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 37082620180002 版本号:2020-01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颁布 2018年10月23日实施
主 任:马 勇、张广亮
副主任:靳家伟、李 军、王 勇、张明玉、窦衍来、周 飞、董汉伟
主 编:徐洪泽
编 委:侯晓松、宋 波、郭新革、谢瑞斌、张忠军、郝喜庆、高玉成、于志淼、刘成虎、孙 谦、田大庆
编写人员:路则虎、王永凯、魏明华、赵振华、赵桂阳、李建伟、刘子平、孟 强、黄孝奎、肖 峰、杜厚义、桑远虎、陈 峰、时鹏程、杨奉宇、曾现策、周 磊
目 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2
1.4预案衔接2
1.5应急预案体系2
1.6应急工作原则4
2事故风险描述5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4
3.1应急组织机构14
3.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14
3.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14
4预警及信息报告16
4.1 预警16
4.2 信息报告17
5应急响应18
5.1响应分级18
5.2响应程序19
5.3处置措施24
5.4应急结束25
6信息公开26
7后期处置26
8保障措施27
8.1通信与信息保障27
8.2应急队伍保障27
8.3物资装备保障29
8.4其他保障29
9应急预案管理31
9.1应急预案培训31
9.2应急预案演练32
9.3应急预案修订32
9.4应急预案备案33
9.5应急预案实施34
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5
1 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5
1.1 事故风险分析35
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36
1.3 处置程序38
1.4 处置措施38
2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0
2.1事故风险分析40
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1
2.3处置程序41
2.4处置措施41
3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5
3.1 事故风险分析45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5
3.3处置程序45
3.4处置措施46
4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8
4.1 事故风险分析48
4.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8
4.3处置程序48
4.4处置措施49
5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1
5.1 事故风险分析51
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1
5.3 处置程序53
5.4处置措施54
6 矿井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7
6.1 事故风险分析57
6.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7
6.3 处置程序60
6.4 处置措施60
7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4
7.1 事故风险分析64
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64
7.3处置程序64
7.4处置措施65
8矿井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3
8.1 事故风险分析73
8.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74
8.3处置程序74
8.4处置措施75
9矿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1
9.1 事故风险分析81
9.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81
9.3 处置程序81
9.4 处置措施82
10 矿井灾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84
10.1 事故风险分析84
10.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86
10.3 处置程序86
10.4 处置措施87
11矿井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9
11.1 事故风险分析89
1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89
11.3处置程序91
11.4处置措施91
12矿井主通风机停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3
12.1 事故风险分析93
1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94
12.3处置程序94
12.4处置措施94
应急预案附件97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次修订(省政府令第31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325号)、《高煤公司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1.2.2依据上级政府或其他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煤公司)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预案衔接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微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能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应急预案体系
高煤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1项综合应急预案和12项专项应急预案及12项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图1)。
(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主要阐述高煤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本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2)专项预案
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共计编制12项专项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共计编制12项现场处置方案,并将现场处置方案纳入到井下、地面单位的《作业规程》中统一管理,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
图1 高煤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图
1.6应急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煤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⑶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高煤公司直接组织指挥。
⑷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序的应急预案。各部门有关人员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⑸精心组织,科学施救。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事故风险描述
2.1风险辨识
2.1.1矿井水害
(1)3煤层顶、底板砂岩水
建井以来,山西组3煤层顶板砂岩含水层共发生25次突水(见表5-7-1),最大突涌水量507m³/h,其中突水量大于60 m³/h的突水点有17次,各突水点均表现为初揭涌水量大、后期小。说明山西组3煤层顶、底板砂岩,补给条件较差,以静水量为主,但砂岩厚度大,分布范围广,具有相当丰富的静水量。
3煤层顶板砂岩水在掘进期间出水形式表现为淋水、滴水、打锚杆出水,水量小于3m³/h,且持续时间较短,一般72小时消失。
(2)太原组三灰水
三灰虽补给条件较差,富水性不均一,由于井田内煤层埋藏较深,水压较高。在三灰局部富水地段若被断层切割时,可能存在突水危害。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在西五轨道平巷、西十一轨道下山对三灰含水层进行了探放,最大出水量246 m³/h,后逐渐疏干。因此要提前做好富水地段三灰水的防治工作。
(3)封闭不良钻孔导水
井田内历经多个勘探阶段,对封孔质量要求不尽相同,封闭不良的钻孔19个,这些钻孔有可能使地下水通过钻孔涌入矿井,特别是处于疏洪道附近封闭不良钻孔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威胁更大。生产中大量资料也表明,封闭不良钻孔受采动影响导致含水层相互联通,是造成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水害。对封闭不良的钻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对矿井生产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4)采空区积水
随着矿井采掘活动的进行,在矿井低洼区形成局部积水,积水区域、积水量、积水标高都很明确,并标注在了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图件上,当积水影响到采掘生产时,采取有效的疏放和治理。根据对相邻矿井进行的调查资料,各相邻矿井均按照规定留足边界保护矿柱,在各自法定边界范围内进行开采,本矿井与其他相邻矿井不存在连通、泄水等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邻矿井的徐庄煤矿边界200 m范围内存在采空积水区,但积水范围、标高及积水量清楚,双方各留设了50 m的边界保护煤柱,双方严格按照界定的矿界进行采掘活动,各自的采掘活动均不会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
(5)断层水
高庄井田北部姚桥断层下盘奥陶系石灰岩和井田内所有含水层对口接触时,对井田内煤层开采影响较大。井田东部边界断层为刘仙庄断层,其上盘的侏罗系砾岩与井田内3煤层对口接触,对井田内3煤层开采影响较大。因此在断层附近要留设了足够的防水煤柱,以防有突水现象发生。
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揭露资料表明,井下揭露的落差≤5m的小断层多数不含水也不导水;落差>5 m的正断层多数微含水,其中F38和DF23正断层弱含水。F38断层具有一定的导水性,断层带含水段主要在3煤层顶板砂岩中,为砂岩裂隙含水,井下揭露F38断层6处,断层带泥质胶结,揭露点最大涌水量20m³/h左右;DF23断层的揭露点皆有淋水,揭露点最大水量5m³/h左右。F38和DF23两断层出水均为顶板砂岩水,无底板渗水现象,后逐渐疏干。
(6)陷落柱
高庄煤业公司生产过程中曾在3下煤层的1103工作面揭露一处岩溶陷落柱,呈椭圆状,长轴约35 m,短轴约16 m,因范围较小且及时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未对矿井生产造成危害,但在以后开采中应注意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在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揭露一个陷落柱,实际揭露陷落柱短轴30m,长轴93.4m,充填物多为大块岩石,胶结致密、无水,该陷落柱发育高度在侏罗系岩层中部,为原始不导水或弱导水型陷落柱。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最大涌水量240m³/h,出水机理主要是工作面初次来压基本顶破碎,由于陷落柱的牵引作用,在陷落柱附近形成较畅通的顶板导水通道。由于措施得力,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安全推过陷落柱。3下703工作面实际揭露陷落柱短轴32m,长轴95m,陷落柱柱体内岩石致密,泥钙质胶结,胶结性较好;柱体内无岩溶、空洞等,推过陷落柱时未发生涌水。
(7)湖上采砂对矿井开采构成影响
高煤公司地处南四湖区,为湖下采煤。井田范围内的湖面有非法采砂船只活动,采砂活动可将第四系上下段之间的天然隔水屏障破坏,造成地表水直接通过第四系对基岩含水层进行补给,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将地表水导入井下,对矿井开采可构成影响。矿井生产期间主要充水水源由3层煤顶板砂岩水,预计正常涌水量350m³/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700m³/h。
2.1.2矿井顶板
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煤,包括3上、3下煤层,直接顶板为砂岩,岩性以细砂岩、中砂岩为主,属Ⅱ类中等稳定类型。3上煤层顶板为中等稳定~稳定,底板属中等坚固;3下煤层顶板为中等稳定,底板属中等坚固。井田内断层比较发育,主要以高角度正断层为主,褶曲则以不完整的宽缓褶皱为特点。总体为一宽缓的单斜构造,局部地段有岩浆侵入,按《矿井地质规程》中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分类标准,断层因素的复杂程度为Ⅲ类,褶曲、岩浆岩等因素的复杂程度为Ⅱ类,即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以断层因素为最复杂,因此高村井田的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偏复杂类型。由于受采动的影响,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2.1.3 矿井火灾
根据发火机理和可燃物的不同,分为内因火灾事故和外因火灾事故。
(1)内因火灾
矿井现开采的3上、3下煤层为自燃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级;煤尘具有爆炸性,其中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81%,3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6.23%,最短自然发火期56天。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置,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然发火事故。
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煤层自然发火是目前威胁高煤公司(矿井)安全生产最突出的自然灾害之一。
(2)外因火灾
矿井运煤主要采用皮带运输,因溢煤堵皮带或司机失误造成过卷,引起火花皮带着火;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漏电继电器、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
2.1.4 矿井煤尘
根据2016年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所开采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 其中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81%,3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6.23%。井下采掘作业割煤、转载、运输过程中可瞬间产生大量煤尘,粉尘防治不到位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和财产损失。
2.1.5矿井瓦斯
根据201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65m3/t,绝对涌出量为3.48 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0.97m3/t,绝对涌出量为5.16m3/min。可能造成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事故。瓦斯爆炸发生的重点区域和环节:(1)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2)通风不良的巷道;(3)采空区;(4)巷道高冒区等。
2.1.6 矿井冲击地压
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煤,包括3上、3下煤层。西十一采区3上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3下煤层为弱冲击倾向,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三采区煤层及顶底板为弱冲击倾向,西三采区3上、3下煤层及3上煤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一、西十三采区上覆岩层中存在158米厚砾岩层,这些厚坚硬岩层易形成悬顶、聚积大量弹性能,在坚硬顶板破碎或滑移过程中突然释放大量弹性能易导致工作面大面积来压,甚至诱发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已超过临界采深,即已经达到诱发冲击地压的深度条件,因此正常开采时可能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西三、西七采区存在大面积采空区,采空区侧煤体受到侧支承压力影响,易与工作面采动应力叠加,从而诱发冲击地压。矿井内断层较多,并且较为密集,当断层构造应力与采动应力叠加时很可能发生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存在区段保护煤柱、硐群保护煤柱、村庄保护煤柱、船闸保护煤柱等,在工作面采动影响下易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中部存在大量硐群,同时工作面回采形成的采空区侧向应力易于和硐群应力耦合从而应力集中程度更大。
2.1.7 矿井供电
高煤公司供电系统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危害有:35KV供电电源跳闸事故,主变压器故障事故,供电系统设施故障事故,主干线电缆故障(短路、漏电、等)事故,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
2.1.8 矿井提升运输
(1)副井罐笼提升安全风险:副井提升钢丝绳断绳,副井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绞车盘型闸制动力不够,停车时刹不住车等原因有发生副井坠罐的风险。
(2)架空乘人装置引发的人身伤害安全风险:由于检修不到位引发架空乘人装置出现过速飞车、断绳、掉绳、断轴、掉座以及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不注意自我防护或不按规定乘座而导致的人身伤害。
