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矿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变电所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操作,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负责。
2、井下配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及配电工基本操作知识,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负责监护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熟练掌握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随时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接班人应认真查看当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交班人要向对下一班交清停电检修的线路及有关设备的情况,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5、停高压开关时,应详细核实高压停电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戴好防护用品,进行操作,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6、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应把所停开关上锁,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接到送电指令或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认真核实好工作票及所送电开关,确认无误后,才能送电,严禁约时送电。
8、认真保管好防灭火器具,并督促定期检验、试验。搞好室内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