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3 15:55
来源:煤矿安全网
第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 业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2. 决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 对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5. 对安全“三同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 审查、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7. 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方案。
8. 审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9. 决定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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