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竹金刚煤矿鼓励职工家属对外招工
今年以来,川煤达竹金刚煤矿由于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增多,导致采掘一线劳动力严重紧缺,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近日,该矿出台了《采掘工和井下电钳工招聘办法》,号召全矿职工、家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采掘工和井下电钳工,并给予奖励。
该矿成立了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招聘原则,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文件宣传、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引导大家通过网络招聘、偏远地区实地招聘、进村入户招聘、委托招聘、引荐招聘等各种招聘渠道,主动参与采掘工和井下电钳工的招聘工作。
《办法》规定,对外招收采掘工和井下电钳工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其中采掘工80人,井下电钳工20人。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视力良好,无色盲,无弱视,无精神病史,血压正常,无恐高症,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热爱矿山,体检、理论考试(仅限电钳工)、培训合格的人员(已退休的各类人员不得报名),方可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享有“五险一金”与在岗职工同工同酬等福利待遇。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计件工资制,凡采掘工人完成年度生产定额任务年工资达75000元至100000元,井下电钳工可达50000元以上。统一免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带薪假福利待遇。自行联系住房的,按600元/年给予住房补贴
该矿规定,鼓励全矿职工、家属及社会人士引荐劳动力,并给予适当奖励,各类渠道发生的招聘费用按正规发票据实报销。一年内引荐5人以下的按 1000 元/人奖励,5人及以上的按1500元/人奖励。所引荐的劳动者在矿连续工作未满6个月的不予奖励,连续工作满6个月时兑现奖励金额的50%,连续工作满12 个月时兑现剩余部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