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重大安全风险专项管控措施
第一部分 矿井危险因素
一、11506回风顺槽上部存在5109采空区、2005年5#煤采空区积水及11204采空区积水,5109采空区、2005年5#煤采空区积水在11506回风顺槽掘进时及工作面形成后已经进行了专项探放和二次疏放,11204采空区积水在11202回风顺槽进行了专项探放及二次疏放,11506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受地质构造、采掘活动影响导通采空区积水,一旦揭露,水量集中,来势猛,具有很大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危害性极大。
二、11505工作面南部马连沟老空区及西部李家山采空区积水资料不全,在工作面形成后已经对该区域进行了探放,未发现采空及积水。但11505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受地质构造、采掘活动影响导通马连沟采空区积水、老空区积水,一旦揭露,水量集中,来势猛,具有很大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危害性极大。
三、11201工作面上部为11203采空区,在掘进时、回采前、回采时对工作面进行了多次疏通探放,并留设返水孔定期观测,但受地质构造、采掘活动影响可能导通11203采空区积水以及煤层顶底板砂岩含水层水,发生水害事故。
四、21采区行人下山、21采区轨道下山、21采区胶带下山、21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可能受地质构造、采掘活动影响导通煤层底板奥灰水,奥灰水属岩溶水,特点是水压高、水量大,来势猛,涌水量稳定,不易疏干,危害性大,易造成水害事故。
第二部分 防范措施
一、11505工作面、11506工作面、11201工作面水害防范措施:
1、回采前必须对上部采空区水、老空水进行探放,彻底解除采空区水、老空水的威胁后方可回采。
2、回采前必须按照地测科规定的排水系统要求完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安全可靠。
3、回采前对工作面的排水设备及电源进行详查,排水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排水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排水电源,并且具备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同时运行的条件。
4、回采前对工作面水仓进行清挖,保证临时水仓有效容积。
5、回采期间定期对5109采空区、保留矿井2#联巷以及11201回风顺槽、11202回风顺槽探放水钻孔观测,并定期进行疏通,确保钻孔畅通,发现涌水量增大时,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探放。
6、回采期间地测科要对上部5109采空区、保留矿井2#联巷进行不间断物探,然后根据物探情况有针对性的疏通或重新探放。
7、回采期间11201工作面、11506工作面、11505工作面由每班跟班队干兼职水情监测员,主要观测工作面水情等情况,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8、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如果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异味等来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相关措施。
二、21采区行人下山、21采区轨道下山、21采区胶带下山、21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防范措施:
1、根据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加之三维地震勘探、承压开采安全性评价报告资料,计算各采掘工作面的带压值以及突水系数,判断采掘头面的突水危险性,合理预测工作面前方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采掘巷道要严格执行“物探现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根据瞬变电磁或直流电法探测到的水文异常区,在钻探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验证,一旦出现钻探涌水,立即停止钻进,提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断涌水来源以及前方可能出现的涌水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3、若涌水水源判断为砂岩等弱含水层水,要合理预计可能的涌水量,强化或增加排水能力,确保在排除涌水后还能富余一定排水能力。若涌水水源判断为强含水层,或者可能导通奥灰含水层,所掘巷道必须停掘,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按照国家、省厅等相关相关规定施工施工超前探孔,留设30米超前安全距,针对钻探过程中出现的含水异常或构造异常,采取长短钻结合的方法,力争实现异常区短孔补充探测验证。
4、完善排水系统,掘进巷道开口100米范围内,必须施工一个约25立方米的水仓,然后每隔200-300米范围低洼处施工约25立方米的水仓,并且配备相应能力的水泵,并且水泵必须一用一备,备用水泵为热备用,且各排水环节,管路连接、拐弯等处,不得变径,同时在管路铺设时尽量减少拐弯等,避免影响排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