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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井下维修电工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8 11:0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电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 采掘维修工电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5条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第6条实行计划中的停电,必须制定相关技术措施,与通风队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第7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安排本班检修工作计划

  三、操作

  第8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装备、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9条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信号不响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第10条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11条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3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第12条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

  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13条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第14条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第15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16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17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通运转。局通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通。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通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18条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第19条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丢掉保护装置运行。

  第20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丢掉漏电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试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21条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第22条 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能避免时必须采取防淋水措施,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热缩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煤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符合标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高超宽。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24条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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