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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那些“陷阱”

作者:煤矿安全网 徐雪 2018-11-30 14:05 来源:煤矿安全网

接近毕业季,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在求职的路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各类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可是殊不知,劳动合同里总有些看不见的陷阱,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在遇到在签订哪些合同一定要谨慎。
1、口头合同
  口头劳动合同是不允许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比如“小时工”。

2、抵押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简单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4、生死合同

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对劳动者提出“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要求。求职者一定不可以抱有侥幸心理,或者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但在实际情况中,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5、霸王合同

这种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刚进公司,如果不小心签署了霸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请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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