威胁、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
5.所属矿井立即对采掘工作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凡是安全没有把握的,一律停产进行整改;
6.所有突出煤层凡是能够下山掘进的,一律不得上山掘进施工;
7.所有停产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煤业公司验收合格,未经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未报集团公司安全巡查督导组备案的,一律严禁恢复生产。
(四)落实安全包保巡查督导责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能〔2018〕152号)要求,集团公司10个安全巡查督导组,一是各组成员和巡查督导的区域和单位,保持目前状态到年底相对固定不变;二是各组对巡查督导的区域和单位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对被巡查督导区域和单位的安全管理效果负连带责任;三是各组要对被巡查督导区域和单位“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方案制定及开展情况,停产矿井和头面隐患治理及复工验收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督促相关单位抓好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停产矿井安全监管
各煤业公司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义矿业“5﹒2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豫政办明电〔2018〕57号)要求,对所有矿井,特别是停止采掘活动的34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逐矿、逐头、逐面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实施分类管理和重点关注措施。所有停产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验收责任,必须经煤业公司验收合格并经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报集团公司安全巡查督导组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加强非煤企业安全监管
化工单位要围绕“两重点一重大”、特殊作业、变更和承包商等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零泄漏工厂创建活动。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建筑矿建及物流运输等其他地面各板块企业,要严格按照行业管理标准,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强化采空区、尾矿库、边坡治理及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凡是没有安全把握的施工地点、运行设备和系统装置,一律停产进行整改,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七)严厉打击“三违”和违规行为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此次安全大检查和“专家会诊”活动为契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和不安全管理、不安全操作等行为,集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凡发现指标超标、灾害治理或抽采效果不达标,以及假钻孔、假数据、假台账、假评价等情况的,要立即责令单位停产整顿,并对矿长、总工程师等直接责任人从重追责,就地免职。对主动自觉反映或举报不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对及时纠正、制止严重“三违”、积极整改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举报电话:0371-69337054、69337185)。
(八)强化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所有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由矿长和书记各带一个班,分两个班次进行24小时驻矿轮换值班。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管理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禁脱岗和酒后上岗;凡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或执行值班制度不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必须紧盯关键薄弱环节,抓牢安全不放心地点,做到下井带班时受煤与瓦斯突出、承压水、老空水、自然发火、冲击地压威胁的,瓦斯、涌水、冲击地压异常且煤层赋存条件或地质构造发生变化的,新开工初采初放或安装回撤的,存在重大隐患而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等情况的采掘工作面和施工地点“七必到”,真正在现场发现和及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和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追责。
(九)强化异常信息分析处置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灾害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制度(试行)的通知》(河南能源〔2017〕627号)要求,严格开展煤矿灾害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人才培养,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素质,凡是发现“一通三防”、冲击地压、突水等征兆和地质条件变化、极端恶劣天气、雨季和冬季“三防”特殊时期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对瓦斯异常、钻孔异常、验证指标异常等信息,要准确研判,动态收集,系统分析,必要时果断采取停产措施,进行针对性治理,科学有效处置,绝不能让隐患发展成灾害、灾害发展成事故,确保隐蔽致灾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早消灾。对主动反映属实且有价值的异常信息,要给予适当奖励。
(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1.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凡是在安全生产紧急状态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理。
2.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煤业公司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
3.严格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凡是触犯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瓦斯、水害和冲击地压防治三个“十条红线”规定的员工,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真正做到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三个“零容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狠抓落实、严格考核,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单位活动方案(包括矿井安全包保方案)要于2018年6月5日前、活动总结要于2019年1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联系人,侯森;联系电话:0371-69337054)。
(二)总结考核,兑现奖惩。活动结束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考核。对实现活动安全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将视安全管理效果情况,经考核后给予重奖;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前款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外,还要给予加倍处罚。
(三)廉洁自律,督查到位。开展活动期间,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工作和生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廉洁纪律和改进作风要求。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开展活动走过场、执行制度不到位、违反廉洁纪律和“治玩风、转作风、树正气”工作纪律的,立即拿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警示通报和点名批评,并纳入集团公司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保障车辆,服务到位。集团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要超前考虑、周密计划,尽力做好集团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紧急状态管理和活动开展期间交通车辆保障和服务工作。
附件: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实施方案
