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矿业龙华公司开展二季度火工品安全管理专项培训
4月11日,陕北矿业龙华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火工品库安全保障工作,在公司火工品库房值班室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火工品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培训由爆破安全技术员乔守锋主讲。公司火工品库主任、库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员共同参加了培训。
培训课上,技术员针对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和有效预防煤矿火工品事故两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通过培训,要求各级火工品管理及现场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将火工品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査,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针对火工品的井下运输,乔守锋强调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将炸药和雷管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可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火工品。
本次培训中,要求公司火工品管理人员要做好火工品的现场管理,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火工品的领用量必须根据生产任务确定,每班由跟班安全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在领用票上签字。对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由专职爆破员全部退回火工品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
培训课后,技术员和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课后交流,再一次强调了火工品管理过程中的隐患排査治理工作,要求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重点排査、谨慎操作,确认作业过程每一环节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査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火工品管理的严谨性,和肩负责任的重要性,表示在日常作业和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慎之又慎,严于律己,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曹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