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近日,公司再次组织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示教育专题片,专题片中实际案例和人物,对我内心产生了深层次的触动,它生动还原案件的细节,直指人心、触及灵魂,让我更加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反腐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提高站位、保持定力、严明纪律,做反腐的参与者与见证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强调。
那么,作为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如何以案示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减值的利器作用呢?我个人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提升纪律意识。纪检干部作为执行纪律的监督者和维护者,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要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执行。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推动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纪律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用好问责利器。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自觉接受监督。要有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做到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的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