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大反省”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全体干部员工切实反省事故教训,并通过大反省转变安全管理思维、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大反省”活动,引导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和残酷,从自身实际、岗位实际、企业实际出发,认清安全“红线”、把握安全“底线”,发自内心地提升安全生产自觉性;教育广大干部切实提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员工生命健康的神圣使命,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是1,其他是0”的价值评判标准落到实处,推动集团公司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成立“大反省”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富国
常务副组长:刘银志
副组长:王文良宋录生谢述新
成员: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文良兼任,副主任由刘慧发、辛新平、杨联合、王伟、孙春晓、蔡胜之、王卫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检查、考评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等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及集团公司部署要求,结合事故案例和单位、岗位实际,采用多种形式,从各个层面、不同角度反省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深入开展学习反思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省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学习国家煤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义矿业“5·2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豫政办明电〔2018〕57号)、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义矿业“5·2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豫煤明电〔2018〕47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富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刘银志在5月15日和5月23日两次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以及安全生产“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
责任单位: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各二级单位机关。
责任人:王伟李秀峰
完成时限:2018年6-7月份。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通过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反省,查找在思想上、体制上、机制上、措施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1.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具体方案,从集团公司到二级单位、矿厂、区队(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召开各个层面的“大反省”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2.各层级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3.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每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进行反省。反省要紧紧围绕“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这个主题,结合所在单位和岗位工作的实际,进行认真反省。
4.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撰写心得体会,并列出安全改进清单和改进计划,明确整改验收责任人,确保真整改、真验收、真提升。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主要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
责任人:孙春晓曹小毛李育红
完成时限:2018年6-7月份。
(三)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更加贴近员工、贴近岗位实际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触动心灵,让广大干部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故撕心裂肺的惨痛和残酷,进一步促进安全思维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1.各单位要结合集团公司十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同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十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并编印成册,要组织事故有关当事人现身说法,由班组、区队(车间)、矿厂到二级单位,自下而上组织层层开展现场宣讲。宣讲活动要做到全员覆盖,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的效果。各二级单位要将宣教效果突出的典型案例和宣讲现场进行视频录制并分享传播,扩大和持续安全宣传效果。
2.各单位要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方面的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分层级、分批次集中观看。要利用各种内部媒体,高频次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通过视觉冲击和听觉冲击营造浓厚的警示教育氛围。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主要配合部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工会
责任人:王伟王卫华曹瑞伟宋民生
完成时限:2018年6-12月份。
(四)开展综合性大调研、大反省活动。集团公司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和各二级单位机关要在深入学习和认识事故教训的基础上,直面问题、正视困难,分层次展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意见征集活动,摸清各系统的管理现状,深刻反省管理短板,找出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隐患和漏洞,对集团公司各系统工作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各单位、各部门大调研、大反省活动要形成反思、调研材料,对不合理、不到位、不足之处要认真反省、加以整改、加以完善,大调研、反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调研和反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自己为保安全应该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还缺什么,是否真正在安全生产中履职尽责;
2.本系统、单位在体制、机制、责任、标准、流程、执行、监督和干部素质、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整个安全生产系统的“人、机、环、管、物”存在哪些问题,是否真正能够为保证安全提供正效应;
4.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合理性;
5.在用技术标准、技术措施的科学性;
6.各项政策规定是否接地气;
7.薪酬激励措施导向作用的发挥情况;
8.各层级的执行力是否到位;
9.“治玩风、转作风、树正气”开展效果;
10.是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现象;
11.矿井的存续评判标准,煤炭板块发展战略定位是否合理。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各二级单位机关
责任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6-12月份。
四、考评措施
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效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和年度企业文化考核。
一是查资料。检查各单位相关活动记录、区队班前会记录、讨论记录,宣讲活动照片、文件材料等。
二是听声音。通过座谈、个别谈话、视频音频、暗访等形式收集评价资料。
三是看效果。通过督查、检查等形式,评价各单位活动开展效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活动各个环节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务实推进。各单位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做好会前准备、会议程序、会议内容不打折扣;宣传警示教育要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入脑入心;大调研、大反省活动要严肃认真,敢于揭短、勇于担当。
