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达竹金刚煤矿认真学习四川省煤矿交叉监察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近日,川煤集团达竹金刚煤矿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了四川省煤矿交叉监察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11月5-16日,按照《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交叉监察执法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311号)安排,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组织了5个检查组开展交叉监察执法工作。本次交叉监察执法检查的产煤县(市、区)及煤矿均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共抽查了10个产煤市、17个县(市、区)25处矿井,其中国有重点煤矿6处、地方小煤矿19处。查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333条,作出行政处罚42次,处罚款346.7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5矿次,责令停止作业15矿次,责令停止建设1矿次,责令11处矿井停止使用部分设备。
通过检查,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个别煤矿投入保障不足,部分矿井安全制度不执行。二是重大灾害治理工作还有差距,部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瓦斯抽采问题突出,防治水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煤矿安全条件持续保持不够,煤矿管理团队履职能力仍需提升,煤矿培训不到位、不规范,技术管理存在不足。四是煤矿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维护、调校不规范,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矿井应急处置不完善,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