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10.10”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
“10·10”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4:10 分,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
煤有限公司(简称申南凹焦煤)井下 20102 综采工作面发生一
起机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6.3 万元。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10 月 11 日,山西煤
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组织乡宁县人民政府及乡宁县公安
局、总工会、安监局并邀请乡宁县监委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
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
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
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 2006 年 11 月,是
由乡宁县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乡宁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注册资本 2 亿元,资产总额 174.37 亿
元,现有全资、控股公司各 7 个,参股公司 3 个。井田面积 191.12
平方公里,地质储量 11.47 亿吨,可采储量 5.82 亿吨,主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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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焦煤。
集团现有 14 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250 万吨/年。治理机
构设置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总部设 7 个职能科室。
现有职工 7100 人,其中党员 382 人。
(二)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是山西乡宁焦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之一。公司现有职工 1300 余人,资产总
额 20.5 亿元。2009 年,经晋煤重组办发[2009]85 号文件批复
为单独保留矿井。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120 万吨/年,井田面积
8.1203km2,矿井工业储量为4266万吨,设计可采储量2450万吨,
服务年限 11 年。按申南凹焦煤内部规定,在煤矿设矿级管理机
构。
1.矿井基本情况
申南凹焦煤矿井采用立井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供电系统实现了双回路供电;矿井瓦
斯等级为低瓦斯,绝对瓦斯涌出量 7.47m3
/min,相对瓦斯涌出
量为 3.72m3
/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 3.76m3
/min、相对涌出量
为 1.87m3
/t;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为Ⅱ级自燃煤层;安全监控
系统完善,运行正常。
2.矿井主要系统
(1)开拓开采
矿井现开采 2
#煤层,煤层平均厚度为 3.84m。目前布置一个
综采工作面、一个备采工作面和三个开拓工作面。分别为:20102
综采工作面、20104 备采工作面、运输大巷开拓掘进工作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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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大巷开拓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大巷开拓掘进工作面。矿井井筒
数量共 3 个,为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主立井:垂深 605.5m,
主要承担原煤提升任务,兼做进风井。副立井:垂深 631m,主要
承担人员、材料提升任务,兼做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回风立井:
垂深 594.1m,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做安全出口。
(2)通风
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扇
采用 FBCDZ №25 型轴流式通风机两台,电机功率 2×315KW。电
压 10KV,转速 740rpm。掘进工作面使用 FBD-NO.6.3 型局部通风
机,电机功率 2×22KW,风筒直径为 800mm。矿井总进风量 6522m
³/min,总回风量 6623m³/min,有效风量 6052m³/min,有效风
量率 91%,满足通风需求。
(3)排水
公司健全了防治水管理机构,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设立了防治水办公室,购置了YCS160 矿用本安型瞬变电磁仪;
配备了 3 名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了 23 人的专职探放水
队伍(其中队长 1 名、班组长 3 名、技术员 1 名、电钳工 2 名、
队员 15 名)。公司委托陕西省煤田地质局 131 队编制了矿井水
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正常涌水量 21.8m³/h,最大涌水量
33.5m³/h。井下采掘工作面选用FWQB70-30 型矿用风泵排水;中
央水泵房选用MD155-67×10 型矿用耐磨单吸多级离心式水泵 3
台,主排水管路选用φ219×10 无缝钢管,吸水管选用φ273×6
型无缝钢管;三台水泵经资质单位检测合格,运行正常;配备探
水设备 7 台,其中ZYJ-270/170 型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 5 台,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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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直径 42mm,钻进能力 150m;ZYJ-770/170 型架柱式液压回转
钻机一台,钻杆直径 55mm,钻进能力 220m;ZQJC-1000/11.05
气动架柱式钻机 1 台,钻杆直径 65mm,钻进能力 200m。
(4)供电
①地面供电
地面 35KV 变电站内设 SZ11-10000/35/10.5 型主变压器 2
台。一回路电源引自管头 35KV 变电站;另一回路电源引自东团
110KV 变电站,电缆型号均为 LGJ-240mm2,电源线路采用铁塔架
设。下井电源共两回,均引自地面 35KV 变电站 10KV 不同母线
段,两回路电源互为备用,当任一回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回
电源能保障井下全部用电负荷。
②井下供电
井下中央变电所承担水泵房高压供电、采区变电所、副立
井井底及车场供电。装备了 15 台高压开关、3 台高压电抗式电
磁起动器、2 台防爆干式变压器、10 台低压馈电开关及 2 台照
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高低压开关均配备有短路、过电流及漏
电等安全保护装置。采区变电所承担上仓斜巷、集中运输大巷
皮带及照明、主井底装载硐室、液压支架检修硐室、集中轨道
大巷配电点等地点供电;集中轨道大巷配电点承担综采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等地点供电。井上、下供电系统各种设备设施配备
到位,且运行正常,供配电场所各种制度、牌板记录齐全,人
员配备到位,并建立健全安全供电管理机构。
(5)安全避险
矿井配备了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通讯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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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安全避险系统。
①安全监控。安装 1 套 KJ70N 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在地面监控室设中心站,目前设有 15 台监控分站。
②人员定位。安装 1 套 KJ237 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
统,设有人员定位分站 11 台,在副立井口、副立井底及井下施
工巷道等处设置读卡器进行监测,共设置读卡器 57 台。
③通讯联络。安装 1 套 KTJ103 型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在主
