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
第1条 采区带式输送机司机 必须熟悉带式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懂得生产过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任何人不得乘坐采区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3条 带式输送机巷道应有消防灭火及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4条 带式输送机的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5条 多台输送机连续运行,在未实现集中控制时,应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开动,顺煤流方向逐台停车;实现集中控制时,也可按顺煤流方向逐台依次开动,依次停车。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6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铁锨等;
2、润滑油脂等。
第7条、检查与修理:
1、机头、机尾及整台带式输送机范围的支护完好、牢固,无浮煤、杂物,否则必须经班长、支护工处理安全后,方准进行工作。
2、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必须在带式输送机停机情况下进行:
(1)机头机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坚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2)液力偶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合适,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磨擦联轴器是否完好;
(3)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
(4)机身各托辊齐全、转动灵活;
(5)机尾滚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6)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7)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8)煤仓上口的栅栏、蓖子应完整牢固;
(9)消防灭火、喷雾灭尘设施齐全有效。
第8条开机时,发出开机信号,让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以上,然后检查下列各项:
1.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合适和张紧拉力表指示是否正确;
2.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上述各项经检查与处理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9条 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按规定信号开、停带式输送机。每次起动前,必须先发出信号,通知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运行。未使用集中控制的多台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起动。
第10条不准超负荷强行起动。发现闷车时,先起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起动时,必须卸掉输送带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带运出。
第11条在运转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部位运转声音;清理机头、机尾的煤尘,清扫机身下积煤、矸石及杂物;保持正常洒水喷雾。
第12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输送带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输送带打滑或闷车;
3.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输送带上有大块煤、长材料等;
6.危机人身安全时;
7.信号不明或下台输送机停机时。
第13条 处理胶带跑偏时严禁用手、脚及身体的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输送带。
第14条 输送带运行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煤粉。不允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第15条 除了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禁止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四、收尾工作
第21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带式输送机上的煤完全拉净。上台输送机停机后,将控制开关手柄扳到断电位置,松紧闭锁螺栓。
第22条 关闭喷雾、灭尘水的截止阀。
第23条 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器等部位的煤尘。
第24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带式输送机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带式输送机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