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福矿长的处理决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4-23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关于对李福矿长的处理决定
2020年4月18日,省应急管理厅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炭窑峪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22504顺槽越界300米的记分情形,决定对李福矿长记15分。在2020年记分周期内,李福矿长累积记分为15分。根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19〕47号),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将李福调离矿长岗位。
2.李福从2020年4月22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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