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井下主变电所及水泵房、主要机电设
备硐室、采掘工作面、水平最高点、避难硐室等处设有固定电
话。安装 1 套 KTK113 型矿用语音广播系统,井下设有播放音响。
安装 1 套 KT162 型矿用无线通信系统,井下布置的基站覆盖所
有主要大巷、采掘进回风巷,并与固定电话联网互通。
④压风自救。压风自救装置(ZYJ-6 型)安设在压风管路上,
为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及重要场所提供压缩空气,主管为Φ159×
4.5 型无缝钢管,支管为Φ89×4.5 型无缝钢管。大巷中每隔
200m 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采掘工作面、车场及煤仓等重要场
所按要求安装了压风自救装置。
⑤供水施救。矿井供水施救(ZYJ 型)系统水源引自高山水
池,管道沿副立井引入井下,送至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工作地点,
在运输巷道中每隔 50m 设有 1 组供水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
100m 设有 1 组供水三通阀门,主管为Φ133×8(108×6)型无
缝钢管,支管为Φ89×5(76×5)型无缝钢管。采掘工作面、
车场及煤仓等重要场所安装了供水施救装置。
⑥紧急避险。矿井在井底车场附近建有可容纳 100 人的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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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避难硐室,硐室为半圆拱形断面,钢筋混凝土支护,净宽 5m,
净高 4.05m,硐室一端连通轨道大巷,另一端连通井底车场,按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装备了设备、仪
器以及救生物品等,其中配备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120 个。
(6)提升、运输系统
①立井提升
主立井安装 1 台 JKMD-3.5×4ZⅢ型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
机,电机型号 ZKTD250/67,功率 1120 KW,电压等级 750V;安
装 2 套 JDG9/135×4 型钢罐道多绳箕斗。副立井安装 1 台 JKMD-4
×4(Ⅲ)E 型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机,电机型号为 ZKTD250/67,
功率 1120KW,电压等级 750V;安装 2 套 GDG1/6/2/4K 型立井多
绳罐笼。主、副立井提升系统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并组建
了专职检修队伍,实行班巡查、日检修。
②运输
运输大巷安装了两部胶带输送机,第一部为 DTL100/40/2
×200 型矿用胶带输送机,带宽 1000mm,电机功率 2×200KW;
第二部为 DTL100/80/2×160 型矿用胶带输送机,带宽 1000mm,
电机功率 2×160KW;上仓斜巷安装 1 部 DTC100/80/2×160 型胶
带输送机,带宽 1000mm,电机功率 2×160KW,胶带输送机各种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 2 台 CTL12/6GB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
电机车(1 台工作、1 台备用)运输;轨道大巷变坡段及采掘工作
面顺槽辅助运输采用绞车牵引矿车运输。
3.安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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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南凹焦煤设董事长兼总经理 1 名,生产、机电、安全、
技术副总经理各 1 名。设有党总支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工会、
供应科、销售科、劳资科、职防科、环保科、基建科等职能部
门。又按公司内部规定,在煤矿设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区队长 6 名矿级领导,设机电、一
通三防、防治水 3 名副总工程师,设调度室、安全科、生产技
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防治水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四)矿井证照
申南凹焦煤各类证照齐全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1400002009111220045112,有效期自 2012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 安许证字
[2016]D158,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3 日;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0001134514222,有效期自
1998 年 5 月 8 日至 2048 年 5 月 8 日。
二、事故工作面(20102 综采工作面)情况
(一)概况
20102 综采工作面切眼沿 2
#煤层倾向布置,顺槽沿 2
#煤层走
向布置,均沿煤层顶板掘进成巷。两顺槽均为矩形断面,采用
锚网配合锚杆、锚索、梯子梁联合支护;顺槽长度 1286m,工作
面长度 180m,煤层厚度 2.65-4.95m,平均采高 4.2m;设计可采
期 17 个月。从 2017 年 3 月开始回采,目前正在进行铺网、上
绳收尾作业。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全部垮落
法管理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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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面 主 要 设 备 : MG300/730-WD 型 采 煤 机 1 台 ,
ZZG6000/22/47 型液压支架 124 架, SGZ-764/500 型可弯曲刮
板输送机 1 部, SZZ-764/132 型转载机 1 部,PLM1000 型破碎
机 1 台,DSJ100/40/2×200 型可伸缩带式输送机 1 部,
BRW-400/31.5 型乳化液泵站 2 台,BPW315/10 型喷雾泵 2 台,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负荷中心 2 台。
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各设置 2 部固定电话。乳化液泵站、
工作面溜子机头、工作面每 10 架支架各安设 1 部 KJC-YJ 语音
打点通信控制预警机,用于相互传递语音信息。
(二)液压支架操作有关规定
液压支架上配备一套操作阀组,立柱及各部位千斤顶的升
降和伸缩通过阀组中对应的片阀来控制。片阀采用“三位四通”
结构,其中控制支架护帮板的片阀,手把往左扳动收回护帮板、
往右扳动伸出护帮板。《20102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20102
时,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应处于闭锁状态,支架操作阀必须打
到零位,并进行闭锁。
三、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情况
(一)事故单位与主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申南凹焦煤自查 26 次,查
处隐患165条;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对申南凹焦煤安全检
查 23 次,查处隐患 326 条。所查隐患已全部整改。
(二)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乡宁县安监局2018年1月至10月共检查申南凹焦煤 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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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处 335 条隐患,所查隐患已全部整改。
四、事故经过、救援过程及事故报告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8 年 10 月 10 日 6:40 分,队长秦朝强主持召开综采队
早班班前会,安排了文明生产、设备检修、工作面连网、打眼
注浆等工作。当班跟班副队长王峰进行了具体分工:班组长王
建峰与柴俊红加密 1-50#支架的网片连接,李天龙等 9 人去 50
-124#支架连网,苏东勤等 3 人搞文明生产,袁吉伟等 6 人缩
40T 溜槽,杨天柱开泵站、徐庆祥修溜子、刘建兵验收产量。
班前会后 24 人陆续下井,8 时许,到达工作面各地点开始
工作。泵站工杨天柱到达现场时两台乳化液泵处在停止状态。9
时许,因工作面支架操作需要,开启乳化液泵。13 时许,因拆
除管路,停止运行乳化液泵。大约半小时后,负责拆除管路的
苏东勤到泵站告知杨天柱“管路改好了”。(这期间 5#支架作
业的柴俊红见王建峰进行了支架操作,随后跨过挡煤板进行网