(3)轨道运输矿车发生掉道、脱轨风险: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不及时,保护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相关运输线路的轨道、道岔等质量不合格,容易造成运输事故。
(4)主井提升安全风险:断绳坠罐、安全保护失灵、盘型闸制动力降低停不住车等,造成安全设施损坏。
2.1.9 矿井易燃易爆化学品
高煤公司现有爆炸物品、氧气乙炔库等。油品、化工化学品、爆炸物品存在易燃、易爆、泄漏、有毒、腐蚀等危害性。在搬运、储存、保管过程中,因意外或违反库房管理制度和危险品保管规程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污染环境。
2.1.10灾害性天气
事故类型有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井下突水事故,强降温降雪引发矿井供电和主、副井提升安全事故、地面交通事故等。
(1)地面水灾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会威胁矿井通风、提升井口安全和正常生产,同时暴雨有可能导致微山湖堤坝垮塌发生淹井事故。
(2)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及危害程度
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井下发生突水事故会造成排水困难、有可能造成淹没设备或巷道堵塞,危及井下采区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大雨、暴雨、雷电事故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雷电事故会导致某个变电所的一回路电源跳闸,进而影响某个场点或某个采区的生产、运输、排水及通风安全。
(4)强降温降雪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或局部停电的危害程度如发生矿井两回路停电事故,将出现全公司停电而影响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和正常生产,会造成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升高,严重威胁矿井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5)强降温降雪对主、副井口提升的危害程度
①造成副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的危害程度
严重威胁副井提升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②造成主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的危害程度
严重威胁主井提升安全,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2.1.11地面火灾
(1)生产作业场所、洗煤厂(原煤仓、精煤仓)、地面变电所、主副井及井口周围建筑物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
(2)煤炭、油类、电气设备、皮带发热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因存储、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火灾事故。
(3)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纵火、烟头等造成的火灾事故。
2.1.12主通风机停机
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致使矿井风流停滞,各工作场所无法供给新鲜风流,有害气体也无法排出,导致巷道内大面积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超限,给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1) 35KV变电所故障跳闸,引起全矿停电,致使主通风机停机。
(2) 运行中的风机或风机线路故障,致使主通风机停机。
(3) 两台主通风机或两条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同时不能正常运转。
经综合分析,矿井主要存在矿井水害、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供电、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灾害性天气、地面火灾、主通风机停机等事故、灾害风险。
2.2风险评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采用风险矩阵评估法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进而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根据安全风险矩阵法,年度重大风险33项。具体见附件12:高煤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
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高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经理、掘进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后勤副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各专业副总、各科室及救护大队、医院等负责人。
3.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生产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3.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十个抢险救灾专业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通信供电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见图2
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矿井预警条件
(1)安全监测监控发现异常。
(2)调度等部门收到或接到的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
(3)各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
(4)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
(5)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报告。
(6)其他。
4.1.2 预警的方式、方法
公司调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讯(报警电话、生产电话、手持机、手机)、人员位置监测紧急呼叫、井下语音广播系统、警笛、现场通知等方式,向现场人员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4.1.3 预警程序
(1)公司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2)根据公司值班领导决定,向现场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紧急时通过紧急呼叫、语音广播等方式向所有有关人员预警,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
(3)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4)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通知各应急专业做好充分准备。
(5)核实处置措施执行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行动升级或终止。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接收与通报
(1)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行动。
(2)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给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
(3)公司经理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矿井预案应急响应,如启动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
(4)公司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事故报告信息。
调度室:行政电话:0632-4068666、0632-4068611;生产电话:“7”“9”;
4.2.2 信息上报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电话报告初步情况,30分钟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在接报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能源局。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含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在接报后30分钟内以电话快报方式报告省能源局,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集团公司、能源集团、省能源局汇报,并及时补报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⑥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⑦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情况⑧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各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24小时值守电话见附件。
附件2: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讯联络一览表
4.2.3 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调度室负责按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向与事故有直接关联的同级单位、相邻矿井、救援队伍、医疗队伍、有关专家、物资储备单位等通报事故情况。相关联系方式见各附件。
附件2: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讯联络一览表
附件3:高煤公司周边相邻矿井通讯联络一览表
附件4:高煤公司应急救援专家组通讯联络一览表
附件5:枣庄矿业集团应急救援专家组通讯联络一览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矿井应急响应分级
(1)Ⅲ级响应: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
(2)Ⅱ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中毒,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3)Ⅰ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1.2 矿井分级响应的原则
(1)Ⅲ级响应:由现场负责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调度员根据情况认真执行“十项应急处置权”,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分管矿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Ⅱ级响应:调度员根据情况认真执行“十项应急处置权”,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经理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3)Ⅰ级响应:应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同时报请集团公司启动应急响应。
(4)超过矿井Ⅰ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同时,报请集团公司、微山县政府、济宁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5.2响应程序
5.2.1 指挥机构启动
(1)事故初期现场指挥: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带班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防冲专业人员等按照公司授予的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指挥: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项应急处置权”,三分钟内通知到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向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报告,经公司经理授权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召集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滕南医院等应急救援队伍集合。
(3)公司值班领导指挥: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了解灾情,向公司经理汇报具体灾情(调度员按正常程序向公司经理汇报),按公司经理下达指令,组织现场抢险工作。
(4)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根据职责范围,认真履行职责。
(5)具体响应程序见图3高煤公司应急响应流程图。
图3 高煤公司应急响应流程图
5.2.2应急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
(1)由公司调度室及时召请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警戒保卫人员。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时调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5.2.3应急救援
(1)现场脱险人员升井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况。
(2)抢险救灾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根据救援要求,选择安全地点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实施侦察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
(3)技术专家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遇到的救援技术难题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保障。
(4)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矿井周围的外部环境,调集足够警戒力量,分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对通往事故公司的各个通道实施警戒,并明确各组负责人,确保救援期间的救援秩序。
(5)医疗救护组要根据事故性质调集专业医务人员和足够救护车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脱险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时下井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
(6)物资供应组要根据事故性质提前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对每种物资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掌握救援物资设备运抵的位置和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调集运达救援现场。
(7)通信供电保障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内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对事故区域的通信线路、网络设备及设施进行抢修,保证通讯畅通。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或恢复供电。
(8)后勤保障组要分组安排专人保证救援人员生活安排、救援期间办公设施和车辆调度。
(9)信息发布组要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10)善后处理组要根据事故规模和遇险遇难人员数量,调集足够力量,分组安排人员分散进行处置,每名遇险遇难人员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保证善后处置中的生活、安抚、抚恤等工作。
(11)综合协调组由安监处长具体负责,承担救援期间救援现场的综合协调工作。
5.2.4扩大应急
(1)内部升级响应: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首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事故扩大或有扩大趋势,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2)外部扩大应急: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指挥部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请求集团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响应,请求外部应急专家和技术专家进行支援。
(3)在启动上一级预案响应时,本级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设施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接受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并落实抢险任务。
(4)必要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5.3处置措施
