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监局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量化考核 强化问责
山东煤矿安监局 王端武
(2018年4月27日)
今年以来,山东煤矿安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定不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业绩考核、抓责任监察、抓规范执法。2017年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百万吨死亡率0.032;今年一季度,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实现连续40个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下面,我汇报三点:
一、抓业绩量化考核,激发队伍活力。在鲁中监察分局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我们在全局开展监察业绩量化考核。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以杜绝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运用,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作为重要标准,把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主要目标。二是突出量化考核。通过量化手段直观反映监察执法工作业绩,对查出的隐患和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按查出问题的条数和处罚的额度,进行加分;对在合法性审查或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名,对执法严、得分高的评为金牌监察员,对执法不力、得分低的予以黄牌警告,每季度公开通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干部考察功课做在平时,监察业绩考核与年度公务员考评挂钩,并作为年度评优、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强化领导带头,动真碰硬。对处级监察员一年内两次黄牌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年内三次黄牌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科级及以下监察员一年内三次黄牌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办法实行以来,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监察执法水平和执法绩效显著提升,一季度,行政罚款1726.1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44倍。其中查处重大安全隐患9项,开出4张百万以上罚单,重大隐患处罚金额占处罚总额的48.8%。
二、抓安全责任监察,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紧紧扭住安全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煤矿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把安全责任监察作为监察执法体系的重要一环。一是制度明责。严格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紧盯与煤矿灾害管理密切相关的企业董事长、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18个主要岗位和企业党委书记、经营矿长等17个重要岗位,将责任监察贯穿于每次监察执法中,通过严格的责任监察,督促企业形成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的责任体系。二是隐患追责。将隐患追责挺在事故查处前面,强化隐患倒查追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根据规定倒查问责,不仅对煤矿问责,还要对其上级公司的有关人员问责。在2016年隐患追责179人、2017年隐患追责124人基础上,今年一季度隐患追责37人。三是事故问责。凡由于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原则撤矿长,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的坚决撤矿长。将涉险事故当成死亡事故来对待,2017年,某煤矿发生1起5人涉险事故,给予该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掘进副矿长,以及该矿上级企业董事长行政撤职。从严查处瞒报事故,2016年发生的1起1人瞒报事故,去年接到举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了查处,对时任矿长现任某省属矿业集团副总经理行政撤职。
三、抓执法信息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化。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全面、彻底公开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安全“体检”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及煤矿企业监督,提升监察执法公信力,促进监察执法规范化。从2016年起,每半月公开一次监察执法信息,去年我们公开执法信息24期,全文公开153份体检报告。今年已公布执法信息7期。在公开执法信息的同时,我们对其他信息也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通过执法信息公开,对执法起到了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企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下一步,山东煤矿安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深化改革、持续创新、强化落实,坚决把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及5个专项监察抓紧抓实抓好,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进一步推动山东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