片连接。)14 时 10 分,王建峰正在 3
#支架煤壁处连网作业,90#
支架处的李天龙通过语音装置喊话要求开乳化液泵,杨天柱通
过语音装置回复“开泵了,注意安全”。此时,跟班副队长王
峰正从运输顺槽行至工作面运输机机头处,听到有人“啊”了
一声,发现 3
#支架护帮板把人挤压住了。
(二)救援过程
跟班副队长王峰立即跑到 3
#架操作,将护帮板收回,发现
王建峰被挤伤了,当即用语音装置通知其他人员“有人受伤了,
抓紧来溜头”。王峰跨过刮板运输机挡煤板,发现王建峰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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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喊了一下他的名字,他“嗯”的回应了一下,随即组织
柴俊红、李天龙、杨天柱等 10 余人就近找来木板,把王建峰迅
速抬离事故现场。抬到机尾时,王峰先后打电话向生产副矿长
贾泽龙和矿长张龙汇报。
14:34 分,王建峰被送至地面副井口,立即把他抬到等候
在副井口的救护车上并送往乡宁县人民医院抢救。11 日 4 时 30
分,王建峰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10 月 10 日 23:50 分,申南凹焦煤向乡宁县安监局报告了
“1 名工人头部受重伤”的情况;11 日 1:47 分,临汾监察分
局收到乡宁县安监局申南凹焦煤“1 名工人头部受重伤”的电话
报告;11 日 5:38 分,临汾监察分局收到乡宁县安监局申南凹
焦煤“重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报告。
五、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
(一)勘查路线
地面——副立井——井底车场——集中轨道大巷——
20102回风顺槽对口联巷——20102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
20102综采工作面。
(二)地面勘查情况
综采队10月10日早班班前会会议记录和出入井人员登记表
显示:事故发生的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为24人,均为班前会安
排的入井作业人员。
(三)井下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在井下事故现场,与王建峰当班同组作业人员柴俊红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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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了王建峰当时作业时的情况。
2. 事故地点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井下一采区20102综采工作面3
#支架处。现场
勘查时,3
#支架护帮板处于收回状态,操作阀组11个操作手把均
处于“零”位,限位装置处于闭锁状态。经实地测量,该支架
护帮板收回状态下,前梁下距刮板输送机槽帮距离为:左侧
1.95m、右侧1.4m;该支架护帮板打开状态下,护帮板下端距刮
板输送机槽帮距离为:左侧0.75m、右侧0.2m。
3. 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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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询问事故地点邻近 5#支架作业的柴俊红,事故发生
前他曾发现王建峰操作支架,随后跨过挡煤板进入支架内进行
网片连接。
2.通过询问事故发生时正巡查至运输机机头的跟班副队长
王峰,在收回护帮板操作时,发现该护帮板操作手把处于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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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护帮板)位置。
3.现场进行了 3#支架护帮板动作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在
护帮板操作阀手把处于右侧位置时,开启乳化液泵,护帮板即
刻打开;处于“零”位时,再开启乳化液泵,护帮板不动作。
4.通过以上调查、试验和分析,乳化液泵 13 时许停止运行
后,王建峰进行了支架操作,但未将护帮板操作阀手把归于“零”
位, 3#支架护帮板操作阀手把处于右侧位置(打开护帮板的位
置);乳化液泵再次开启时,该支架护帮板突然打开,挤伤在
3
#支架护帮板下正在连网的王建峰头部,导致其死亡。
(五)事故死亡人数认定
根据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六)事故地点认定
事故地点位于井下一采区20102综采工作面3
#支架处。
(七)事故类别
根据煤矿伤亡事故分类规定,本起事故为机电事故。
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6.3 万元。
七、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王建峰违反《20102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20102 综采
操作阀手把归至“零”位,乳化液泵开启时该支架护帮板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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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挤伤在 3
#支架护帮板下正在连网的其头部,导致其死亡。
2.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事发当班该工作面没有安
全员现场盯班或巡查。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安全
(3)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乡宁县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及安全
监督检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八、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 人
1.王建峰,男,29 岁,群众,综采队班组长,负责当班安
全生产。违反《20102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20102 综采工
作面收尾、回撤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操作,对这起事故的发
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给予党纪、政纪及行政处罚人员共 15 人
2.王峰,男,31 岁,大专文化,群众,综采队副队长,负
责当班安全生产。有关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不力,对当班责
任区域内工人存在的违章作业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这起事
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
3.秦朝强,男,35 岁,大专文化,群众,综采队队长,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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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全队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队工人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不力,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撤销其综采队队长职务。
4.许文斌,男,汉族,48 岁,本科文化,群众,生产技术
科科长,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贯彻落实工作。技术管理
不到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到现场,对这起事故
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根据《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 5000 元。
5.许彦虎, 男,30 岁, 本科文化,群众,安全科科长,负
责矿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执
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反“三违”力度不够,对这起事故发生
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根据《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5000元。
6. 贾泽龙,男,47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生产副矿长,