(1)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矿井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
(2)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3)各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办公室协调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4)救援指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程,救援队伍指挥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救援。遇有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5)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时,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是否暂停或终止救援的决定。
(6)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抢险救援评估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5.4应急结束
5.4.1 应急结束条件
(1)事故遇险人员抢救完毕并妥善安置。
(2)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
(3)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消除。
(4)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5)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6)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的,经专家组论证并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
以上情况,经应急技术专家组验收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4.2 应急结束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公司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初步原因分析、抢救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基础信息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向事故调查处理组移交的相关事项。及时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6信息公开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由信息发布组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起草事故信息材料,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7后期处置
(1)科技环保中心负责制定标准,形成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的方案,由相关单位按方案处置。由安监处组织验收。
(2)安监处负责组织生产秩序的恢复工作,做好现场安全环境准入验收工作。各生产单位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等要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
(3)滕南医院负责人,组织医护人员指导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急救,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和治疗。
(4)工会、工资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退管会及事故责任单位,在工会主席的带领下,对事故受影响及遇难人员亲属进行安置、补偿,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工资科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支付事故救援产生的费用,开展事故善后的保险受理和赔偿工作。法律办公室负责进行事故善后处理法律咨询等工作。
(6)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等相关标准进行应急救援评估。
(7)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指挥部在各救援小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写出综合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矿井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系统及维护方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畅通,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2)高煤公司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移动电话和无线通信手持机),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3) 高煤公司应急汇报电话(井下:“7”“9”;地面:0632-4068666、0632-4068611)。调度室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及时更新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
(4) 根据井下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报警电话位置。掘进迎头,报警电话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100m,确保报警信号清晰可靠;采煤工作面,报警电话必须安装在控制台,确保报警信号清晰可靠。
8.2应急队伍保障
(1)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为我公司提供应急救援服务。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现有救护指战员185人,下设4个救护中队,四个救护中队轮流在救护大队、蒋庄救护基地和新安救护基地驻防,按照要求配齐了各种救护装备。蒋庄基地救护队为高煤公司提供应急救援服务,现有指战员40人配有较先进的救援装备、侦检装备、通讯装备和交通工具,能够满足各种情况下的紧急抢险救灾需要(联系方式及装备见附件6)。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24小时战备值班。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25分钟可到达矿内进行救援。
(2)应急专家队伍
建立了由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覆盖了矿井灾害的各专业领域。
(3)滕南医院为我公司提供应急医疗救护服务,并制定应急医疗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能及时有效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4)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护卫队要加强训练,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抢险队伍,积极参与事故保卫工作。护卫队值班电话:0632-4068637。
(5)各部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单位)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8.3物资装备保障
(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通防科、物管中心、设备管理中心据本预案和有关规定,采购并储备有关装备、物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档案,设专人管理,内容包括类型、数量、保质期(更换日期)、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等,确保应急救援时紧急调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储备库的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见附件7)
(2)各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未经总指挥同意,不得随意挪用。
(3)各单位在接到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4)储备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由指挥部及时请求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支援。
8.4其他保障
8.4.1 经费保障。
(1)应急专项经费来源。高煤公司财务科必须设立专项“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储备金”,矿井应急救援费用300万元。
(2)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3)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储备金应做到专款专用。由集团公司或高煤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使用,并保证资金到位。
(4)必要时,申请使用上缴财政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8.4.2 交通运输保障
(1)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党政办公室必须明确事故抢救用车及调用和保证道路畅通的基本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的调度。各车辆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确保完好。
(2)应急救援期间由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动有关运输队伍,武保卫科协调地方政府交通部门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等及时调运。
(3)运输力量不能满足需求时,由指挥部向集团公司或微山县安委会提出支援申请。
8.4.3 治安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保卫科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当地公安部门或武警部队辅助救援工作。
(1)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保卫科为主要力量,现有人员73人,装备配有防刺背心20件,防暴盾牌20个,防暴头盔20个。
(2)应急救援期间,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格排查进出矿区人员和车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负责对通往矿井的各条道路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
(3)应急救援期间武装保卫人员不能满足需要时,由指挥部向集团公司武保处或微山县公安局提出支援申请。
8.4.4 技术保障
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以矿井各专业技术专家队伍为主。必要时,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集团公司委派技术专家支援。
8.4.5 医疗保障
滕南医院是一所综合性的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床位500张,下属两个分院、四个门诊部,现有45个科室,业务技术人员650人,副主任以上医师76人主治医师302人,医师336人。医院擅长骨外伤治疗、深度烧伤整形、人工晶体植入、脑颅外伤抢救、截瘫患者治疗、内儿科患者诊治等。滕南医院联系电话:急症科0632-4052500,总值班室0632-4052600;高庄分院急诊值班室0632-4068699,井口保健站0632-4068681。必要时,由指挥部联系枣矿集团中心医院参与救护。
8.4.6 后勤保障
(1)事故救援期间和结束后,工会主席、后勤副经理牵头,工会、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工资科、财务科、退管会、物业管理站、职工食堂负责人配合,组成善后处置和后勤保障组。
(2)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
9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由高煤公司教培中心及应急办公室制定每年的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计划,对高煤公司管理人员、职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且由高煤公司教培中心组织考试,形成备案资料。教培中心对公司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和每年再培训必须有应急知识培训内容,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了解本单位、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方案,掌握逃生路线、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主要工作地点、巷道交叉口应标注避灾、避难硐室路线方向、位置。熟悉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
9.2应急预案演练
(1)演练形式: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
(2)演练范围:井下及矿工广区。
(3)演练频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3年内综合预案和所有专项预案全部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其中矿井水害、灾害性天气等应急救援演练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参加演练。井下作业人员应熟悉避灾路线、避难硐室位置和应用条件、设备设施使用等;预案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方案、脚本、记录、有演练效果评估及总结,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安监、调度等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演练内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9.3应急预案修订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并归档。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③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⑤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⑥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2)根据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通讯联系方式和演练情况等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3)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矿井组织内部评审,报请集团公司组织评审。
(4)组织评审时,将事故风险报告及应急救援的能力一并提交给评审专家。
(5)评审合格后,由公司经理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6)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9.4应急预案备案
(1)本预案报山东省济宁市能源局、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抄备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微山县安全委员会等上级部门。
(2)应急预案实行三年集中评估、备案一次,预案内容在三年期间如有较大变动和调整,及时将变更部分利用纸质和网络平台向相关部门报备。
9.5应急预案实施
(1)本预案自高煤公司公司经理签发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应急预案由高煤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 事故风险分析
高煤公司井田处于一个半封闭的水文地质单元,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井田内主要含水层有第四系砂层、侏罗系砾岩、石盒子组砂岩、3层煤顶板砂岩、第三层石灰岩、第十下层石灰岩及奥陶石灰岩。井田内均为第四系所覆盖,地表水有微山湖、老运河、东股闸下引河、卫河。由于第四系含水砂层上、下组之间有一层平均厚4.9m,分布稳定、粘性较强,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砂质粘土,能够有效隔绝地表水、第四系水与井下基岩之间水力联系,因此地表水体及第四系水对矿井生产无直接影响。开采3层煤时直接充水含水层为3层煤顶板砂岩,3层煤顶板砂岩水属孔隙裂隙水,富水性不均一,常见裂隙带和构造带富水。此外,随着矿井开采年限延长,采空区面积不断增大,局部地段积聚了老空水。上述因素都会对高煤公司的安全生产构成一定影响。
矿井生产期间主要充水水源由3层煤顶板砂岩水,正常涌水量350m3/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700m3/h。
高煤公司矿井目前开采的煤层为3上、3下煤层。现存和潜在的主要水害隐患类型为顶板砂岩水、老空水。
(1)顶板砂岩水
3层煤顶板砂岩含水层,属于中等程度的含水层,厚度大、层数多、富水不均一,在构造附近富水性较强。3上煤层顶板砂岩含水层水是威胁我公司安全回采的主要水害类型之一。受其影响的主要区域有:西十一采区、西五采区、西三采区、西七采区。主要工作面包括3上1301工作面、3上1106工作面、3上1302工作面、3下301工作面、3上303工作面、3上1308工作面。
(2)采空积水