(三)营造氛围,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干部和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一批安全管理中隐藏较深的问题。要边反省边整改,在反省的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职责、素质和能力、作风、标准、流程、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效果,推动集团公司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附件2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技能,夯实安全基础,彻底扭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我省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践行集团公司“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核心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掌握各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教育活动规范、有序、有效,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领导。
组长:宋录生
副组长:王文良王俊旭宋福印赵廷钊邢奇生
谢述新
成员: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人力资源部、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研究总院。
领导小组的职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的开展,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教育活动,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方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组织开展对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机关部室负责人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5月29日-6月10日)
集团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在学习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培训计划。
(二)教育培训实施阶段(2018年6月11日-11月30日)
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活动方案,对本单位所有员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培训,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18年12月20日前向“大教育”领导小组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教育”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教育活动的制度制定情况、方案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和考评,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集团公司“大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完善和提高提出建议。
四、活动目标
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以“学法规、学技术、学案例、学技能”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通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升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确保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操作技术要求和预防、处理事故的技能。
五、总体思路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升安全技术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生产“大教育”活动要全力做到“四学四提升”,全面做好“三项工作”。
全力做到“四学四提升”:学法规,学技术,学案例,学技能;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素养,做到依法治安;提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技术水平,做到科技保安;提升全体员工对事故危害的警惕程度,做到敬畏守安;提升一线员工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做到遵纪稳安。
全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工作,提高安全培训管理水平;二是做好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工作,提高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做好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真实有效。
六、重点工作
(一)切实提高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所有管理人员具备依法履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确保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要求,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法律意识,牢固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
根据层级化管理的要求,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和考核。凡是考核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责任领导:谢述新
责任单位: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人力资源部、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二)切实加强对各级员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减少违章操作,夯实安全基础。
各单位员工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各二级单位和生产矿(厂)要以切实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人员为重点,督促企业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的员工明白承担的安全责任,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执行力,加强培训效果考核。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严禁上岗作业。
责任领导:宋福印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三)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警醒干部员工敬畏法律、遵章守纪。
各单位要加强对事故案例的学习和教育,用本单位、本行业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居安思危,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谢述新
责任单位: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人力资源部、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四)挖掘潜力,创新方式,促进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跃上新台阶。
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利用集团公司现有的培训学校、实操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多且门类齐全的优势,发扬实操培训、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等现有培训方式优点,充分挖掘培训潜力,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责任领导:宋福印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工会
(五)大力开展安全技术创新,用技术提升推动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主动开展智力引进,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先进单位联系和合作,重点围绕防突、防冲击地压、防治水、化工安全控制技术等方面,学习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式,扎实开展全员技术培训,加快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的提升速度。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应分批次、分专业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进行学习和交流,对标先进,提升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
