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机车司机
第1条 机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司机在开车前的检查:
1.驾驶室应完好。
2.各部连接装置、各紧固件连接可靠。
3.手闸、风闸、电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警铃音响清晰、洪亮。
5.通讯装置正常。
6.控制器的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可靠。
7.按规定进行电气防爆的检查。
8.润滑应良好。
9.保护装置的整定符合规定。
10.尾灯完好明亮。
二.机车启动时的操作顺序及注意事项
第3条 机车启动时的操作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上自动开关,将换向手把按上。
2.接到开车信号后,将换向手把扳到所需的行车方向。
3.响铃警示,然后将车闸松开。
4.把控制器手把自零位推到“1”位,使电机车慢慢启动,等全部车辆启动后速度不再上升时,再将控制器手把均匀地增加速度,推到1、2、3……等位置上,使车速达到合适速度。
第4条 启动中的注意事项:
1.除将控制器手把推到两个电动机串联最后位置和并联的最后位置可以长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过久。
2.禁止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位置中间或推动一个位置以上的加速方法。
3.启动困难时,应切断自动开关找出原因,处理好之后再按顺序启动,不得强行行车。
4.如遇轨道太滑,坡度较大,不能启动时,应撒砂以增加摩擦力。
三.操作机车正常运行时注意事项
第5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方。
第6条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
第7条 机车司机操作时的正确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2~3圈的范围内有效制动。
第8条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9条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10条 机车运行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前方,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仪器仪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11条 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座位,离开座位必须切断机车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四.正确使用车闸
第12条 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3条 在运行中禁止使用车闸调整车速。
第14条 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转动回“零位”,禁止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第15条 制动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突然给闸过急、过猛、过紧。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16条 机车速度较快或路轨较滑时,在制动的同时要撒砂。
第17条 列车在预定停车地点停车时,司机可根据坡度大小、牵引车辆的多少,适当地用闸减速。
五.在行车中遇有异常情况的处理
第18条 行车中,必须注意机车各部运转情况,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气味,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第19条 在行车中,如遇可能撞车、撞人等危险情况,可紧急停车。
第20条 车内电器着火、短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
第21条 列车接近风门、巷道门、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六.行车途中因故停车措施
第22条 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主管部门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区段,应首先对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等。
七.列车占道路停留应符合的规定
第23条 在道岔警标位置以外停车。
第24条 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