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煤矿有限公司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承诺书
作为地测副总工程师,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我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矿实际,我郑重向总工承诺:
一、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保证自己及其他人员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
二、组织制定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地测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测防治水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三、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参与矿井防治水安全培训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工作。
四、负责开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等设计工作。
六、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七、组织开展对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八、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九、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十、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十二、组织开展矿井测量、地表沉陷监测工作;审查巷道贯通通知书。
十三、组织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建立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十五、参与检查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十六、组织召开有关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测防治水重大问题。
十七、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十九、组织制定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十、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十一、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二十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地测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落实地测规定。
二十三、承诺期间,诚实守信,说到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矿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期限:自我担任XX县煤矿公司地测副总工程师期间承诺有效。
承诺对象(总工程师签字手印):
承诺人(地测副总工程师签字手印):
承诺时间: 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