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防治水工作汇报材料
山东煤矿主要开采石炭、二叠系煤层,煤矿水害类型多,既有受湖水、河流及含水冲积层水害威胁的矿井,又存在受高承压岩溶水、老空水、顶底板水威胁矿井,据统计,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煤矿4处、复杂煤矿12处,占在册煤矿的15%。煤矿水害为我省煤矿五大灾害之一。
近年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宣贯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规定,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及黄玉治副部长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我局“123”工作目标,立足于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不断加强防治水监察执法工作力度,有力推动了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对标监察强基础
2016年《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后,在调研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零八条“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规定的4处煤矿提出整改要求。会后相关监察分局及时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4处煤矿按期完成了7道防水闸门、2套潜排系统建设,总投资1825万元。
2018年《煤矿防治水细则》发布后,一是督促煤矿建立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井田范围内主要含水层水位、水温等长期动态观测和矿井涌水量变化的长期动态观测与分析。二是督促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煤矿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建立矿井水灾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评估注浆等工程治理效果,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实现开采区域的“双物探”,掌控区域地质构造特点和工作面周围岩层富水特性,针对富水异常区实施钻探施工,做到采掘工作面100%开展物探,物探异常区100%钻探验证。四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过程治理向源头治理、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综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探、防、堵、疏、排、截、监”联动施策,“点、线、面”综合治理。五是督促煤矿完成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和验证工作,通过对防治水工程治理效果的校验,确定采掘工程开工时间与顺序,安全“系数”不达标绝不组织采掘活动,以“水”定产。
强化防治水专题培训,特邀《煤矿防治水细则》编写、煤炭院所、煤监机构及煤矿企业的专家教授,对细则出台背景和编写过程进行权威解读,结合煤矿防治水典型案例对细则条款进行针对性技术讲解和指导,组织培训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防治水技术人员和探放水施工人员847人,充分发挥细则在防治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水害防范治理工作。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班组长、救护队员、调度员培训中,专题普及防治水基本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了煤炭企业负责人对防治水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掌握防治水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能力,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二、水害风险管控信息化
山东率先出台了《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地方标准,积极推动水害风险分级管控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同步进行煤矿双重预防信息化建设,全省煤矿全部安装了煤矿双重预防信息化系统,全省煤矿双重预防信息实现了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双得预防大数据信息平台的数据上传,初步实现对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的大数据分析,为煤矿安全监察决策提供支撑。一是采掘工作面采掘前,利用风险管控体系排查存在的风险类型与危险程度,通过对水害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在矿井设计与开拓布局、采掘顺序与开采工艺、治理措施与治理方面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责任,再到检查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形成风险分级管控闭环,降低风险向隐患转移的可能性。二是通过对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也就是隐患排查),确认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治理措施,落实隐患的分级治理责任,治理整改隐患、验收、销号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三是通过获取双重预防各环节中的基础数据,查找双重预防机制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对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和提高,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
将水害风险与隐患排查作为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的重点内容和必查项,每个季度,各监察分局组织所监察煤矿集中进行预防性技术监察,掌握受水害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和水害防治情况,找出存在问题、监察督办重点,形成交换采掘接续部署图纸制度,分析研判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对受水害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重点监控,增强监察执法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实现螺旋式上升,不断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效果。
三、从严执法严肃问责
坚持从严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追责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对安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格问责追责。坚持把“隐患追责”挺在“事故查处”前面,推行隐患责任倒查,实施隐患倒查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双问责”机制,风险当隐患分析,隐患当事故分析,责任追究向“未果”延伸,实现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有效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防治水监察内容是“利剑行动”、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安全监察活动中的重中之重,是必查项,先后查处了四项防治水专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均实施了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联合惩戒罚和责任追究,产生了极大地震慑作用。一是田庄煤矿提高开采上限工作面破坏第四系防隔水煤柱重大隐患,对煤矿罚款80万元,对矿长罚款3万元。二是华丰煤矿五水平一采区下山开采,未完善排水系统组织生产,属“剃头下山”开采重大隐患,对煤矿罚款123万元。三是宏阳矿业公司篡改巷道导线点标高、12煤层底板等高线位置,坐实擅自提高开采上限的重大隐患,对煤矿罚款200万元,对矿长罚款5万元,给予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撤职处分,给予矿长、集团公司技术部长和资源开发部部长降级处分,给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四是彭庄煤矿图纸作假、隐瞒四采区作业地点的重大隐患,对煤矿罚款200万元,对矿长罚款5万元,给予10人党纪、政务或行政处分,给予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行政撤职处分。
省局、分局分别制定了专项监察实施方案,重点监察对象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近三年发生突(透、溃)水煤矿,井上下有重大防治水工程的煤矿,沿河煤矿,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重点监察内容为“28个是否”,实行全覆盖检查。2018年5-7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其中,5月为攻坚阶段,各监察组根据监察计划对本组负责的监察煤矿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6月为提高阶段,分局集中组织防治水专业人员对水害威胁严重、管理滑坡、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进行水害防治重点监察;7月为决胜阶段,省局组织督察抽查,并做好迎接国家煤矿安监局抽查的准备工作。共监察91矿次,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460项,行政处罚105次,行政罚款778.6万元,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2处,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5台套,下达执法文书752份,涉及水害防治问题和隐患397项。
对2018年发生的霄云煤矿“9.10”突水事故、万福煤矿“11.2”突水溃砂事故,严肃进行调查处理,共计行政处罚173万元,21人受到党纪、政务或行政处分,给予2名矿长行政降级处分,给予2名总工程师行政撤职处分,给予1 名地测科科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1名防治水副总工师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强化应急处置
恶劣天气停产撤人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山东汛期特点,狠抓汛期“七下八上”关键时段防治水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预防,紧盯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各分局适时对大雨暴雨撤人情况跟踪监察,确保煤矿企业真防真撤,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严厉处罚追责。遇台风不仅仅要防范大雨暴雨风险,更重要是要防范大面积停电风险,即使台风来临时未降大雨暴雨,也必须执行停产撤人。大雨暴雨停产撤人已经成为山东煤矿的行动自觉。2018年大雨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下达停产撤人指令95次,辖区煤矿累计停产109矿次,撤出井下作业人员13212人次,未安排下井44623人次。
加强雨季应急值守,24小时值班,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调度统计煤矿企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情况。督促全省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演练,模拟矿井所在地区突降大雨,降雨量连续24小时达到50mm以上,水位迅速上涨,泄洪危及矿井安全生产,地面进行抗洪抢险,井下应急撤人综合演练。
霄云煤矿“9.10”突水事故应急救援中,鲁西监察分局局长针对专家提出加固一采区上山采区老空区四道密闭墙作为挡水墙进行临时堵水的方案存在抢险人员顶水作业的重大隐患,本着“人的生命大于天”的原则,力排众议、科学决策,果断下令,立即撤出加固密闭墙的所有作业人员,有效指导了霄云煤矿应急抢险工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引发次生灾害,保证了加固一采区上山采区老空区四道密闭墙的170余人的安全。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