责任领导:邢奇生
责任单位:科技发展中心、研究总院、人力资源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
(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化传播手段,结合“智慧能化”、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提高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的传播范围和深度,让安全知识和理念入脑入心,让“上安全岗、干安全活”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习惯行为,切实改变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下、习惯性违章多发的不利局面。
责任领导:王文良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信息调度中心、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
(七)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大教育”的契机,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培训效果考核,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的研究,针对不同的行业、专业、层次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宋福印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七、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教育培训规范有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严格落实教育培训方案,检查考核所属单位员工的培训效果。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认真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培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培训教材和资料,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专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考核力度,严格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不认真、走过场、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我省、集团公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完善相关程序,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水平。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确保整体提升。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组成、技术特点、安全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充分发扬实操培训、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等有效的培训方式的优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会什么”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
(五)认真总结、对标先进,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局面。各单位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时要注重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注重对先进单位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工作方式、方法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加强对先进单位安全工作细节的学习,确保能够真正学到精髓,学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能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附件3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刻吸取焦煤公司中马村矿“5·14”和义煤公司新义矿“5·22”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打赢安全风险管控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自2018年5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我省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以坚决打赢安全风险管控攻坚战为重点、以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集团公司以安全生产“五查”为指引,以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活动为支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严格查处一批违纪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头面、安全设施、运行设备和系统装置,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技术措施,提出有效灾害治方案,指导灾害矿井规划发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迅速扭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努力实现2018年后七个月安全生产零死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集团公司成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银志
常务副组长:谢述新
副组长:薛志俊刘同胜王文良宋录生
王俊旭宋福印赵廷钊盛天宝
李永久柴明贵张世芳邢奇生
闫长宽马耕王文李保甫
郭启文
成员:集团公司总助、副总师,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谢述新(兼),办公室副主任杨联合(兼)、单智勇(兼),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大排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大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大排查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各煤业公司、化工园区、非煤矿山、装备制造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大排查重点内容
“大排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参与,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责任、查作风、查隐患为排查重点,全方位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全面整改。
1.查思想,全面查摆安全意识树立是否牢固。从思想上排查是否将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重点排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大灾害治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用人、考核导向是否符合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投入能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考核、奖惩机制是否正常运行;契约化矿井管理、生产经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结构工资制度以及安全办公会议、隐患排查会议、安全“双基”建设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管理,全面查摆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善。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建立,是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矿井采掘工程设计、矿井防突设计、防治水设计、防冲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三个“十条”等标准要求或上级规定,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得到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是否能够指导安全生产,是否有完整的验收考核机制;员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是否依法合规组织生产等。
