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属于落实国家统一的政策性减免措施,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无需企业办理申请。上海市将按照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人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企业划型工作。划型工作完成后,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上海市人社局将通过多部门会审确认,必要时,将要求上海市企业配合提供划型需要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