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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针对长江上中游汛情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 针对台风“海高斯”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

作者:四川煤监局 2020-08-19 14:55 来源:四川煤监局

受近期强降雨影响,长江上游支流岷江、沱江、嘉陵江等众多河流发生洪水,预计长江干流寸滩站洪峰水位19日将超保证水位4-5米,西南、江汉等地部分地区仍有暴雨,防汛形势严峻。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18日10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国家防总派出2个部级工作组赶赴重庆、四川指导协助地方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预计将于19日白天在广东阳江到湛江一带沿海登陆(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18日10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18日上午主持召开防汛会商研判会,与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会商研判雨水汛情和台风“海高斯”发展动态,视频连线四川、重庆、甘肃、广东、海南等地防指,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孙华山、徐平等部领导参加。

会议指出,当前北方地区雨区广、雨量大,强对流天气多;四川、云南等地持续强降雨,长江上游寸滩江段、岷江中游、沱江、涪江、嘉陵江上游等河流发生超保洪水,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水库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台风“海高斯”登陆正逢休渔期刚刚结束,海上作业船只人员较多,同时将给广东南部、广西南部和云南南部带来强降雨,当前我国防汛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相关地区防指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松懈抓好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做好预案完善、力量集结、物资保障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基层群众转移的责任人、转移路线、交通方式、安置地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能够有效应对极端情况。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加强转移过程中的强降雨次生灾害研判,坚决确保转移过程安全,同时做好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要精准科学抢险救援,备足救援船只、救生设备、搜救仪器等抢险救援装备,加强现场指挥协调,细化现场行动方案,千方百计确保受困群众和救援人员安全。要密切监视台风“海高斯”发展动态,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精心组织船只回港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风暴潮倒灌等灾害防范,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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