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违法也应追责
据报道5月26号,在国航一架杭州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因飞机前舱有“男团”成员,在飞机落地滑行阶段,后舱有多名粉丝站在过道上并涌向前舱,即使机组人员一再劝阻大家回到座位,但无人听劝。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机组人员面对的是有影响力的“名人”害怕严格执法会给国航的声誉带来不良的影响,众星捧月的粉丝数量多,日常见到的场面有时候比这更加激烈,从自己内心深处对这种众多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结果沉默导致了现场失控状态更加严峻,那些粉丝们行为更加粗暴。在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机组人员应正确判断形势,及时采取有力手段制止违法现象,开展合理地有力度的执法,真正扭转被动局面,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相信,通过这样的正面引导,其他人员一定会认清形势,悬崖勒马。
我国《航空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航空器的乘坐人员在航空器起飞、着陆、滑行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可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我们每一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触犯法律应理所应当地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人都不应存在有“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权。作为追星人员理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否则一旦过了头,害人又害已。同时给那些追星的粉丝们提个醒:追星要讲究方式,做到理性、合理、文明地表达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