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人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6 14:3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十九、培训人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考试与计分:
1.培训人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考试。
2.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安全科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
1.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8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培训人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将进行处罚。
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必须合格。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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