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 实字托底 全力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鄂尔多斯监察分局辖区面积20万平方千米,煤矿300处,生产能力7.67亿吨,现有监察员27名。面对煤矿数量多、分布广、灾害日趋严重,监察力量不足等问题,我们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严抓严管,不辞辛劳,扎实工作,保障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8年辖区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生产煤炭6.75亿吨,百万吨死亡率0.0059,连续5年在0.01以下,达到世界主要产煤国家领先水平。现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执法
始终坚持锻炼执法能力“基本功”,增强监察执法规范性、权威性。
(一)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一是规范监察计划,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编制,确保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规范依法行政,组织监察人员学习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做到懂法执法、守法执法。三是规范文书制作,明确执法监督人员,定期检查文书制作情况,聘请法律顾问对文书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文书制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四是规范集体研究,行政处罚做到一事一议、一罚一议。五是规范执法程序,开展监察前有方案、有批准;进行监察时出示证件、告知事项。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二)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持续完善使用综合督导式监察方法,充分调动企业自主查隐患的积极性,实现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监察中运用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和隐患,突击检查矿井356矿次,占监察总矿井数62%。坚持“逢查必考”,抽考400余名矿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提问1800多名实操人员。聘请煤矿企业专家参加监察680个工作日,不断提高执法深度和广度。
(三)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8年,查处事故隐患2796条,下达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1937份,行政处罚136次,罚款4228.19万元,50万元以上罚款43次。查处超能力生产违法行为17起,罚款1326万元;查处假图纸违法行为3起,罚款159万元;查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行为4起,罚款305万元。5年来,累计实施行政罚款1.8亿元。
二、严控灾害风险
始终坚持扭住重大灾害治理这个“牛鼻子”,增强重大灾害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分析研判煤矿灾害。认真排查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情况及防治能力,列表跟踪、摸清底细,目前辖区冲击地压或疑是冲击地压矿井11处,开采受奥灰水威胁9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型9处,瓦斯抽放矿井5处,所有煤矿均开采容易自燃煤层。
(二)推动“主动戴帽”。在国家局、内蒙古局的大力支持下,重点攻关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把2018年定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年。推动15处煤矿完成冲击倾向性鉴定,有冲击倾向11处,均进行了危险性评价,经评价,弱冲击矿井3处、中等冲击矿井6处,2处未出报告。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2次,行政处罚731万元,停产整顿5矿次。开展防治水专项监察,责令12处煤矿重新划分水文地质类型。
(三)推动灾害防治。责令已戴帽的冲击地压矿井完善人员、机构、队伍,9处矿井建立了冲击地压监测室,装备了微震监测、应力监测、地音监测等区域与局部相结合的预警监测系统。12处煤矿装备了水文动态监测系统。5处煤矿投入资金2亿元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对22处重大灾害矿井进行了安全“体检”,查处隐患990条。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辖区煤矿连续25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严厉追责问责
始终坚持拧紧企业主体责任“加压阀”,提高企业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性、紧迫性。
(一)抓煤矿主体,严处重罚。监察人员敢于担当、动真碰硬,做到真查、真管、真罚。单次监察发现多条重大安全隐患时,合并处罚、罪加一等,如,对央企某煤矿开展专项监察时,发现该矿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等3条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对该矿单次监察罚款260万元,并责令停建整改。2018年查处重大安全隐患35条,行政罚款2488万元。
(二)抓关键少数,落实责任。在执法中做到既查企业也查个人,既追企业主体责任又追关键少数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察,重点检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等人员在安全投入、人员培训等管理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对78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向媒体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3名主要负责人。查处不按要求带班下井违法行为2起,罚款32万元。
四、严肃事故查处
始终坚持敲响事故查处“惊堂木”,增强处理工作的严肃性、震慑性。
(一)事故查处“四不放过”。查处的安全生产事故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进行处理,坚持1人死亡对矿长问责、2人死亡撤矿长的处理标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如,对石拉乌素煤矿“4•7”死亡1人事故罚款133万元,对崔二圪咀露天煤矿“9•23”瞒报1人死亡事故罚款248万元。召开事故通报会议9次,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30场次、17330人次受教育。
(二)瞒报事故“深挖细查”。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监察人员克服困难,3批8人次远赴外省市调查相关举报线索,走访民政、公安、卫生等多个机构单位,发扬打破砂锅查到底的精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2018年,查处瞒报事故5起,行政罚款1122.9万元,对48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置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