随着开采年限的延长,老空区分布区域面积扩大且水文状况复杂,加之井田内地质构造复杂,褶曲及次级褶曲发育,煤层产状变化大,极易造成巷道及采空区积水,对采掘工作面生产期间构成一定影响。受其影响的主要地点有:3上1104采空区积水89330m3,对3下1104工作面掘进构成影响。3下1102采空区内存在积水5281m3,对3下1104工作面掘进构成影响。3上1308采空低洼区积水5528m3,对3上1308工作面掘进构成影响。
矿井井下排水系统分为主排水系统和辅助排水系统。
主排水系统包括-740m、-600m、-530m排水泵房;辅助排水系统包括-370m、-430m排水泵房。-740m泵房担负矿井西翼西十三采区的主排水任务,-600m泵房担负矿井西翼西五、西十一采区的主排水任务,-530m泵房担负矿井东翼西一、西七采区的主排水任务,-370m泵房负责矿井东翼辅助排水,-430m泵房负责矿井西翼辅助排水,同时担负着-740m泵房的接力排水任务,五个泵房均设有可远程关闭的泵房防水密闭门和水仓电动配水闸门。
-740m泵房安装四台水泵,其中三台MD500-85×6(A)型水泵,单泵排水能力为500m3/h,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另配有一台应急用水泵(DDM360-75×6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为φ325 mm无缝钢管两路排至-430m泵房,由-430m泵房排至地面。主、副水仓总容积5087 m3。
-600m水平泵房安装四台水泵,其中两台MD500-85×11型水泵,单泵排水能力500m3/h,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MD400-125×6型检修水泵,单泵排水能力420m3/h。另配有一台应急用水泵(DDM360-75×10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为φ325 mm无缝钢管两路直排地面。主、副水仓总容积5250 m3。
-530m泵房安装四台水泵,其中三台MD500-57×11型水泵,单泵排水能力500m3/h,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另配有一台应急用水泵(MD350-75×8(P)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为两条φ325mm排水管路直接升井。主、副水仓设计总容积5000 m3。
-430m泵房安装四台水泵,其中三台DKM500-57×9型水泵,单泵排水能力为500 m3/h,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另配有一台应急用水泵(DDM360-75×6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为两条Φ325mm排水管路直接升井。主、副水仓设计总容积5000 m3。
高煤公司每年雨季前对矿井排水能力进行联合试运转,各泵房排水能力满足规程要求。
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设立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地测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3 处置程序
事故响应分级
发生井下水害事故,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1.4 处置措施
(1)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按照避水灾向高处走的原则沿避灾路线撤离。
(3)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4)由技术专家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交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
(5)调度室接到汇报时,要尽量了解清楚突水地点,突水原因、水量大小,设施设备损坏情况等,为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6)当水源不清或突水规模大,水势不能控制时,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离。
(7)透水时,如果水势很猛,冲力很大,人员撤退时一定要注意向高处走,尽快上井。
(8)在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的条件。
(9)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排水设备和管路,加大排水能力,缩短强排时间。
(10)水泵房人员在接到透水事故报警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的密闭门,启动所有水泵,将水仓水位排至最低。泵房人员确需撤离时,沿着管子道按对应避灾路线撤离升井。
(11)保证向井下供风的压风机正常运转。
(12)当矿井某区域被淹后,应判断人员可能躲避地点,并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设备能力,估计排水时间,当判断人员被堵于独头上山时,可根据水位,计算井下积水水柱高度,必要时可打钻向遇险人员输送氧气食物等,保证遇险人员有足够的等待时间,同时要抓紧时间排水,使堵在里边的人员能够及时得救。否则,不能打钻,以免放走空气释放压力,引起水柱上升。
2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1事故风险分析
2.1.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析
井下火灾事故按照成因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1)内因火灾。高煤公司3上、3下煤层均为自燃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级;煤尘具有爆炸性,其中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81%,3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6.23%。最短自然发火期56天。在丢失大量煤炭的采空区、受压破碎的回采煤柱或沿空煤柱、回采工作面的切眼及停采线,掘进巷道顶板煤体高冒区,断层带附近,破裂的煤壁,工作面假顶,其它有浮煤堆积的地方易发生内因火灾事故。
(2)外因火灾。由于井下存在较多的木材、油料、棉纱、煤炭以及瓦斯等可燃物,在出现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等高温热源时,可能发生外因火灾。
2.1.2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内因火灾火源隐蔽,较难发现和扑灭,烧毁大量煤炭,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及井下风流逆转,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
(2)外因火灾发生突然,来势迅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可能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更为严重者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并出现窒息性烟雾,造成人员窒息、中毒,还可形成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易发生外因火灾的地点主要为机电硐室、火药库、材料库、变电所、液压泵站、井下临时油脂库或硐室、煤仓、皮带巷等地点。
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通防科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3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后,有毒有害气体波及回风侧人员安全的,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2.4处置措施
2.4.1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
2.4.2调度室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迅速了解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通风情况,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
2.4.3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2.4.4通防科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指挥部。
2.4.5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通风系统情况及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积极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2.4.6救护队员按照救灾方案沿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队员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2.4.7内因火灾处置措施。
(1)煤炭从自热到自燃要经过一个时期,期间会伴随有CO浓度升高、出现高温点等预兆,所以内因火灾以预防为主,做好日常人员巡查、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2)发现有自燃征兆时,应立即采取隅角封堵、采空区注浆、架间埋管注浆、注阻化剂等措施,消除煤炭的自然发火隐患。
(3)当确实发现有煤炭自燃现象时,应立即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来不及撤离时,应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按操作规程启用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4)安排专业人员查找漏风通道,判断火区位置,同时打钻探明火源准确位置。
(5)确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压注凝胶、阻化剂、注惰性气体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隐患。
(6)对发火地点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供氧。
(7)当其它措施无效时,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8)安排专人检查瓦斯情况,防止瓦斯爆炸。
2.4.8外因火灾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时,周围电气设备应先断电,根据火灾类型选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从火源的外围逐渐向火源的中心扑救,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根据火灾等情况,立即撤出受威胁区域及可能受威胁区域人员,来不及撤离人员,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按操作规程启用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3)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风流风向和风量情况,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4)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火烟短路、反风、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哪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离;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5)根据己探明的火区位置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案,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使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的方向,控制火区的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井下火灾直接灭火法不能奏效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封闭时应采取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封闭火区时,要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减小火区氧气的积存量,封闭时尽可能撤出器材、设备,以免腐蚀损坏。封闭火区应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3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1 事故风险分析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201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瓦斯绝对涌出量为相对涌出量0.65m³/t,绝对涌出量3.48m³/min。采空区连成一片,采空区内存有浓度较高的瓦斯。当回采3下煤层时,特别是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上部采空区瓦斯将短时间内向工作面涌入,造成3下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瓦斯偏高;沿空巷道掘进时,沿空煤柱压酥,采空区内气体溢入掘进工作面,形成气体危害;西三采区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采将多次揭露老巷,存在严重气体灾害。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危险源,需加强日常的监测与治理。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通防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3处置程序
3.3.1事故响应分级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3.4处置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灾区的受困人员,迅速撤出受事故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凡与处理事故有关的任务,都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调度室迅速了解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通风情况, 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根据灾情确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撤人命令。
(2)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3)通防科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指挥部。
(4)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及发生连续爆炸、火灾的可能性,积极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5)救护队员按照救灾方案沿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队员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6)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
(7)专人监测瓦斯,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的措施,当瓦斯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救护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8)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制定受灾区域通风方案,尽快恢复现场通风。
(9)如遇独头巷道距离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支护损坏严重的情况,在确认没有火源、遇险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工作,在恢复通风、打好支护后,方可搬运遇难人员。
(10)遇有事故蔓延、爆炸、坍塌冒落等,阻断安全撤出路线时,可就近进入避难硐室进行避险,等待救援。
(11)对升井伤员,及时进行救治,严重伤员应立即转往滕南医院救治。当职工医院不能满足救治需要时,由指挥部请求枣矿集团中心医院参与救护。
4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1 事故风险分析
2016年,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高煤公司(矿井)提供的3上、3下煤层煤样煤尘爆炸性进行了鉴定,结果为:3上层煤抑制煤尘爆炸的最低岩粉量为80%,火焰长度>400mm,煤尘爆炸指数39.81%,有煤尘爆炸性;3下层煤抑制煤尘爆炸的最低岩粉量为90%,火焰长度>400mm,煤尘爆炸指数36.23%,有煤尘爆炸性。所有采煤面和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都是煤尘爆炸危险地点。煤尘爆炸防治的重点区域:①综掘工作面②机采工作面③炮掘煤巷、半煤岩巷④溜煤眼爆破处理⑤防尘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皮带巷道。一旦发生煤尘爆炸,可造成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危险源。
4.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煤尘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通防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3处置程序
煤尘爆炸事故响应
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4.4处置措施
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灾区的受困人员,迅速撤出受事故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凡与处理事故有关的任务,都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调度室迅速了解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通风情况,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根据灾情确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撤人命令。