3.查责任,全面查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是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修订、完善和落实;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是否进行了严格考核并兑现奖罚;专业系统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考核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集团公司安全会议部署在本单位或专业系统是否得到落实;本单位或专业系统是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严格考核等。
4.查作风,全面查摆工作作风是否扎实。重点排查各级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深入现场安全检查的次数、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质量与管理职能是否对应、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开展安全指导服务活动、是否存在以检查代替安全指导服务的现象;是否积极主动发现并制止“三违”;是否按规定自述上报隐患;对重大隐患、安全事故、不安全行为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究等。
5.查隐患,全面查摆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机制,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是否认真、全面,是否存在以检查代替排查的情况;对上级进行“专家会诊”、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重大灾害防治、安全大检查等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进行举一反三,隐患整改是否真正按照“五定”原则闭环管理等。
四、任务分工和督导组职责
(一)安全督导任务分工
集团公司成立10个安全督导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督导。
2.第二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王文良谢述新
副组长:杨联合巩春生
成员:李秀峰王建常陈晓侯森王中华
联系人:侯森(18639109991)
安全督导单位:永煤公司、贵州公司
3.第三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宋福印赵廷钊
副组长:贾明魁强岱民袁玉同
成员:罗戎胡永立谢军峰栗慧玲李春雨
联系人:谢军峰(15225268777)
安全督导单位:义煤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装备制造、金属加工领域企业和单位
4.第四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邢奇生马耕
副组长:辛新平陈青峰
成员:蔡胜之李军平葛均刚王一彤
联系人:王一彤(15225169388)
安全督导单位:焦煤公司
5.第五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王俊旭闫长宽
副组长:张爱民裴兴社
成员:冯怀成孟昭健蔡教民李晓明王红亚
联系人:蔡教民(13839309697)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各化工园区企业和单位
6.第六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刘同胜王文
副组长:于遂钦孙春晓
成员:王长利任富强齐盘廷鲁晓琴孟震
联系人:鲁晓琴(15803931715)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各氯碱化工及多晶硅企业
7.第七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张世芳
副组长:张毅张建勋刘兴彦
成员:张红岩陈湘根刘健李强
联系人:刘建(18530061702)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有色金属、房地产项目企业和单位
8.第八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盛天宝
副组长:李中超李伍成
成员:宋民生邓文兴刘增林张景信刘凡
联系人:张景信(13623860889)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在建项目企业和单位
9.第九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李永久
副组长:刘慧发朱俊福郭启文
成员:齐盘李凯歌闫英俊侯胜龙史保勇
联系人:闫英俊(18939512566)
侯胜龙(15303810399)
安全督导单位:煤层气公司所属各单位,建设公司所属各单位
10.第十安全督导工作组
组长:柴明贵
副组长:潘明祥杨枫邓朝军
成员:王伟张鹏王凯歌肖博文王佩琼邵启峰
联系人:王凯歌(18623712369)
王佩琼(17603719282)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消防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和单位,集团公司所属物流运输交通领域及通勤、公务用车企业和单位
(二)安全督导工作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期间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及组织专家对煤业公司矿井开展会诊工作。各安全督导工作组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抓好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做到隐患责任追究与事故责任追究并重。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采区和采掘头面、设备设施、系统装置等,可以直接下达停产(停运、停用)整改指令。
3.对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副处级及以下管理干部,可直接给予相应处理。
4.代表集团公司做好上级对巡查督导单位安全检查、督查考核、达标验收等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5.督导期间加强基层员工提供的异常信息及“三违”举报收集,对情况属实的信息提供者给予奖励。
6.集团公司各安全督导工作组对被巡查和包保单位安全管理效果负连带责任。
7.每周六12:00前,各安全督导工作组要将督导情况书面汇报集团公司信息调度中心、安全环保健康监察局;二级单位每月底前,要将安全大排查、“专家会诊”活动中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应安全督导工作组、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健康监察局。
8.各级单位对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分级处置督导落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集团公司将挂牌督办,至隐患整改结束。
五、专家会诊活动
(一)煤炭板块、化工板块开展“五查”排查的同时,开展煤矿、化工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活动。集团公司成立“专家会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银志
副组长:薛志俊王文良宋录生王俊旭
赵廷钊邢奇生谢述新闫长宽马耕
成员:辛新平裴兴社杨联合单智勇张爱民
贾明魁强岱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科技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邢奇生(兼),副主任辛新平(兼)负责集团公司煤矿专家会诊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集团公司从各煤业公司抽调瓦斯防治、防治水专家,加入集团公司四个安全督导工作组,组成四个专家组,对受灾害威胁的矿井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会诊,化工板块由化工事业部抽调专家加入第五专家组进行化工装置检查会诊。
1.第一专家组
组长:薛志俊宋录生
副组长:单智勇原生芾
成员:周建峰冯修民阎护锋张建英张坤
焦煤公司赵兴旗吴铁军黄冲宵
研究总院蒋志刚
联系人:张建英(15838159928)
会诊单位:鹤煤公司、新疆公司
2.第二专家组
组长:王文良谢述新
副组长:杨联合巩春生
成员:李秀峰王建常王中华陈晓侯森
鹤煤公司殷德银
义煤公司娄彦辉
焦煤公司余永洋
研究总院闫本正
联系人:侯森(18639109991)
会诊单位:永煤公司、贵州公司
3.第三专家组
组长:宋福印赵廷钊
副组长:贾明魁强岱民袁玉同
成员:罗戎胡永立谢军峰栗慧玲李春雨
焦煤公司蔡寒宇刘新中
永煤公司高家平
研究总院王洪盘
联系人:谢军峰(15225268777)
会诊单位:义煤公司
4.第四专家组
组长:邢奇生马耕
副组长:辛新平陈青峰
成员:蔡胜之李军平葛均刚王一彤
永煤公司葛妙英孟宪义
研究总院孟杰
联系人:王一彤(15225169388)
会诊单位:焦煤公司
5.第五专家组
组长:王俊旭闫长宽
副组长:张爱民裴兴社
成员:冯怀成孟昭健蔡教民李晓明王红亚
联系人:蔡教民(13839309697)
安全督导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各化工园区企业和单位
第三专家组要结合义煤公司冲击地压、自然发火等特有灾害情况组织好相应专家会诊。对省外煤业公司的专家会诊指导工作,将与二季度集团公司安全检查考核、重大灾害治理考核合并开展,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第五专家组要结合各化工装置特点组织相应专家参加会诊。
(三)重点工作内容
煤炭:
1.排查执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灾害治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制度等,重点对高突矿井瓦斯灾害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进行深入剖析;
