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护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维修钳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及液压基础知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材料、备件,确保合格。
4、维修工在进行维修工作时,一般不得少于2人,并应与司机配合好。
5、在距检修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作业前的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设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他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工作。
3、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检修作业
1、检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1.2.润滑系统中的油路应畅通、不漏油;油质清洁,油量应符合规定。
1.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1.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1.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不超限,运转正常。
1.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1.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1.9.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10.液力偶压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应符合规定。
1.11.输送带接头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2.上、下运输机应有防倒转或防超速装置,各项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1.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3、在调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要求。
4、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撬动运行中的刮板链。
5、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6、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
7、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
8、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电、停机、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9、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输送机。
10、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四、收尾工作
1、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
2、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并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五、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本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严守岗位、集中精力、工作中不打闹、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干私活、班前班中不饮酒。
4、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5、岗位作业坏境保持清洁卫生。
6、每年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7、每年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