(2)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3)通防科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指挥部。
(4)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及发生连续爆炸、火灾的可能性,积极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5)救护队员按照救灾方案沿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队员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6)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煤尘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
(7)专人监测瓦斯,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的措施,当瓦斯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救护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8)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制定受灾区域通风方案,尽快恢复现场通风。
(9)如遇独头巷道距离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支护损坏严重的情况,在确认没有火源、遇险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工作,在恢复通风、打好支护后,方可搬运遇难人员。
(10)对升井伤员,及时进行救治,严重伤员应立即转往滕南医院救治。当职工医院不能满足救治需要时,由指挥部请求枣矿集团中心医院参与救护。
5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1 事故风险分析
5.1.1顶板事故主要是在从事煤矿井下掘进、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顶板支护工程质量差、空顶作业、违章指挥作业等造成。
5.1.2随着矿井开采范围和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增强,巷道顶板控制难度加大,掘进和采煤过程难以杜绝冒顶和片帮事故的发生。顶板事故发生有可能会造成埋人、堵人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顶板事故在夏季雨季多发。
5.1.3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煤,包括3上、3下煤层,直接顶板为砂岩,岩性以细砂岩、中砂岩为主,属2类中等稳定类型。井田内断层比较发育,局部地段有岩浆侵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以断层因素为最复杂,因此高庄井田的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偏复杂类型。2019-2020年矿井开采活动在西三采区、西七采区、西十一采区、西十三采区,采掘活动频繁,受采动压力影响,地应力显现明显、顶板抗干扰能力较差,再加上局部地段受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影响,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都易发冒顶、片帮等顶板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1)应力集中区域开采:3下1103工作面、3上1308工作面、3上1302工作面、3下301工作面、3下1104工作面等工作面受邻近采空区影响;受到工作面两侧邻近采空区的影响,工作面及两巷超前压力大,巷道顶底板、两帮移近量大、易坠网、鼓帮、工字钢易变形,棚腿蹬出,开采时易发生冒顶。
(2)不规则工作面开采:3下301、3上1302、3下1104面等都属于不规则工作面, 生产过程中, 边采边增加(或撤除)支架和溜槽等,工艺复杂,工序繁多,工作面机尾侧缩减或增加支架和溜槽,给顶板管理带来困难,容易诱发工作面和两巷顶板事故,影响安全生产。
(3)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开采:3下1103、3下301、3下1104工作面等沿主要断层或支断层布置,伴生断层和次生断层纵多,巷道压力大、巷道变形、工作面顶板破碎,容易诱发工作面及巷道冒顶事故。
(4)工作面初采、收尾时期开采:3上1106面、3上1301面、3下1103面、3下301面等,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期间和工作面收尾期间是矿压显现比较剧烈的时期,工作面、两端头、两道超前区域,容易发生压架、片帮、折柱、断梁、造成冒顶事故,要着重加强顶板管理。
(5)3上1103工作面材料巷、3上1301材料巷、3上1106材料巷、3上1105材料巷、3上302材料巷、3下502运输巷、3下502材料巷沿空掘巷,受采空区动压影响,围岩压力较大,巷道变形量较大,必须严格执行沿空掘巷专项措施,加强支护强度和支护质量。
(6)3上1301材料巷沿FD4断层掘进、3上1106材料巷沿FN1-1断层掘进,3下1104材料巷沿FN1断层掘进受断层影响围岩破碎,增加顶板管理难度,揭露或靠近断层时需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杜绝顶板事故。
(7)在掘进工作面切眼时,巷道断面较大,再遇较小断层构造时,增加顶板事故发生风险,必须先小断面掘进,并采取一排单体加强支护后再进行刷宽,第二排单体要及时补打以加强支护。
(8) 3下1103工作面过F8断层、3下301工作面过F301-2断层,生产过程中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顶板管理,确保过断层期间顶板安全。
(9)西三采区3上303工作面掘进期间通过建矿期间老巷及水采穿采区巷道,该区域巷道跨度大、地质资料不详细给顶板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掘进期间必须要做到先探后掘,并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控,确保顶板安全。
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或掘进副经理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采煤或掘进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5.3 处置程序
5.3.1事故响应分级
根据顶板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Ⅲ级响应:指造成1 人(含1 人)以上轻伤或冒顶范围较小,事故区队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在2 小时内处置完毕的事故。
(2)Ⅱ级响应:指造成1~2 人重伤或冒顶影响一定区域内生产系统安全,处置因灾疏散50 人以下,处理时间超过2 小时,需矿协调多个部门联合处置的事故。
(3)Ⅰ级响应:指造成1~2 人死亡、被困,或10 人以下重伤或1000 万以下经济损失,或冒顶影响矿井生产系统安全的事故。
发生顶板事故后,当班带班矿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有职工被困或被埋时,带班矿领导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5.4处置措施
5.4.1现场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要迅速了解或判明顶板事故的地点、范围和危害程度,是否伤害人员,是否堵人,是否阻断通风系统,顶板事故是否有继续蔓延倾向,自己所处地点的巷道顶板安全情况、通风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5.4.2撤离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救助,帮助撤离。撤退到顶板完好、通风良好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报告内容简单、扼要,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性质、时间、地点、范围、主要原因、伤害情况和人员撤离情况等,并保持与公司调度室的联系。
5.4.3冒顶事故被堵人员不能安全撤离时,应尽量保持清醒头脑,稳定情绪,立即集合冒顶区以里所有人员,查看清楚冒顶情况,确定冒顶具体地点,看通讯是否畅通,通讯畅通时,要第一时间向调度汇报具体冒顶地点,遇险人数,然后再仔细检查风水管路、电缆电线破坏情况,通风情况,水害情况,影响人身安全的其它危害因素,再将详细情况向调度汇报。并尽力保持通风,或采取压风供风,保持通讯联络,保存生命用水,对冒顶边沿进行临时支护,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争取生存空间,停掉电源,解除触电威胁。被堵人员处理完必要的措施,创造相对良好的生存环境后,必须注意保存体力和精力,节约使用饮水、饮食、矿灯照明等生命保障物资,不断向外部发出求救信号,保持积极心态等待救援。
5.4.4现场处理冒顶事故时,执行好以下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前,必须把后路和顶板清理维护好,保证后路畅通、安全。
(2)处理冒顶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的原则,加强支护,确保支护质量,防止二次冒顶。
(3)处理冒顶事故中,要始终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撤出人员。
(4)处理冒顶区的方法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煤工作面发生局部冒顶时,一般采用掏梁窝,使用单腿棚或悬挂金属顶梁处理;大面积冒顶时可采用整巷法及开掘补巷法绕过冒顶区。掘进工作面处理垮落巷道的方法有:木垛法、搭凉棚法、撞楔法、打绕道法。
(5)若遇险者被碎煤矸所埋,清理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在接近遇险人员附近时严禁用镐刨、锤砸等方法扒人、破煤(岩)块。若遇险者被煤岩块压住,应用千斤顶或液压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岩块抬起。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用木棍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
(6)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对长期困在井下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
(7)抢救被堵人员时,可用呼喊、敲击等方法听取回声或电话联系,并判断遇险人员位置。处理冒顶前,必须先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堵压人员处输送新鲜空气,并把后路和顶板清理维护好,保证后路畅通、安全。处理冒顶区的方法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如冒顶严重无法直接通过时,可采取掘小巷或绕道通过冒落区接近遇险人员。
(8)医疗救护组要安排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险医药器具到达事故现场附近,对抢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进行救治。
(9)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情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要认真执行“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伤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10)事故单位在抢救过程中有困难时,如事故不能达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由总指挥部决定请求外援。
6 矿井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1 事故风险分析 6.1.1冲击地压是矿山压力的一种特殊显现形式,是井巷或采场周围变形能释放产生以突然、急剧、猛烈破坏为特征的动力现象。往往造成煤壁片帮、顶板可能有瞬间明显下沉,有时底板突然鼓起甚至接顶;常常有大量煤块突然破碎并从煤壁抛出,堵塞巷道,破坏支架;从后果看冲击地压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设备损失。
高煤公司矿井近几年矿井经过多次改造产量大幅度提高,造成井下采掘强度提高,采场的周边环境负担以及采深逐步提高,地质条件的变化,到了深部冲击地压威胁越来越严重,相应的危害程度也增加。面临着越采越深,矿山压力越来越大;越采越空,煤柱型采场增多;越采越难,易采煤炭减少;构造、老空和煤柱区分布复杂等原因防冲形势严峻。因此高煤公司西十一采区、西十三采区、西七采区的采掘活动均能够引发矿震或诱发冲击地压灾害,影响安全生产。
6.1.2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煤,包括3上、3下煤层。西十一采区3上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3下煤层为弱冲击倾向,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三采区煤层及顶底板为弱冲击倾向,西三采区3上、3下煤层及3上煤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一、西十三采区上覆岩层中存在158米厚砾岩层,这些厚坚硬岩层易形成悬顶、聚积大量弹性能,在坚硬顶板破碎或滑移过程中突然释放大量弹性能易导致工作面大面积来压,甚至诱发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已超过临界采深,即已经达到诱发冲击地压的深度条件,因此正常开采时可能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西三、西七采区存在大面积采空区,采空区侧煤体受到侧支承压力影响,易与工作面采动应力叠加,从而诱发冲击地压。矿井内断层较多,并且较为密集,当断层构造应力与采动应力叠加时很可能发生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存在区段保护煤柱、硐群保护煤柱、村庄保护煤柱、船闸保护煤柱等,在工作面采动影响下易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工作面开采后期,形成孤岛工作面开采,由于孤岛工作面开采易于形成“C”型覆岩空间结构,从而使冲击危险性增大。西十一采区中部存在大量硐群,同时工作面回采形成的采空区侧向应力易于和硐群应力耦合从而应力集中程度更大。
6.1.3冲击地压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导致矿井发生冲击地压的因素很多,高煤公司2019年-2020年冲击地压发生重大风险区域地点主要如下:
(1)采煤范围: 3下1104和3下1103综采工作面在初采期间初次来压、初次放顶、留底煤、周期来压、见方阶段、过断层、末采、撤面等西十一区域和地点。
(2)掘进范围: 3下1104材料巷、3上1302材料巷、3上1308材料巷、3上1308运输巷、3上1302运输巷等地点在巷道掘进揭煤、过断层、褶曲构造、贯通等西十一、西十三区域和地点。
6.1.4事故发生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的具体范围
(1)综采工作面因采深自重应力、采空区侧向支承压力、断层和褶区构造应力、沿空侧不规则大煤柱应力叠加,在采动影响下具备能发生冲击地压灾害的风险。
(2)掘进工作面受采深自重应力影响,过褶区构造及巷道贯通期间,在掘进扰动下应力集中,有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的风险
(3)冲击地压的危害性极大,只要弹性能量积聚到煤岩体承受的临界程度,就会发生冲击地压。可造成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的破坏变形、支护与设备、材料损坏或发生位移、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溢出、作业场所破坏、人员严重受伤,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和气体燃烧等次生矿井灾害。
6.1.5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冲击地压发生前的预兆主要有以下几种,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其中几种预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1)有声预兆:主要表现在工作面及附近顶板内、两帮内或掘进迎头前方连续出现煤炮或小冲击现象;有较大的煤炭突出,煤壁突然外臌;出现煤壁有连续声响、煤炮声频繁、围岩活动明显加剧、支护变形发出声响、有较大的煤炭突出或煤壁突然外膨、顶板下沉压力持续增加等现象时,以及工作面及附近打锚杆孔或卸压时出现卡钻、顶钻、小冲击现象和监测出现预警时。
(2)无声预兆:主要有煤壁片帮掉渣、顶板掉渣、顶板脱层、顶底板鼓出、顶板出现裂缝、直接顶漏顶等,和大面积冒顶的预兆有些类似。
6.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冲击地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防冲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6.3 处置程序 6.3.1事故响应分级
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三级:
①Ⅲ级响应: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
②Ⅱ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③Ⅰ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6.4 处置措施 6.4.1调度室迅速了解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情况,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
6.4.2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6.4.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防冲系统破坏程度及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积极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6.4.4救护队到公司后按照救援方案携带必要技术装备入井,按照《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探查,主要负责灾区侦查、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恢复巷道通风,清理冲击地压发生时产生的堵塞物等。
