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10-04 10: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1、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负责,对机电战线所有生产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机电科汇总上报。
2、厂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厂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班组长汇总上报。
二、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区队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调度室。
四、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1、各级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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