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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十三条 企业管理部安全职责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3 17:21 来源:煤矿安全网

1. 第三十三条 企业管理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 企业发展规划、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要有安全的内容。

3. 组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时,把安全生产状况列为重要内容,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4. 对公司各项招投标项目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 组织进行企业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组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与评审。

6. 做好本部门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积极整改安全“双基”检查中部门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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