6.4.5冲击地压引发煤尘爆炸等事故时,应同时进行灭火和救人,并采取防止再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的措施。
6.4.6某区域发生了冲击地压,若现场出现受伤人员,灾区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将受伤人员从该区域抬离到进风流安全地带,并组织其他人员维护好安全通道,立即撤至应力集中区外的进风流安全地带,随时与调度室保持联系。
6.4.7、某区域发生冲击地压,若现场无受伤人员,灾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组织人员立即撤至应力集中区外的进风流安全地带,避开巷道交叉口,并等候调度室的抢险救灾命令。
6.4.8接到调度室通知后,防冲办有关人员要及时到现场勘查,做好记录,及时对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进行全面、准确调查分析,分析判断现场是否仍有冲击危险可能,及时将现场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6.4.9在现场抢险救灾之前,经防冲办分析监测可以执行现场抢险后,所有救灾人员要服从指挥部命令,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首先必须维护好抢救现场安全通道,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其次要保证外围的运输、进料等系统畅通无阻。
6.4.10在现场抢险救灾中,防冲办有关人员要判断事故区域或地段的冲击危险性是否降低、减弱或升高,如有所升高时,立即撤出所有救灾人员,待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抢险作业。
6.4.11在现场抢险救灾之前,通防科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安全地带监测通风、有害气体等情况,查清风流变化、风量及有害气体浓度,必要时采取临时措施改善事故区域通风状况,降低有害气体浓度,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
6.4.12采煤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附近发生冲击地压时,迅速远离危险区,避开交岔点及各种应力集中区,撤退到安全地点,安设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等待救援人员。
(2)遇险后要立即发出求救信号。冲击地压对人员的伤害主要是底板弹起将人摔倒、冲击波对人体各器官的伤害及抛出的煤、物将人砸伤、顶、底板和两帮闭合将人挤伤,遇险者要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可能引起其它伤害时,则只能呼救)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抢救人员及时发现。
(3)冲击地压发生地点回风侧人员要立即有序撤至新鲜风流处,并在各个能够通达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通道处安设示警标志,严防人员入内。
(4)被抛出的煤和物品埋压人员时,人员不能惊慌失措,在未观察好周围环境及支护状况时,切忌猛烈挣扎,避免事故扩大。
6.4.13独头巷道迎头发生冲击地压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遇险人员要正视已经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要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灾区中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的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2)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要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要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地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尽量远离冲击地压发生地点,避开交岔点,以防止应力重新分布,形成新的应力集中,再次发生冲击地压。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要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隔堵空间的瓦斯含量。但要注意保暖。
6.4.14营救被冲击地压埋压人员的措施
(1)保证营救人员的自身安全。开展营救前,要由外向里对已发生冲击地压地点进行监测,必要时进行钻屑法检验,如监测发现无冲击危险时方可开展营救工作,同时对事故发生地点附近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清理后路的障碍物,保证后路畅通。
(2)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支护。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在保证营救人员安全和营救方便的前提下,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支护。如顶板完好,只是帮部煤体冲出,可采用沿已冲击帮打贴帮点柱或架设抬棚等支护措施;如顶板破碎,可采用掏梁窝架设单腿棚进行处理。
(3)营救被埋压人员。支护完成后,要派专人观察顶板,才能清理被埋压人员附近的煤矸等,直至将遇险人员救出。在营救过程中,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如遇险人员被大块煤矸压住,要采用起重气垫、液压起重器或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煤矸顶起,将人员迅速救出。
7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1 事故风险分析
高煤公司供电系统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危害有:35kV供电电源跳闸事故,主变压器故障事故,供电系统设施故障事故,主干线电缆故障(短路、漏电、着火等)事故,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天气引起突发性事故,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较为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提人设备因停电无法正常运转,致使井下工作人员无法快速上井。
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机电副经理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机电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7.3处置程序
7.3.1事故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级。
①Ⅲ级事故响应:造成1人(含)以上轻伤,或影响采掘工作面地点供电的事故。
②Ⅱ级事故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影响采区供电的事故。
③Ⅰ级事故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发生全矿性(双回路)停电、中央变电所停电事故。
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内容、方式,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7.4处置措施
7.4.1应急避险
(1)调度室迅速了解供电事故的发生位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等,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
(2)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3)通防工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生异常立即报告指挥部。
(4)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供电系统破坏程度及因供电事故引发次生事故的可能性,积极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5)救护队按照救援方案携带必要装备利用安全通道到达现场,按照《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探查,主要负责侦查、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排除险情,恢复供电,消除故障等。
(6)对供电事故中产生火灾,应同时进行灭火和救人,并采取防止发生爆炸的措施,派专人监测瓦斯,有爆炸危险时,必须把救护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7)上级变电所事故造成运行线路停电,变电所值班或巡检人员立即投入备用回路,恢复矿井供电,同时,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室和公司电力调度。
(8)主变电所内部故障造成矿井负荷全部或部分停电,应快速切除故障设施及线路,快速恢复非故障设施及线路供电。判断停电原因、停电影响范围,明确应急处理方案,快速组织供电抢险小组处理修复故障设施及线路。
7.4.2矿井35kV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当矿井35kV运行回路供电中断时,地面变电所失电,供电工程处值班人员迅速验证备用电源是否有电。如备用电源有电,作如下操作即可恢复供电:
①断开运行的35kV断路器、隔离刀闸。
②合上35kV备用电源隔离刀闸、断路器。
③合上备用主变进线刀闸和断路器。
④合上6kV进线隔离刀闸、断路器。
⑤合上6kV母线联络开关。
⑥按负荷重要程度(主通风机、副井绞车、井下排水)依次恢复各开关柜的供电。
(2)矿井35kV两回路停电时,供电工程处值班员立即向供电工程处调度中心、高煤公司调度室汇报。由供电工程处调度中心组织抢修并恢复供电。在因停电发生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迅速有序处理事故,及时地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全面检查变电所内的设备,并做好记录。
(3)矿井35kV两回路电源出现故障时,机电科应迅速联系供电工程处调用放置在尹洼的应急移动柴油发电机组。由供电工程处备齐接入电源所需电缆和物资,做好接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机电科应准备好并网备用开关,确保移动电源到达后能够快速接入。应急移动柴油发电机组接入矿井电网供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科做好副井的应急提升工作。
7.4.3矿井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且10min内不能恢复正常通风处置措施:
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且10min内不能恢复正常通风,矿调度室应立即启动I级响应程序,同时启动《矿井主通风机停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防尘科负责打开西风井安全门、防爆盖等,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2)调度室具体指挥,各科室值班人员协助,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升井,人员从梯子间升井时,现场由机电科安排1名把钩人员负责清点升井人数,安监处安排1名安监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严禁携带利器及重物的人员从梯子间升井。梯子间行人间隔为1人/层,严禁人员拥挤、扎堆式进入梯子间。
具体路线如下:
①西翼最远以负740泵房变电所为例避灾路线为:
负740泵房变电所→负740车场→西十三缆车巷→西十一缆车巷→西五缆车巷→西五轨道大巷→副井候车室(负215回风巷西风井井底梯子间处)→经副井升井(西风井或主井梯子间升井)→地面。
避灾路线沿途用时:
负740车场:巷道长度300米,沿途需步行约4分钟。
西十三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55-30/2500(A),巷道长960米,最大运输坡度16°,运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13分钟,步行约26分钟。
西十一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42-16/1156,巷道长1156米,最大运输坡度16°,运行速度1.18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16分钟,步行约32分钟。
西五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55-20/950,巷道长950米,最大运输坡度20°,运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13分钟,步行约26分钟。
西五轨道大巷:巷道长度1000米,沿途需步行约15分钟。
副井:副井绞车型号JKMD-3.25×4(I)E,提升距离253.3米,最大运行速度5.95米/秒,YR630型高压电机,6V×37S+FC-Φ32ZAB zz(ss)型钢丝绳各2根,乘坐罐笼需约3分钟。
主井梯子间:243.6米,58层,间距4.2米/层,材质为玻璃钢外敷钢材,爬行约50分钟。
西风井梯子间:252.5米,42层,间距6米/层,材质为玻璃钢外敷钢材,爬行约55分钟。
升井时间合计:沿途乘人设备可使用时,升井合计用时需64分钟;所有环节均需步行时,升井合计最长用时需158分钟。
②东翼最远以西七1#变电所为例避灾路线为:
西七1#变电所→西七上山缆车巷→西七缆车巷→西一缆车巷→西一轨道大巷→负215轨道大巷→经副井升井(主井或西风井梯子间升井)→地面。
避灾路线沿途用时:
西七上山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55-30/2500(A),巷道长840米,最大运输坡度12°,运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12分钟,步行约24分钟。
西七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55-35/1000,巷道长650米,最大运输坡度18°,运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9分钟,步行约18分钟。
西一缆车巷:架空乘人装置型号RJY55-14.5/1150,巷道长1150米,最大运输坡度16°,运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装置需约16分钟,步行约32分钟。
西一轨道大巷:巷道长度300米,沿途需步行约4分钟。
负215轨道大巷:巷道长度200米,沿途需步行约3分钟。
副井:副井绞车型号JKMD-3.25×4(I)E,提升距离253.3米,最大运行速度5.95米/秒,YR630型高压电机,6V×37S+FC-Φ32ZAB zz(ss)型钢丝绳各2根,乘坐罐笼需约3分钟。
主井梯子间:243.6米,58层,间距4.5米/层,材质为玻璃钢外敷钢材,爬行约50分钟。
西风井梯子间:252.5米,42层,间距6米/层,材质为玻璃钢外敷钢材,爬行约55分钟。
升井时间合计:沿途乘人设备可使用时,升井合计用时需47分钟;所有环节均需步行时,升井合计最长用时需136分钟。
7.4.4地面变电所6kV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处置措施:
(1) 供电系统一类负荷均为双回路供电,当运行回路的电源及开关部分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倒入备用电源及开关运行。
(2) 非一类负荷发生停电事故时,首先停止事故线路的控制开关,并立即根据事故原因进行抢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设施、线缆。
7.4.5负215中央变电所四回路电源全部停电事故处置措施:
(1)35/6kV变电所值班员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区队值班员。
(2)35/6kV变电所值班员对下井四路电源检查无问题后,得到调度室、区队值班员同意后,方可恢复中央变电所四路电源供电。将四路进线开关柜恢复送电,全面恢复中央变电所停电前供电方式。
(3)根据事故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和参数,采用地面远程操作或由井下电气维修工恢复西五变电所、西三变电所、负430变电所、负530变电所、负600变电所、负740变电所、强力皮带配电点、副井下井口配电点等变(配)电所的供电。
(4)查明事故原因并切断故障点,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7.4.6负370变电所两路电源线路停电事故处置措施:
(1)35/6kV变电所值班员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区队值班员。
(2)35/6kV变电所值班员对下井两路电源检查无问题后,得到调度室、区队值班员同意后恢复负370变电所两路电源供电。将两路进线开关柜恢复送电,全面恢复负370变电所停电前供电方式。
(3)根据事故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和参数,采用地面远程操作或由井下电气维修工恢复负530变电所、西七1#变电所等变(配)电所的供电。
(4)查明事故原因,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7.4.7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当发生矿井停电事故,造成主通风机停风时,应快速切换至备用回路,如备用回路也无电,立即汇报调度室,启动矿井主通风机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打开防爆门实施自然通风,调度室通知井下所有人员进行由主井或风井梯子间撤离,并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进行抢修。
(2)矿井恢复正常供电后,矿井送电顺序为:35/6kV变电所→主通风机房→井下变电所→全风压巷道电气设备→独头巷道电气设备。
(3)井上下各岗点具备送电条件后,根具体情况,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采用地面远程操作或由井下专职电工现场恢复供电。
(4)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井下各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送电,同时严格执行逐级送电规定。
(5)井下各变(配)电所送电前,应先要求上级变电所送本所进线电源,然后送高压总进线开关,再送高压馈出开关,再送低压总进线开关,最后送低压开关、监测监控等电气设备。
