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赤城煤矿成功举办
2017年11月8日,中央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赤城煤矿成功举办
5月22日上午,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崇信县工信局工作人员走进赤城煤矿,向我矿干部职工发放宣传图册、讲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案件、行业及扫黑除恶方面的政策与法律知识,让干部职工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刻意义,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对涉黑涉恶情形的鉴别力。同时,向干部职工公布涉黑涉恶举报方式,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举报、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矿区,为矿区职工工作与生活营造健康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