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
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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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卢君,男,34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安全副矿长,负
责矿井安全管理及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现场安
全管理不到位,对综采队安全员缺岗负有责任,对这起事故的发
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龙,男,47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矿长,负责矿
井全面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
训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和迟报
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根据《生产安全
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其罚款
7.14 万元(上一年实际收入 11.9078 万元×60%=7.14 万元)。
9.刘晓学,男,47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申南凹焦煤采掘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规定,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
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根据《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10000元。
10. 王小明,男,46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安全副总经
理,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及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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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反“三违”力度不够,对这起事故的发
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根据《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罚款 10000 元。
11. 任军科,男,42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党总支书
记、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申南凹焦煤全面工作,为申南凹焦
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
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其诫勉谈话,并向乡宁焦煤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2. 任武军,男,35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乡宁焦煤
集团生产部部长,为申南凹焦煤包矿负责人,负责公司矿井采
掘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现场
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3.葛虹升,男,34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乡宁焦煤集
团安全监察部部长,负责公司矿井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对申南凹焦煤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监督和日常检查不到位,对这
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4.闫建宙,男,43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乡宁焦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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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工作。安全规章制
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向乡宁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5.王建君,男,45 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乡宁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运行股股长兼乡宁县煤矿安全“五人监管
小组”第三组组长,负责申南凹焦煤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安全
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
要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第八条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6.杜鹏军,男,47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乡宁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兼工会主席,为申南凹焦煤包联领导,
带领“五人小组”对申南凹焦煤进行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监督
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
导责任。
建议:向乡宁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对申南凹焦煤实施行政处罚的建议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建议对申南凹焦煤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2. 事故发生后,申南凹焦煤未按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上报事故情况(10月10日14:10分发生事故,10月11日1:
47分,临汾监察分局接到乡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室报
告),建议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
定,对申南凹焦煤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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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 号)第四
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乡宁县人民政府对申南凹焦煤停产整顿 1
个月。
九、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申南凹焦煤要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教育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熟练掌握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责质和安全意识,增强职工自
保和互保能力;加大反“三违”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二)申南凹焦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
生产管理权限,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责任
人负责监督管理,形成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模式,消除安全管
理上的漏洞。
(三)乡宁县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全县
煤矿企业结合本次事故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企
业风险点预控和岗位风险防控“双预控”管理,完善相关管理
措施,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调查组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