(6)井下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8)各岗点送电时,若由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现场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者站在绝缘台上。
8矿井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8.1 事故风险分析
提升运输事故的类型有:立井提升事故、立井坠人事故、暗斜井提升运输事故、井下架空乘人装置运输事故、井下皮带磨损着火及皮带机卷带造成人身伤害、平巷轨道运输电机车牵引列车追尾事故等。
8.1.1立井提升事故的危害程度
立井提升事故有提升机断绳、提升容器坠落、卡罐(卡箕斗)、提升容器过卷及提升系统设备损坏等,不仅影响矿井提升安全和正常生产,而且严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伤害。
8.1.2立井坠人事故及危害程度
在井筒或井架、井梁上检修施工,导致立井坠人事故,严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伤害。
8.1.3 暗斜井提升运输事故的危害程度
因矿车连接脱销、断环和断碰头、保护装置失效等引起的斜巷跑车、车辆掉道等事故,不仅损坏设备,影响正常生产,而且严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伤害。
8.1.4井下架空乘人装置运输事故的危害程度
井下架空乘人装置乘人越位掉绳、钢丝绳老化断丝超限发生断绳或因减速机断轴损坏发生跑车等事故,不仅可能造成损坏设备,影响正常运送人员,而且严重时会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员伤亡。
8.1.5皮带磨损着火及皮带机卷带、断带伤人事故的危害程度。
皮带磨损着火及皮带机卷带、断带伤人事故,不仅造成损坏设备,影响生产运输,严重时会危及人身伤害。
8.1.6平巷轨道运输电机车牵引列车追尾事故的危害程度
平巷轨道运输电机车牵引(人行车、矿车)列车发生追尾事故时,不仅造成损坏设备,影响正常生产运输,而且严重时会危及人身伤害。
8.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机电副经理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机电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8.3处置程序
8.3.1事故响应分级
针对提升运输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Ⅲ级响应:提升运输无法正常运行或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轻伤的事故。
(2)Ⅱ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影响提升4小时以上的事故。
(3)Ⅰ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影响提升8小时以上事故。
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内容、方式,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8.4处置措施
8.4.1应急避险
调度室迅速了解提升事故的发生位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等,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按照公司经理指令通知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如果现场事故影响井下人员从副井升井,则选择从主井或西风井梯子间升井。
8.4.2副井提升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电机损坏
①事故发生后,当班司机及时向高煤公司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汇报,并说明罐笼停在哪个位置,罐内人员情况。
②机电运输科接到主电动机损坏事故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③机电运输科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材料配件及其它特殊材料配件,迅速更换电机。
④更换电机后,低速运行提升机,等试车正常后,方可正常提升。
(2)变频装置损坏应急处理措施
①如果变频系统出现故障,立即切换至工频运行。试车无异常后,再恢复正常提升。
②如果是变频装置的功率单元损坏,应立即更换故障单元,试车时应注意:低速运行,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或急停制动。试车无异常后,再恢复正常提升。
(3)发生PLC控制台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PLC控制台内部元件损坏,驱动装置停止运行,制动闸难以打开,应尽快排除故障点,排除后以正常方式提升。
(4)断尾绳事故处理措施
①机电运输科接到副井断尾绳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②机电运输科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运转工区将抢修用焊条、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特殊材料配件运到现场。
③机电运输科当天值班管理人员组织人员查看现场,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井筒装备损坏情况。
④将所有物品准备齐全后,按指挥部指令抢修或更换损坏的尾绳。
(5)坠罐事故处理措施
①机电运输科接到副井坠罐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且现场人员和受灾人员及时开展自救和互救。
②机电运输科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运转工区将抢修用的起吊设备、棕绳、绳鼻子、滑子、氧气、乙炔等材料配件运到现场。
③抢险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抢修会,学习应急救援预案,强调施工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④一切准备齐全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⑤启动本应急预案,按指挥部命令进行抢救、抢修。
(6)卡罐事故处理措施
①机电运输科接到副井卡罐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②机电运输科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的起吊设备、棕绳、绳鼻子、滑子、氧气、乙炔等材料配件。
③抢险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抢修会,学习应急救援预案,强调施工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④一切准备齐全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⑤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指挥部命令进行抢救、抢修。
(7)应急行人措施
①副井绞车发生事故后无法升降人员时,根据实际情况,由主井应急行人,主井应急行人前,由机电运输科安排人员对主井绞车进行调绳,箕斗位置由提物到位改为行人位,并对主井提升系统中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人期间的安全可靠。
②副井绞车、主井绞车同时发生事故后无法升降人员,井下人员需升井撤离时,由机电运输科要指派专人检查西风井梯子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人员从西风井梯子间进行撤离。
8.4.3主井提升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坠箕斗事故处理措施
①机电运输科接到主井坠箕斗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②机电运输科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运转工区将抢修用起吊设备、棕绳、绳鼻子、滑子、氧气、乙炔等材料配件运到现场。
③抢修人员到位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④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指挥部命令进行抢修。
(2)提升机减速箱机械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①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介绍清楚现场具体情况及施工注意事项,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②施工人员搬运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砸伤手脚。
③施工前,由专职电工停掉电机电源开关,并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④施工人员将拆下的零部件做好标记,统一存放,派专人看守,防止丢失。
⑤迅速组织更换备用减速箱。
8.4.4斜井绞车断绳跑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机电运输科负责范围内的绞车接到暗斜井断绳跑车事故汇报后,及时通知运搬工区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采掘工作面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等出现车辆掉道等事故时,应及时向责任工区及公司调度汇报,由责任工区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2)根据发生事故绞车的地点,由责任单位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起吊设备(如手拉葫芦、起道器、千斤顶等)、棕绳、绳鼻子、滑子等材料配件。
(3)抢修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强调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首先抢救现场伤员,然后抢修现场损坏的设施,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4)对现场伤员抢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8.4.5电机车(牵引矿车、人行车、平板车)发生追尾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根据使用单位的不同,运搬工区或其他责任工区接到电机车(牵引矿车、人行车、平板车)发生追尾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2)运搬工区或其他责任工区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起吊设备(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棕绳、绳鼻子、撬棍等材料配件。
(3)抢修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强调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首先抢救现场伤员,然后抢修现场损坏的设施,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4)对现场伤员抢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8.4.6皮带机打滑着火及卷带、断带伤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人员和受灾人员及时开展自救和互救;发现着火事故时,现场人员须立即断电、灭火,呼吸困难时,立即戴好自救器。
(2)皮带工区或其他责任工区接到皮带机打滑着火及卷带伤人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皮带工区或其他责任工区当天值班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起吊设备(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棕绳、绳鼻子、撬棍等材料配件。
(4)抢修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强调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首先抢救现场伤员,然后抢修现场损坏的设施,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5)对现场伤员抢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8.4.7井下架空乘人装置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运搬工区接到所负责的架空乘人装置事故汇报后,当班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2)运搬工区当天值班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人,准备抢修用起吊设备(如手拉葫芦、逮子绳等)、棕绳、滑子等材料配件。
(3)抢修人员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员指定施工负责人,强调注意事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分工,首先抢救现场伤员,然后抢修现场损坏的设施,使人人心中有数各负其责。
(4)对现场伤员抢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负责人对事故现场进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记录。
9矿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9.1 事故风险分析
高煤公司现有爆炸物品、氧气乙炔库、井下炸药库炸药容量2400公斤、雷管15000发。油品、化工化学品、爆炸物品存在易燃、易爆、泄漏、有毒、腐蚀等危害性。在搬运、储存、保管过程中,因意外或违反库房管理制度和危险品保管规程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污染环境。
9.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通防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9.3 处置程序
9.3.1事故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Ⅲ级响应: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
(2)Ⅱ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中毒,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3)Ⅰ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内容、方式,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9.4 处置措施
9.4.1 地面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发出警报,穿戴好防护服并切断电源。如果火势较小,使用灭火器灭掉火源,无法控制时,要立即脱离现场。
9.4.2 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把周围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9.4.3 井下材料库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应沉着冷静,有秩序的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现场。如果火势较小,使用灭火器灭掉火源;无法控制时,要立即脱离现场逃生。
9.4.4 井下撤离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应立即佩戴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爆炸地点附近如有临时避险硐室,被困人员可进入,等待救援人员到来。
9.4.5调度应急处置
(1)调度室迅速了解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通风情况,调度员根据“十项应急处置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
(2)调度员按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公司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救援。
9.4.6 救人为先:在事故中有被困或受伤人员,要千方百计解救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由医护人员救治。
9.4.7 安全疏散:保卫科要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进行警戒,把周围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保卫科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被转移的物资。
9.4.8 财产转移:为防止灾情扩大和财产遭受更大损失,在救灾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附近物资财产转移。
9.4.9 严防死守:事故地点相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守护好本单位的物资财产,防止遭受灾害。
9.4.1如果事故影响副井人员提升,则井下人员从主井或西风井梯子间升井。
10 矿井灾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10.1 事故风险分析
(1)地形与气象
高煤公司井田范围内地势平坦,位于山前冲积平原的滨湖区,地势自北东向南西缓慢下降,地势自然坡度约万分之六,地面标高+32~+43m,西部跨入微山湖、昭阳湖两湖区,地势低洼,局部长年积水为湖沼区。
地表为一东北向西南略有倾斜的滨湖冲积平原,地面标高+31.44~+38.15m,地形自然坡度约1‰,主要由陆地、洼地和湖区三部分组成。区内地表水系除南四湖外,流经区内的河流主要有老运河、东股闸下引河和卫河等。南四湖经防、蓄、疏、排综合治理后,高庄井田的陆地范围基本不受洪水威胁。
本区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雨水较少,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多晴日丽,冬季干燥寒冷。根据微山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并结合以往收集的气象资料,对本区的气象情况简叙如下:
①气温。历年最高气温40.5℃(1966年7月18日),最低气温-22.3℃(1967年1月3日),平均气温13.7℃,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为-6℃,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31.4℃;一般在十月中旬出现霜冻,十一月中旬初雪,最大积雪厚度0.09m,冰冻期3~4个月,最大冻土深度为20~30cm,最大积雪厚度为17cm。
②降雨量。历年雨季一般从6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以7、8月份降水量最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00.0mm,年最小降水量为523.7mm(1981年),年最大降水量为1392.9mm(1971年)。
(2)地面水灾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会威胁矿井通风、提升井口安全和正常生产,同时暴雨有可能导致微山湖堤坝垮塌发生淹井事故。
(3)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及危害程度
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井下发生突水事故会造成排水困难、有可能造成淹没设备或巷道堵塞,危及井下采区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大雨、暴雨、雷电事故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雷电事故会导致某个变电所的一回路电源跳闸,进而影响某个场点或某个采区的生产、运输、排水及通风安全。
(5)强降温降雪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或局部停电的危害程度
如发生矿井两回路停电事故,将出现全公司停电而影响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和正常生产,会造成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升高,严重威胁矿井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6)强降温降雪对主、副井口提升的危害程度
①造成副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严重威胁副井提升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②造成主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严重威胁主井提升安全,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强降温降雪对地面交通、职工出行正常生活的危害程度
①严重时会造成地面交通中断、影响职工正常出行和正常生活。
②地面结冰会使汽车刹车失灵,出现交通事故,危及职工的生命安全。
③地面结冰会影响煤炭外运,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事故类型有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强降温降雪引发矿井供电和主、副井提升安全事故、地面交通事故等。
10.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灾害性天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机电副经理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机电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0.3 处置程序
10.3.1事故响应分级
汛期本地区受河流、湖泊等泄洪威胁时或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
10.3.2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
调度室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或发生洪涝灾害险情,达到停产撤人条件时,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有序撤离升井,并向公司值班领导和公司经理汇报,根据公司经理命令发出防洪警报,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单位人员实施抗洪抢险。
10.4 处置措施
10.4.1应急避险
(1)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矿井停电应立即对应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2)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应立即对应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10.4.2处置措施
10.4.2.1大雨、暴雨灾害防洪抢险应急处置措施
(1)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时应立即命令施发抗洪抢险信号,信号规定为:鸣笛警报为一长一短,间隔5秒,抗洪抢险信号操作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鸣笛,通知受灾区域人员先撤至安全区域。
(2)抢险信号发出后,各单位抢险人员在本单位负责人的带领下迅速到达责任目标地点集合,按指挥部要求进行抢险。
(3)井下工作人员接到撤人通知后,应在跟班区队长、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沿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清点人数向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4)中央泵房迅速关闭泵房防水门,开启所有排水设备,并控制好进水闸门进水量,同时应保证泵房人行道畅通。
(5)安监处明确专人负责在井口签发入井特别许可证并负责清点上井人数。
10.4.2.2强降温降雪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强降温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公司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组织职工和有关人员开展清雪、自救。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可能造成的灾害,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3)暴风雪过后要安排人员对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巡查,出现供电故障,及时报告,确保通讯、供电安全。对发生冻雨等灾害气候,属高煤公司(矿井)管辖的设备,根据操作规程分级停电后,进行冻雨处理,确保供电、通讯安全。
(4)冰雪期间及过后要保证主、副井井口、宿舍楼、办公楼、浴室等场所的供暖,各责任单位确保责任范围内供暖设施的齐全完好和正常运行。
(5)发生冰雪灾害后,要组织人员对供暖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进行巡查,根据需要对管路、阀门进行加强保温处理,防止冻裂管路、阀门。
(6)强降温暴风雪灾害引起供电事故,相应启动《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矿井供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1矿井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1 事故风险分析
11.1.1生产作业场所、洗煤厂(原煤仓、精煤仓)、地面变电所、主副井及井口周围建筑物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
11.1.2煤炭、油类、电气设备、皮带发热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因存储、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火灾事故。
11.1.3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纵火、烟头等造成的火灾事故。高煤公司以生产煤炭为主的企业,除生产煤炭外,还拥有洗煤厂、非煤厂点、地面变电所、主副井、等重点单位突发火灾事故主要由于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无法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1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1.2.1设立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纪委书记担任。
22.2.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指挥救灾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急救组、后勤服务组、善后处理组9个应急救援专业组。(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职责见图4)
图4 矿井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图
11.3处置程序
11.3.1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方式
事故现场人员利用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拨打“119”报警,然后向公司调度室报警,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11.3.2接警报告和记录
(1)信息接收。调度室、保卫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事故信息。
①调度室:行政电话:0632-4068666、0632-4068611;生产电话:“7”“9”
②保卫科:0632-4068692
③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0632-4073200
(2)信息通报。首先,调度室负责通知到保卫科,并根据事故灾情立即按顺序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启动响应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
11.3.3应急响应
发生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11.4处置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对初起火灾要积极组织开展抢险,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调度员通知所有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情况。
(3)指挥救灾组制定先期抢险救援方案,交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实施,专职消防队伍赶到后,共同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4)现场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扩大,并积极配合专职消防队伍进行灭火。
(5)保卫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接到灭火命令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6)生产单位、洗煤厂、机电科加强协作,保证正常供水供电,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7)火灾扑灭后,保卫科及有关单位,配合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12矿井主通风机停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1 事故风险分析
高煤公司现有主通风机两台,其中一台正常使用,另一台热备用。两台主通风机定期进行倒机运行。
12.1.1 事故类型
(1)35KV变电所故障跳闸,引起全矿停电,致使主通风机停机。
(2) 运行中的风机或风机线路故障,致使主通风机停机。
(3) 两台主通风机或两条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同时不能正常运转。
以上事故类型均属于重大事故。
12.1.2 危险程度分析
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致使矿井风流停滞,各工作场所无法供给新鲜风流,有害气体也无法排出,导致巷道内大面积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超限,给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12.1.3 矿井通风方式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主井、副井进风,西风井回风。西风井配备两台同等能力的对旋式通风机(湖南湘潭平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型号为FBCDZNO.29-2×50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每台风机配备2台YBF630S2-8-500KW/6KV型电机。控制系统采用北京合康变频生产的HIVERT-Y型高压变频调速系统。6KV双回路供电,高压变频运行,目前运行频率48Hz;风机叶片角度为19.6°/19.9°。2018年通风能力核定为398.3万吨/年”。
1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矿井主风机停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公司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机电副经理担任;技术专家组副组长由机电副总担任;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见高煤公司综合预案 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2.3处置程序
12.3.1事故响应分级
主通风机设备、设施的损坏较小且在10分钟之内可恢复主通风系统正常,此类事故为一般事故,启动主井停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主通风机设备、设施的损坏较大且在10分钟之内不能恢复主通风系统正常, 直接启动矿井Ⅰ级应急响应;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执行综合预案“4预警及信息报告和5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12.4处置措施
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通风机系统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便贯彻执行。
12.4.1主通风机及电气控制设备、主供电线路、风门等通风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若供电系统出现问题,运转工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停电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恢复供电。如果是上级电网(某一回路)出现问题,应立即启动另一回路,恢复供电。
(2)若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在10分钟之内启动备用风机,恢复全矿井的正常通风。同时,运转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赶赴风机房,进行应急处理。
(3)若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并证实无法立即开启,而井下供电系统仍然有电时,经总工程师批准,有计划切断井下供电。
(4)如果10分钟内无法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由调度室通知通防科负责打开风井安全门、风井防爆盖等,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②调度室具体指挥,各科室值班人员协助,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按秩序撤到地面,由当班班组长,向调度室和各自工区值班人员汇报人员升井人数,调度室负责汇总,并汇报指挥部。
③撤离路线:井下各地点作业人员听到升井命令时:作业人员分别从作业地点—井底车场—主副井升井。
瓦斯检查员检查所在地点瓦斯情况后,最后离开待命地点按避灾路线撤到地面。
④水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停掉水泵,将电源开关打到“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点。
12.4.2开启主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1)故障排除后,由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室联系配电室及主扇司机立即供电并启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井下所有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送电,同时严格执行逐级送电规定。
(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0%,可恢复供电。其他全风压通风地点,主要通风机恢复供风10分钟后,待风流稳定,方可送电。
(4)地面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将出现的停电情况汇报通防科、调度室,恢复供电后迅速配合井下解除监控系统的闭锁装置。
12.4.3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1)恢复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之前,瓦斯检查员及时和监控值班员联系获取该局部通风机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情况,并和救护队人员、掘进电工一前一后进入停风区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如果监控系统显示并经瓦斯检查员现场确认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