2.排查2017年煤矿安全体检、2018年一季度专家会诊、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专项活动、作业规程审查等活动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5月15日、5月23日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采掘头面评价情况;工作面审批复工手续情况;近十年本企业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及事故调查组专家建议及要求的落实情况;灾害治理计划完成情况等;
3.排查分析矿井“三优三减三提升”总体工作思路,从矿井生产布局、生产系统、装备配套、队伍设置、顶底板岩巷的层位布置、煤(岩)巷单进水平,钻机工效,排查并评价矿井“四量”是否平衡,采掘接替是否紧张,指导矿井进一步合理布局、优化系统、提高防灾治理及生产效率;
4.逐头面排查矿井在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火等灾害防治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灾害防治措施,推广煤层钻孔、软煤穿层钻孔全程下筛管工艺;
5.对2018年度采掘工作面灾害治理评价报告进行“回头看”,查找应力集中区,设计评价空白带,重新评估采掘工作面安全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残余瓦斯含量介于5-6m3/t的头面、上山掘进的顶层煤巷,水害矿井的构造影响区,冲击地压矿井的应力集中区,要重点评估安全风险;
6.排查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参数是否齐全、瓦斯地质条件是否掌握清楚,区域防突设计依据是否充足,凡抽采达标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施工,补充完善区域防突设计及区域措施,确保采掘头面全面抽采达标;加强基层员工提供的异常信息及“三违”举报收集;
7.总结矿井在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和做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技术瓶颈、需要立项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
化工:
1.是否专业系统管理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岗位人员素质符合规定;是否建立完善专业系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专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制度落实情况;
2.专业系统技术资料、图纸等齐全,内容完善,是否能够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3.生产工艺方面,对开停车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及生产指挥、各生产系统、单元操作法或操作手册的编制及执行情况,工艺纪律、巡回检查、交接班制度管理情况,岗位记录及工艺台账管理;工艺指标管理;联锁报警投用情况;变更管理等。
4.生产设备管理。对“点检定修”及“零泄漏工厂”工作开展情况、设备包机及备机、设备润滑、现场动态、检修等工作管理,企业年度检修计划、方案科学性及落实情况;加强检修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过程控制,做到科学文明检修。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管理,制定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票证情况;
6.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情况;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作业情况;
7.是否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是否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且员工是否能熟练、正确佩戴;
8.在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情况;在特殊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情况;在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制定、落实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情况;
9.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分析时间无效、分析结果不合格是否仍作业;
10.是否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
11.是否在特殊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
12.检维修作业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是否查验资质、签订安全协议、教育培训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涉及安全的所有领域和环节都要全面排查,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确保无盲点、无死角,做到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拉网过筛式安全大检查,所有矿(厂)、所有生产系统、所有设备、所有采掘工作面、所有巷道等都要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没有死角。要按照“谁分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检查整改责任,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所查隐患真正及时整改到位。
(三)全面分级管控。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专家队伍深入各生产一线,逐个矿厂、逐个装置、逐个头面彻底吃准摸透安全管理现状情况;安全监察系统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所有单位存在隐患和问题分类管理,逐类逐项督导整改。
(四)具体时段要求
1.矿(厂)层面。2018年5月15-31日,各矿(厂)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6月1-30日,对矿(厂)自查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全力整改,并形成隐患整改报告。
5月15-12月31日,凡停产停掘重大灾害矿井采掘头面,均要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对工作面灾害治理措施效果评判合格,按程序报批后,煤业公司统一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工作面验收,验收合格全体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同时签字同意复工,方可恢复采掘。集团公司安全督导工作组要主动参加验收,对验收过程进行督导。工作面验收合格一个复工一个。
2.二级单位层面。2018年5月15-5月31日,各二级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对所属矿(厂)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6月1-6月30日组织各专业系统联同集团公司煤矿安全专家会诊组对所属矿(厂)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受水害威胁的矿井要做到检查、会诊全覆盖,并形成检查、会诊报告,7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
5月15-12月31日,二级单位督导矿井对检查、会诊出的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整改一项验收一项,整改效果纳入重大灾害治理考核。
3.集团公司层面。2018年5月15日-6月30日,集团公司安全督导工作组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对受重大灾害威胁的矿井和化工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全面督查,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效果进行评价,7月10日前形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报告。
5月15-12月31日,安全督导工作组落实督导、包保责任,定期不间断开展督导、技术服务、专项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或领域的安全大检查。矿井及地面非煤生产经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开展好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单位、本板块和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发生事故或安全大检查中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要坚持“零容忍”,只要发生安全事故,就坚决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从快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廉洁自律,保障到位。各安全督导工作组开展工作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廉洁纪律和转变工作作风要求。集团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安全指导服务工作组的交通车辆保障工作。
