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事故发生可能性
随着矿井生产的发展和开采范围的增大,瓦斯涌出量增大。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通风质量差的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可能积存瓦斯的地点,都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
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按本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事故严重程度
1.三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0%及以上、小于1.5%的。
2.二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3.0%的。
3.一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3.0%及以上的或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3.0%且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的。
(三)事故影响范围
1.综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发生瓦斯超限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面回风巷区域、波及到的采区回风巷。
2.掘进巷道中部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3.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4.主要回风大巷和巷道高冒区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5.启封巷道排放瓦斯区域、与采空区、积水区、发火区相邻巷道及联巷、盲巷瓦斯超限影响范围:事故地点及下风侧区域。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新桥煤矿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其他矿领导、永煤公司救护队队长(一级超限)
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其他副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监控中心主任、通风队队长、机电一队队长、运输队队长、事故单位责任人、兼职救护队队长,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兼职救护队中队长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联系电话:5706、5707(井下直拨9)。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营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公司汇报瓦斯超限相关信息;
(4)随时和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
2.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传达应急救援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负责各有关单位(或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的通信联络工作;
(3)及时调度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
3.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职责: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主要助手。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
①核实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②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③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总工程师(掘进副副总工程师)
成员:应急救援队伍、通风科、调度室、生产科及机电科分管专业人员组成。
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营救;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技术保障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通风科科长、监控中心主任、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3.警戒保卫组
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其他人员
职责:负责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警戒保卫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矿医院院长
成员:矿医院其他人员
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矿长
副组长:供应科科长、服务公司经理、综合办主任
成员:供应科、服务公司、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
6.事故调查组
组长: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通风科科长、生产科科长
职责:负责二级、三级瓦斯超限时,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一级超限时,按照《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瓦斯超限管理规定通知》要求,由矿井配合永煤公司按规定追查处理。
三、处置程序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物资供应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
(二)事故汇报制度
1.调度室值班人员或监控值守人员发现安全监控监控主机瓦斯超限信息后,必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要求立即安排撤人。
2.凡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查明现场超限情况,在下列时间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甲烷浓度大于等于3%的30分钟内,甲烷浓度小于3%的60分钟内。
(三)响应程序
发生瓦斯超限后,调度室按照瓦斯超限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附表),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成立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矿属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
(四)资源调配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防护用品: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5.测量设备: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风表等。
6.消防器材。
四、处置措施
(一)矿井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后,作业地点人员按照以下要点执行:
1.立即停止作业,佩戴自救器保护自己;按照瓦斯事故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或避难硐室;
2.撤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汇报调度室,同时切断工作面电源;
3.在避灾地点,可设法打开压风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道新鲜空气;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注意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严格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瓦斯爆炸。
(二)调度室值班人员或监控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通知井下瓦斯超限地点及受影响地点作业人员撤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安全地点。
(三)矿井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后,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因应急避灾影响生产的,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