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原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01-03 08:5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仅涉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至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变化,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的规定,“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由此可见,单纯的合并分立并不意味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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