附件4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深入开展“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而遏制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长治久安,经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河南能源“十三五”规划为统领,以“强基固本、控制风险”为主题,以“对照问题、对标先进、对接战略”为主要措施,以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为主要手段,围绕“管理提升年”活动主题,在“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活动开展的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提升,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大提升”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集团公司成立“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富国
常务副组长:刘银志
副组长:刘同胜王文良宋录生宋福印
邢奇生谢述新
成员:集团公司总助、副总师,各部室、事业部、共享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3日-2018年12月31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大提升”活动的开展,提升全体干部员工恪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标准水平,实现煤炭企业零死亡、非煤企业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目标。
五、提升项目
(一)反思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
负责人:王文良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健康监察局、信息调度中心、工会
真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切切实实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算清安全投入的政治账、经济账、社会账;通过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章,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事故巡回报告,警示教育等“大反省”活动,警醒各级管理人员,提升只有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创造效益的安全管理意识,打破“麻痹-事故-警醒-采取措施-实现较长时间的安全生产-再出现麻痹-再发生事故-再警醒”的管理怪圈,实现安全管理持续提升、长治久安。
(二)推动产业发展的提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负责人:邢奇生
责任部门:科技发展中心、信息调度中心、人力资源部及各有关事业部
按照我省开展的“三大改造”(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企业技术改造),“四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提升等产业转型升级部署,通过“三优(优化布局、优化设计、优化劳动组织)、三减(减头、减面、减人)、三提升(提升装备水平、提升效率、提升效益)”活动的开展、“智慧能化”建设的推进,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设备装置层次的的提升、机械化率的提升、管理手段的提升,从而实现集团公司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三)开展安全“大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负责人:宋福印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党委宣传部、法律事务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有色金属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及岗位需要,每季度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依据层级化管理的原则,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坚持采取每周一题、每月一考等形式提升岗位人员的素质,通过规程的学习、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通过开展培训讲堂等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实操培训、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等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凡是经培训仍考核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对其工作进行调整。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改进。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负责人:谢述新
责任部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科技发展中心
由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负责,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梳理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标准要求,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实现只管结果到既管过程又管结果的转变。要求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单位要持续保持,二级、三级单位要限定时间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五)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负责人:宋录生
责任部门:信息调度中心、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
落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学习情况,组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对演练进行总结,通过实操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事件发生,临危不乱,妥善处置,把损害降到最小。
(六)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
负责人:刘同胜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部、综合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问责力度,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庸政懒政怠政的干部,提升执行力。
(七)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负责人:谢述新
责任部门:安全健康环保监察局、人力资源部
深化安全“双基”建设,强化安全结构工资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并持之以恒地用好这一抓手。坚持“双基”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失职行为的追责力度,通过司法介入,处理一两个典型,唤起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责任的意识。按照规定严格实施经济处罚,推动形成安全第一的惯性思维模式。
以考评管理促绩效改进,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对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结果的分析,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同时对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评估和分析出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提升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提升效果;
(二)各提升项目负责人要责成专人每月形成提升实施效果书面总结报安全生产“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三)“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安全生产“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大提升”活动方案;
(四)各生产、建设单位要通过“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活动的开展,制定针对性的方案,促进认识、素质、管理、装备、标准、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力等全方位实现提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