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现场执法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煤矿企业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每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湖北煤监局执法监督组组长、事故调查处处长周新元在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对煤矿安全大排查暨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组开展执法监督时说。
今年6月以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冯国祥带领5名监察员和3名专家对建始县吴家湾煤矿、新场垭煤矿开展了安全“体检”。同时,周新元带领执法监督人员,随同检查组到煤矿一线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到达建始县龙坪乡的当天晚上,冯国祥组织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现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所有监察员必须积极配合执法监督工作。
“矿井未按要求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矿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主办监察员邵保超在对吴家湾煤矿进行执法检查通报时,提出了处罚意见。
“近年来,湖北煤监局持续加大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力度,煤矿没有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可能性应该很小。”执法监督员尹鹏飞说,并在通报会结束后找到该矿总工程师刘君了解情况。
该矿资料管理人员仔细查找,终于找到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执法结束后,刘君找到周新元,感激地说:“煤矿技术人员接受检查时太紧张,一时没有找到这份报告,也不敢申辩,多亏了执法监督工作组,帮我们避免了一次行政处罚。”
在吴家湾煤矿,执法监督组对每一个方案、每一份文书、每一条隐患、每一道执法程序都进行了严格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出具指导意见。
笔者了解到,湖北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全省煤矿事故调查、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统计分析等工作。
“执法工作本身就有风险,一不小心便会陷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正好可以避免这些风险。”周新元说,近年来,湖北煤监局对建局以来各项监察执法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修订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评议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为规范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夯实了基础。
“执法监督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同时,我们对触碰安全生产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绝不留情,依法从重处罚,维护法律尊严、社会秩序和群众利益。”周新元说。