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南监察分局大力推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隐患整改到位
近日,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对萍乡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赣西南监察分局分别在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黄冲煤矿、江西煤业安源煤矿召开强化隐患整改座谈会。两个煤矿详细汇报了国家安监局督查时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赣西南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就煤矿隐患“怎么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要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实施。
二要提升安全理念,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煤矿企业要树立“是隐患就要整改,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安全投入按需进行”、“安全培训缺什么补什么”、“煤矿安全规程是最低标准”四个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理念,实现安全发展,坚持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风险隐患化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范遏制事故。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聚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抓好实际控股人与主要投资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而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见效。
四要开展联合执法,增强监管监察合力。今年以来,分局与地方监管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围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这条主线,开展了“开小灶”、“安全生产大检查”、“三网”联网等联合执法活动,成效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联合执法,增强合力,督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而不懈努力。(曾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