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维宏矿长的处理决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4-23 14: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关于对马维宏矿长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煤矿综合处
2019年10月25日,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较大透水事故。鉴于该矿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次记煤矿矿长12分的情形,决定对马维宏矿长记12分。在2019年记分周期内,马维宏矿长累积记分为12分。根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19〕47号),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成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将马维宏调离矿长岗位。
2.马维宏从2019年11月5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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