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16年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这是一起因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对2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文名
事发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矿
事发时间
2016年10月31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
遇 难
33人
目录
1.1 事故背景
2.2 事故经过
3.3 事故伤亡
1.4 事故救援
2.5 事故结果
3.▪ 调查分析
1.▪ 处置结果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背景
编辑
事故矿井,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证照齐全。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经过
编辑
2016年10月31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
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伤亡
编辑
2016年10月31日20:50分,已发现15具遇难者遗体,仍有18人下落不明。 [2]
2016年11月1日下午,事故已造成18名矿工遇难,15名矿工下落不明。 [3]
2016年11月2日2时03分,其他15名被困矿工已找到,均已无生命体征。救援队继续对矿井进行全面彻底搜寻,4时04分,搜救工作结束,全部遇难矿工遗体升井。 [4]
该起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救援
编辑
事发后,重庆市长黄奇帆及主要领导、相关负责人已赴现场。第一批进入矿井的搜救人员已返回,初步确定
12名被困人员大致方位。第二批救援人员预计31日晚返回地面。 [5]
安监总局要求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迅速组织、调集周边煤矿(矿山)救援专业力量,支持帮助重庆,同时要求重庆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科学高效组织救援,全力抢救被困人员,严防次生事故。 [6]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结果
编辑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分析
一、违法组织生产。初步了解,事故区域标高为+93m,该矿采矿许
可证上载明开采煤层标高为+410m至+207m,且事故区域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界范围,属超层越界违法组织生产。
二、采用落后淘汰的以掘代采采煤工艺违规生产。
三、逃避安全监管。该矿图纸均不填绘越界区域开采情况;凡涉及越界区域生产的一律不记录,不填写报表和台账、不上报。
四、安全管理混乱。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越界区域采掘作业不编制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越界区域无任何技术资料。
五、违规越界生产区域恢复生产没有验收。 [7]
事发当日,金山沟煤矿在违规开采区域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违规同时向多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的火焰引发爆炸。
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处置结果
司法机关对2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等14名人员分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9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28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通报建议。责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金山沟煤矿处1300万元的罚款,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实施关闭。
时间轴
截至2016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11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8]
2016年11月29日,检察机关对重庆市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人员依法立案侦查。 [9]
11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对该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以事立案,开展侦查。侦查发现,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张富强、安全科监管二组组长戴传波,永川区五间镇副镇长邓泽军、安监办(煤监办)主任苟怀郎,永川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余连高等7人在对金山沟煤矿的安全监管、复工复产验收、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涉嫌渎职犯罪。日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确定戴传波、张富强为犯罪嫌疑人,永川区、渝中区、南岸区检察院分别对余连高、苟怀郎和邓泽军等5人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