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在工作面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掌握支护、炮眼布置的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维修或 更换。
3、钻眼工必须依据中腰线支护参数在打眼前先标定眼位。
4、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工作台。
5、掘至老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带,必须按规定布置探眼。
6、使用煤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载、自动停电及风电闭锁。
7、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二、准备工作
1、钻眼前,应准备好钻具、钻杆和钻头。
2、供风管、电缆、水管必须送到工作面附近,满足使用要求。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打眼:
⑴、工作面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时。
⑵、缺水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⑶、工作面的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时。
⑷、工作面有透水预兆司机。
⑸、钻孔与老巷旧巷穿透时。
4、钻眼前应对风钻做如下检查
⑴、检查风水管路是否畅通。
⑵、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
⑶、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升降是否灵活,钻具有无泄漏现象。
⑷、钻头安装是否牢固,出水是否畅通。
5、对煤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⑴、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⑵、电钻机体有无损伤,连接件有无松动,后罩与风扇是否完好。
⑶、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音是否正常。
⑷、钻头安装是否紧固。
三、操作
1、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2、发现煤岩变松,钻孔有压力水,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眼,不许拔出钻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发现钻头损坏、钻杆弯曲不惜立即停机处理更换。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的角度、深度、眼距、个数操作。
5、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
四、收尾
钻眼工作完成后工作面必须做到一净三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