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2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墙体施工及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5.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6.负责通风设施的维护。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线路。
2.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对通风设施构筑的规定。
5.掌握“一通三防”基础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通风设施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第6条 必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7条 施工密闭时,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金属网片必须断开。
第8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工具和材料必须拿稳,利刃工具必须装入护套,材料要捆扎牢固,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
第9条 风门前后5米内支护要保证完好,及时清理剩余物料,保持清洁、畅通。
第10条 在运输巷道施工时,要有人员专门监护,做到安全施工。
第11条 密闭前5米范围支护完好,按规定设置栅栏,吊挂说明牌板.管理牌板。
第12条 风门能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闭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第14条 通风设施施工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搭工作平台,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第15条 施工地点有电缆、管路的,必须保护好,防止碰坏。
第16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佩带保险带。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18条 准备好材料工具。
第19条 料车装车时,不得超高、超宽。
第20条 材料运输到施工地点卸车后,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
第21条 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堆放地点支护完好,巷道顶板无淋水、底板无积水。
五.操作顺序
第22条 施工操作顺序:材料准备—材料运输—施工—清理作业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23条 施工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24条 施工密闭拆除风筒时,由里向外逐节拆除。
第25条 掏槽时,按照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料及时运走,掏槽深度必须见硬帮、硬底、硬顶。
(一)永久密闭施工
第26条 在有水的巷道施工密闭时,必须砌反水池或安设U型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第27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砂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不大于10mm;干砖要浸湿;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
第28条 密闭墙中上部预留措施孔和观测孔,PVC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内1米以上,外口距离栅栏0.2米,外口要设阀门,阀门保持关闭。措施孔.观测孔可采用PVC管制作。
第29条 密闭墙上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预留瓦斯抽放管。
第30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帮破碎时,除去浮煤、矸石再掏槽砌墙。
第31条 密闭墙砌好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包边抹平,留有不少有0.1米的裙边。
(二)临时密闭施工操作
第32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必须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小于20mm,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水泥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第33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米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板。
(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34条 稳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稳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第35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砌墙垛时应按永久密闭施工操作要求施工;两边墙垛施工要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嵌入墙垛内。
第36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并加套管。
第37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第38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第39条 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丝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
第40条 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41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第42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第43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稳门框操作与永久风门施工操作相同。
第44条 稳框后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mm,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45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46条 水泥浆凝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并要安设风门闭锁装置。
(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第47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设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48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到预留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
第49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风桥施工操作
第50条 风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前,必须掌握施工图纸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要求施工。
2.施工地点要进行通风,并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情况,保证施工安全。
3.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及工具,妥善保护施工地点敷设的管路.电缆等设备,并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51条 风桥施工操作:
1.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0m内支架。
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顶。
3)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放炮前必须撤出人员,在巷道交岔口外设好警戒,发出信号后再放炮。
4)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一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
2.挑正顶的要求如下:
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打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放炮只能放小炮。
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52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架棚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第53条 对砌墙的要求如下:
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
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或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54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
第55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
第56条 铁风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
第57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汇报。
第58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
第59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
(七)拆除通风设施
第60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方可施工,各类密闭墙应由矿山救护队拆除。
第61条 拆除其他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板、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的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
七.特殊操作
第62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防爆防火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63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64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留物料、工具、配件等。
第65条 整理现场,回收物料,运输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